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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局即將在兩個月內解編,末代新聞局長楊永明如何應對《公共電視法》修法,也將影響未來公視的發展走向。(資料照片/記者宋小海攝) |
特約記者馬安奇/報導
行政院3月29日通過《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 包括立法院對董監事行使同意權門檻下修至二分之一,董事會人數自現行17至21人,調降為13至17人, 並按需求逐年調整政府捐贈金額等條文,並將交付立法院審查。 民間媒改團體則認為此份草案治標不治本, 仍然看不出政府有意對公廣集團進行通盤規劃。
《公共電視法》自2011年3月行政院修正草案, 送立法院審議修正條文共54條,經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召開5次審議 會議通過40條條文,但未及於該會期完成審查。今年立法院換屆, 新聞局因而在2月22日再度提出新版草案至行政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