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九0一反媒體壟斷聯盟 2012/11/13
據報導,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邀請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以及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的新加坡私募資金,共同出資新台幣175億元,購買台灣壹傳媒集團(包括《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及《 壹電視》等)。買賣雙方預計在11月14日決定投資架構,並將於17日正式簽約定案。
這項併購案嚴重失格且違法,已經出現媒體集中度過高,危害我國自由多元的警訊!
因此,「九0一反媒體壟斷聯盟」基於堅決反對媒體壟斷、維護臺灣媒體自由多元的立場,要求政府必須積極執政、善盡其接受國民信託的責任。
針對此一併購案,我們首先要指出: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1條第三項第二款之規定,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宣告者,不能為設立中公司之發起人。衛廣法規定凡犯以上罪刑者不能為經營媒體公司之發起人,其立法理由是:媒體肩負提供真實資訊和堅督政府權力的重責,是自由民主社會存在的根本基礎;媒體經營者的誠信是不容置疑的。
然而,辜仲諒曾犯「紅火案」,被控在中信金收購兆豐金的股權交易中,中飽私囊十億元台幣,並且曾經畏罪逃亡海外。而台北地院則已於2010年10月依違反銀行法、證交法判刑九年,並限制其出境。這樣一位已涉重罪、遭一審判決的背信者,如何適格經營媒體?
再者,據多項報導,蔡衍明先生已自承合夥出資併購壹傳媒,甚且可能是出資最多者。然而,蔡衍明先生的適格性同樣受到極大質疑:今年的9月1 日,全臺灣有近萬人走上街頭,反對跨媒體壟斷、要求新聞專業自主!他們大聲反對旺中集團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因為其集中度過高,將危害臺灣的民主與多元;他們大聲反對蔡衍明擁有和經營的旺中媒體集團,反對其公器私用,反其對違反新聞專業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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