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轉讓風暴 壹傳媒聯合工會漸成形

蘋果日報企業工會舉行公開說明活動。(蘋果日報企業工會提供)

901反媒體壟斷大遊行 近萬人民站出來

2012年9月1日,反媒體壟斷大遊行隊伍行經台北車站前。(宋小海攝)

拒絕成為紙糊的城牆──守護新聞專業 18年後再上街頭

1994.09.01「新聞室公約」遊行。(謝三泰攝)

籲改選公視董事會 媒改社火力全開

傳播學者22日在文化部前舉辦傳播政策新書發表會,並要求文化部立即促成公視董監事改選。(記者宋小海攝)

第二次旺中案公聽會 總裁蔡衍明現身

旺中案在NCC審查超過1年4個月,日前旺中媒體集團總裁蔡衍明要求NCC主委蘇蘅,在公聽會2週內決定此案,才會出席,但蘇蘅強調沒有承諾。最後仍然出席的蔡衍明表示自己睡不著覺,又聽說壹電視要實況轉播才會前來。(記者宋小海攝)

都更拆遷衝突 民眾、記者拍攝受阻多

「文林苑」都更案3月28日由警方執行協助拆遷,時至清晨當中員警以手電筒干擾拍攝影片的民眾,與其他包括本刊在內之記者。(記者宋小海攝)

美牛專家討論閉門遭批 農委會擬公開聽證對應

行政院跨部會美牛技術諮詢小組於21日召開第二次會議,是否開放各界人士與媒體記者進入旁聽成為討論焦點。(記者宋小海攝)

蔡衍明專文回應受訪言論風波 《華郵》堅稱報導無誤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日前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採訪,其中訪談內容引發爭議,《中國時報》自2月9日起接連數日刊登相關報導與蔡衍明的回應專文。

奮力與時代共鳴─獨立媒體青年工作者思與見

在街頭抗爭中,貼近社會運動的獨媒記者是旁觀者?還是聲援者?(攝影/宋小海)

獨立記者在香港

香港獨立記者陳曉蕾受邀出席今年2月台北國際書展分享採訪經驗。

公視董事會延任逾13個月 學者發起靜坐抗議

傳播學者羅世宏靜坐抗議公視董事會延任超過13個月,腳旁橘子由現場支持人士贈予。(記者宋小海攝)

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第一屆雲豹新聞獎報名至9月30日止



獎勵對象:

一、凡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報社、通訊社、雜誌社、電視新聞機構或專業新聞網站之新聞從業人員,於指定期間內發表、刊播以原住民族事務為主題之新聞作品,均可報名參賽。

二、前項所稱「新聞從業人員」係指中華民國國民,從事新聞工作者;「原住民族事務」則包括原住民族語言、文化、藝術、傳播及政治地位、教育政策、經濟發展、部落產業等議題。


(參賽作品之發表期間應為98年8月1日至99年8月31日止)


報名截止日期:99年9月30日



詳情連結

獎勵辦法



環境爭議烽火四起 主流報媒群起追蹤



編按:


 去年記者節前夕,記協曾倡議調查報導在當前新聞工作仍具重要地位。今年七、八月之間,中科三、四期環評爭議、六輕大火與八輕石化開發案風波不斷,加上莫拉克風災週年將屆的水庫現狀,以及花東水泥產業開發等議題,有的引起官民衝突爭論,或著積弊已久未發,主流平面報媒分別規劃數日全版專題,分析環境經濟衝突的結構問題,


 本期《目擊者》由就讀傳播科系的實習生,訪談部份參與調查報導的新聞工作者,除了向大眾簡述這些專題報導策劃過程與效應,亦希冀調查報導的精神能在校園中埋下種子。


實習記者許喬智/報導

 自由時報在7月26日至28日間,發表「生病的水庫」系列調查報導,揭露八八風災過後,水庫淤積與漂流木盜採等問題,而從中探討政府對於水庫管理政策的方向的合宜性。


「生病的水庫」──談莫拉克風災後水庫整治

 此次自由時報共協同8位記者,橫跨農委會、經濟部、交通線、教育線、環保線、再加上地方記者。策劃此系列專題的記者劉力仁表示,「生病的水庫」系列調查報導,耗費將近3個月的時間。記者除了數度走訪石門、曾文及烏山頭水庫,同時更蒐集近年來石門水庫、曾文水庫等整治條例,以及八八風災後各大水庫的泥沙淤積比例等資料。

 主跑環保線的劉力仁指出,在各大水庫的整治條例當中,政府竟動用高達數百億元的資金投入,其中石門水庫就高達250億元;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更準備砸下540億元之譜,意味著水庫淤積問題已經相當嚴重.

 因此,他決定將報導主軸聚焦在風災過後的水庫問題,藉由石門、曾文、烏山頭3座水庫,讓民眾瞭解日常生活中賴以維生的水源發生什麼狀況,同時也提醒政府機關,並期望相關部門能夠正視當前環境問題,有效地提出合宜的解決方案。

 談及調查過程,劉力仁表示官方對內部資訊十分保密,例如水庫管理條例制定相關細節、各水庫淤積量統計、政府對於八八風災後的處理計畫細節等數據資料取得都相當困難,必須有賴調查團隊各路線記者反覆申請,也另外從其他單位蒐集相關數據,才能夠完成這一系列的新聞報導,

 此專題見報後,水利署則回應表示將要求相關業者加快處理漂流木,劉力仁也從網路上看得到「生病的水庫」系列文章受到大量轉載並衍生相關討論。

 對於當前由中科、六輕等環境議題所引發的討論浪潮,劉力仁認為這類環保議題並非偶發個案,而有密切的連續與相關性質。隨著一個一個開發案的出現,環保議題必然會永無止境的持續下去。


「環保大風暴」──政府資料隱密為開發多輸主因

 若要歷數今年台灣重大環境議題,中科三、四期環評爭議必定不會缺席,而在高等法院裁定停工後,官方開發看法與民間反對主張持續衝突。目前環保署針對法院意見快速通過環評,中科三期已準備復工,抗議聲浪也正在擴大當中。六輕大火更燒出石化業在台灣能否擴大開發的疑慮,而經濟部刊登支持石化業廣告,也才方引起民間再度抨擊。
 
 在日前中科裁定停工及六輕大火之際,中國時報在8月13日到14日推出環保大風暴──「中科三、四期篇」、「六輕到八輕篇」調查報導。中國時報調查採訪室主任何榮幸表示,雖然中科三、四期,以及六輕大火當時媒體呈現連日不斷,不過報章雜誌的起先相關新聞,多屬於事件發展描述,深度略嫌不足,因此調查採訪室策動企劃採訪,探討政府重大開發為何從「多贏」走到「多輸」的局面。

 費時約兩週的「環保大風暴」調查採訪,主要由兩位記者實地走訪現場,瞭解地方環境生態,也試圖蒐集取得中科環評詳細文件以及官司訴訟等資料。而在石化業專題中,更透過與雲林駐地記者張朝新的人脈關係,聯絡到許多原先拒訪的相關單位與地方人士。

 何榮幸採訪後發現,官方對於環評等相關資訊的保守態度遠比想像中嚴重,中科管理局更直接表示不願受訪,獲取資訊的過程艱辛,但在某一層面來說,也符合了先前企劃中「從官方資訊隱密」的角度切入,從而印證政府單位從多贏走到多輸的一個重要關鍵,就是「資訊不公開」。

 對於現在官方與民眾的認知有所出入,何榮幸認為系列報導對於未來官、民雙方協調應有參考價值,目前即可看到報導內容由民眾在網路上大量轉載。

 何榮幸指出,現今的環保思潮因為中科與六輕而再度被帶起,他認為,只要中科環評與國光石化的問題還在、政府與民眾的認知仍有出入,環境保護的風潮將會一直延續下去。

 對於《商業周刊》與《今週刊》等平面雜誌也在當時推出相關主題的深度報導,針對此一現象何榮幸表示,不同類型的媒體大量報導能夠促使台灣人更加反省舊有的「開發掛帥」思維,重新思考經濟開發與環境保護的平衡點。他也期待未來在各大媒體上,能夠有一個長期去關心經濟發展與環保思維的新聞報導出現,將環保意識真正融入一般民眾的思想之中,打破經濟為首的迷思。


「產業東移」──從電影「阿凡達」思索台灣水泥產業

 有別於前述兩家報社的調查專題,聯合報並非從近年環境議題著手,而著眼於台灣宣式產業東移政策20年來的發展。聯合報記者蔡惠萍表示,台灣是世界上最喜歡使用水泥的國家,而政府在民國80年花蓮設立的「和平水泥專業區」,透過強制徵收的方式從居民手中取走土地的手段,與電影「阿凡達」的情節相仿,便以此作發想,從中探討台灣的水泥政策。

 蔡惠萍表示,產業東移的專題並非報社指派,而是由自己單獨提出,一個人進行整體的採訪規劃。採訪前與當地環保人士聯繫後,便直接與另一名攝影記者前往採訪,當採訪初步完成,她才聯絡地方記者,協助採訪相關單位的說法做為平衡。

 平時主跑交通線的蔡惠萍說,由於自己本身並非環保路線的記者,因此便從當年和平村抗爭開始著眼起,不斷的蒐集剪報與相關文獻,以及政府當年產業東移政策的詳細背景,一步一步將報導的整體框架整理出來。

 蔡惠萍指出,由於和平水泥專業區只有台灣水泥一家企業公司進駐,為求報導內容的豐富與平衡,因而聯絡台泥總公司,表達希望能夠進入台泥和平廠。最初廠方認為題材敏感不願接受,因此她再度提交採訪題綱,歷經多次溝通說明,才終於打破對方的戒心。

 在企劃一開始,蔡惠萍原先打算透過「和平水泥專業區」直接切入,但後來到現場實際勘察後,才發現鄰近和平礦場的「和仁礦場」,更是已被挖得滿目瘡痍。在震攝之後,她臨時決定改變方向,首日報導先從和仁礦場談起,第二天的才將重點放在和平村及和平水泥專業區。

 蔡惠萍說,在系列報導後,政府相關單位最先在花蓮縣政府引爆迴響,縣長傅崑萁在8月8日指出不會核准原有採礦業者續約或新的採礦案;經濟部也在8月23日宣布,將重新檢討國內三高──高汙染、高耗能、高排放的產業政策,水泥將以內需為主,節制外銷,這也是中央政府對於報導的首度正面回應,並成為政策宣示。

 對於現今這一波環保思潮的看似沸揚,蔡惠萍對這樣的現象抱持肯定態度。她認為苗栗大埔徵地、六輕大火及八輕等開發案,已經讓台灣沉寂已久的社會運動有重新集結的能量,一般社會大眾也能夠藉由這次機會,對環保議題有進一步的瞭解與省思。



3頻道申照又受阻 壹電視控NCC箝制言論


 
NCC主委陳正倉表示,雖然此次壹傳媒3頻道不予許可,但可制定新計劃申請。(記者宋小海攝)


記者宋小海/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9月8日的委員會議進行「壹電視新聞台」等3個頻道討論案,歷經1個多小時,7名委員一致決議「不予許可」。對此壹電視董事長朱華煦抗議NCC是在箝制言論自由。

 7月28日,NCC已通過壹電視體育台申設,而對新聞台、資訊綜合台與娛樂台等三張電視頻道保留續行審議,但到了9月最後仍遭否決。

 陳正倉表示,壹電視雖然已經改進,但因為新聞節目以動畫表現,以戲劇、擬真等手法,不符合新聞報導應真實呈現的專業要求,也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13條關於新聞報導應符合普級的規定。另外資訊綜合台和娛樂台的營運計畫書、節目內容的雷同度高,部分計畫書內容幾近相同。

 陳正倉強調,此次審議內容主要以送件樣態與營運計畫為主,網路試播僅做參考。對於壹電視已獲電視節目供應執照,並在寰宇電視台播出,NCC官員表示,申設電台和供應節目並不相關,未來會再注意。

 壹電視董事長朱華煦回應強調,壹電視始終以誠意及具體作法,努力化解NCC疑慮,包括壹電視將成立電子媒體第1個倫理委員會、推派員工與公司簽訂新聞自主公約等,這些都是媒體的創舉,也是新聞自律的表現。

 朱華煦也表示,NCC新任主委蘇蘅上任以後,延續封殺壹電視的決策,沒有進一步客觀評估所謂「社會大眾的疑慮」是否確實存在,也沒有給壹電視進一步對話的機會。

 壹傳媒集團旗下蘋果日報並進一步報導主席黎智英說法:「其實這些官僚的搗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逼使我們走向更先進、更康莊的大道。我們的前路是清楚的,只要我們做好我們的工作,阻礙到我們的只會是我們欠缺的創意和膽識。」

 NCC否決壹電視執照在傳播學界觀點是否合宜,中正大學傳播系主任羅世宏則對此投書表示,雖然反對新聞報導侵害人權,但也反對NCC事前新聞審查:「社會道德標準同樣不能接受其他電視台渲染補教人生,不能接受性侵和自殺新聞畫面等非』『普級』內容,也不能接受新聞節目做置入性行銷,為何它們都可以從NCC手上取得無線或衛星電視執照?」




媒體窺視婚姻隱私 自律界線何在?




編按:


 壹週刊8月初報導補教業者高國華婚外情事件後,其中三角關係開始在台灣媒體界掀起風潮,平面、電子媒體連日更新事件進度,後續更直接以「補教人生」戲稱,相關報導逾時一個月稍歇。


 針對這一波媒體現象,除了媒體界微弱的自我反省,《目擊者》也希望從公民團體的觀點瞭解媒體對社會的可能效應,為此專訪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吳宜臻。


 吳宜臻長期投入性別平權運動,在律師工作中經常協助婚姻事件處理,而她在協助藝人賈靜雯婚姻與監護權訴訟等案件中,也有面對大批媒體追逐的經驗。透過這段訪問,本刊希望探討媒體處理婚姻事件應有的隱私界線、社會對於媒體自律的期待,以及對新聞報導對社會教育的影響。


吳宜臻/訪談口述 記者宋小海/採訪整理

 婚姻本身是隱私的一部份,而台灣社會對於政治人物的婚姻看法,則普遍認為他們的道德或品格,與公眾利益相關而可受公評。但是,這次媒體報導補習班業者的三角關係,或是長期以來報導演藝人員的婚姻生活,這些其實都應屬個人隱私範圍。

 當事人之一高國華雖然有「老師」之角色,因而被媒體認定應背負類似政治人物的道德責任,要替家長找出不適任的老師,因此媒體報導他的婚姻狀況似乎變得比較沒有壓力,處理也就沒有節制。

 其實補習班是營利事業,他們身負多少老師的形象或責任?婚姻是成人社會生活的一環,怎麼去評斷一個人的婚姻生活是否該被報導,其實還是應根據當事人或事件與公眾利益相關程度,否則就是八卦而已。


婚姻本質應有隱私保護

 過去有關演藝人員婚姻的報導案例,不管是王靜瑩提出遭受家暴、小S是否受到家暴爭議,或是像賈靜雯的監護權訟訴,其實她們的婚姻生活本來與公眾無關,但也曾聽過記者質疑:「既然本身是演藝人員,就是新聞話題,所以生活應該都可受公評。」記者已經把演藝人員的生活全部視為新聞,令人驚訝。

 在這些被認為是「名人」的婚姻事件中,雖然其中有人是主動告知媒體自身婚姻狀況,但最主要也是因為謠言可能透過媒體傳開,她們評估後認為必須出面平息謠言。像是王靜瑩就是主動向媒體透露自己的婚姻狀況,進而尋求協助。另外,賈靜雯也是透過媒體報導,才與將孩子帶到美國的丈夫取得聯繫。雖然媒體報導有時候對當事人有某些助益,但媒體後續因新聞效益繼續報導,往往就會收不回來。

 例如賈靜雯不願意讓更多的私生活繼續呈現在媒體面前,所以後來開始封鎖新聞,但丈夫知道她是媒體公眾人物,持續透過新聞傳話而呈現一面倒的現象。許多內容被證實真偽之前,媒體就接收報導,其實反而讓更多事情講不清楚。任何回應在查證前若被誇大,便加速彼此關係的惡化,所以任何人的婚姻生活其實都不適合被過度討論。


報導仍以公領域表現為主

 婚姻本質就是私領域範圍,真的有誰對誰錯的問題嗎?其實很多情形是雙方生活價值觀不同,長久下來出現狀況。媒體介入報導一方說法再報導另一方說法,多半無從查證,那麼媒體挖到後來意義在哪裡?除非涉及法律規範的家暴、或是其他一般人都認為離譜的情事,否則婚姻生活有這麼值得報導嗎?媒體的斷章取義往往只讓事件當事人彼此誤解更深,難以善了,而有些人就利用媒體這點做為打擊對方的工具。

 在國外媒體光譜分類中,從小報八卦化到較有公信力而有所節制的媒體,閱聽者知道如果不要接觸八卦訊息,可以選擇什麼媒體。在世界各國對婚姻的報導,國外如果是公信力的大報,他們對名人的生活是比較有節制的報導,即使像老虎‧伍茲是運動界的明星,除了小報持續追逐他的婚外情細節,大部份媒體及輿論關注的焦點,則多半在他在日後賽事等公開場合表現有無失準。

 台灣不同媒體之間似乎沒有這樣的屬性區隔,導致全部都狗仔化,連號稱具有公信力媒體,也認為這類婚姻八卦也要在影劇版有一個版面。當然其中也有市場過度競爭,讓媒體不得不去包山包海,刺激閱聽的原因。


期待業界明確定位自律機制

 新聞自律應該是普世皆然,而每個媒體應該都有自己的信仰及自律原則。新聞自由被承認是一種第四權,具有社會監督責任。雖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諮詢委員會讓公民團體參與討論,透過他律協助自律,不過最後公權力監督主要還是跟著法律走,在道德層次的節制還是要由媒體自律發揮作用。

 像律師公會也對個別律師的行為有高度規範標準,如果被檢舉投訴,不是政府開罰律師,而是由公會選出的懲戒委員會審理,進行申戒、停權,若有不服才會再把案子送到主管機關或法院。現行媒體「公會」的自律應有懲戒權力、建立檢舉審理的標準,同業之間才會有彼此約束力。假如基層記者如果不想寫,但受到老闆、主管要求又該如何?台灣的媒體「工會」除了勞資關係、福利爭取外,能否在自律扮演對話角色?媒體在集體約束若找不到歸屬與定位,就會不知道該怎麼辦。

 現在即使台灣目前有《兒少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法律明訂的報導範圍,媒體也沒有嚴格遵守,像《蘋果日報》的報導有時雖然文字沒有著墨太多,但圖示方式赤裸裸地呈現犯罪過程,或是某個程度暗示或明示,已經鎖定一些對象或受害者。新聞自律不僅保護個人隱私,也希望避免模仿效應。媒體若以圖示等其他規避方式報導,其實造成很多人對於社會現象產生恐慌。

 除了婚姻等隱私範圍,媒體在性侵案報導最容易造成傷害。有些報導把犯罪細節過程、嫌犯性侵心理都寫上去,或是案件描述太具體,常導致受害者生活週遭的人都知曉,而被迫搬遷到別的地方重新生活;甚至有媒體聚在被害人家門口,而造成鄰居議論。因此記者在簡述事件,並提供正面資訊之外,採訪報導方式也應細緻處理。


媒體報導即社會教育

 即使媒體正向報導處於困境的家庭,從事社會工作者也害怕此類報導過度,造成資源集中到單一個案。媒體其實可以提供聯合勸募或提供多個類似家庭的捐款帳號,因為媒體不只是幫助個案,其實更影響大眾普遍對於社會議題的重視。

 新聞的處理方式,也會影響民眾對事件處理方式的認知。女權會現在推動「分居制度」草案,仍在推動立法階段,但就有民眾因媒體報導方式誤以為現在就可以立即透過分居方式離婚。另外像是媒體報導法院判決離婚案例,但相似的案例可能法院也有不同見解而未判離婚,但民眾常常誤將單一個案報導認定為社會趨勢。

 在民眾容易盲從媒體的狀況下,個別民間團體要推動教育並不容易,還是希望媒體之間能夠形成自律討論機制。雖然台灣在解嚴之後開始傾向放任式民主,但民主在法治底下還是應有界線存在。


補教人生 媒體人生



台灣立報社論(2010.9.8)

 補教界教師高國華8月4日爆出緋聞,迄今已一個多月,媒體報導卻有增無減,除了3位當事者的私領域不斷被放大檢查、渲染報導,許多藝人、名嘴也加入戰局品頭論足,從道德到外貌,什麼都能談。

 這個新聞事件,媒體戲稱為「補教人生」,此一名稱對應的是八點檔連續劇《夜市人生》。事件的最新發展是,某名主持人簽下了陳女的經紀約,某電視台邀蔡女擔任新聞主播,當事者已儼然成為藝人或準藝人,由此看來,事件還會繼續延燒下去,欲罷不能,果然越來越像連續劇。

 客觀而論,「補教人生」已經不只是社會事件本身的簡單再生產,而早已成為一場極具娛樂效果的擴大再生產。整個事件質變為一種多重複合的娛樂產品,姑不論狗仔的挖掘、名嘴的評論、媒體人的介入,是各自基於什麼樣的心態與動機,他們的種種作為,都不斷在增加這個娛樂產品的產值和產能。

 在緋聞主角的矛盾關係背後,潛藏的是媒體競爭的矛盾關係。媒體之間比的是誰抖的料多、誰挖得辛辣、誰又能出奇不意的扒出任誰都想不到的每日一糞,各家媒體不遑多讓地加入這齣戲碼,由原本的報導評論者演變為參與者,自己製造事件、製造新聞,總之,只要節目有人看,只要收視率越炒越高,廣告進帳也就越多,即使公親變事主也無妨。

 所以,即使教育部長作出了沉痛批評,媒體人組織也存在著倫理公約,但種種品德教育之議或新聞自律之籲,其實都只是狗吠火車,終究難抵商業規律的狂瀾。其實,「補教人生」這場既虛擬、又真實的戲碼,真正的操控者,都還不是媒體自身,而是自由主義市場經濟下的媒體生態。

 為了競爭,為了搶食市場,為了創造利潤,它形成一隻看不見的黑手,主導著媒體與媒體人不由自主地陷入嗜血、嗜腥的瘋狂逐鹿狀態,資本運動及其規律所形成的商業媒體生態,制約了戲裡戲外的所有人,共同演出一場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鬧劇,強力滲入台灣民眾的生活,讓一齣「補教人生」演變為「媒體人生」。

 自由市場理論的前提之一,是假設每個消費者都可根據自己的需求,自由選擇商品。這個假設卻罔顧一個事實,即所謂的「需求」,是可以塑造出來的。這種虛假的供需原則,旨在刺激人們漫無止境地不斷消費,其客觀後果,在物質領域造成能源虛耗、資源浪費、生態破壞,從而導致人類生存危機,在文化領域則形成低俗、庸俗、媚俗,從而嚴重戕害人類精神文明。

 電影《桃色風雲搖擺狗》(Wag The Dog,1997,美國)曾生動地刻劃出政客如何透過媒體操弄群眾,片中有組對白如下:「為什麼狗搖尾巴?」「因為狗比尾巴聰明。」「但如果尾巴比狗聰明,尾巴也能搖狗。」尾巴搖狗,此即片名的原意,隱喻主從易位,尾巴(政客、媒體)反客為主地操弄起狗(群眾)。

 在台灣,政客透過媒體操弄群眾,早已屢見不鮮,但起碼找得到那條尾巴,查得出誰在主導。但如今,從補教人生到媒體人生,媒體與媒體人照例成了幫兇,民眾照例成了搖擺狗,至於商業媒體制度,則凌駕於所有人事物之上,成為那條讓你看不見、卻又最聰明的尾巴!


(本文由台灣立報授權轉載)


【友會聲明】華視董事會改組應秉持公開與公共精神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聲明(2010.9.10)


 日前公廣集團成員之一華視董事會重組,選出的新的董事,隨後選出王麟祥擔任代理總經理,我們對於華視能邀請員工擔任董事,我們樂觀其成,有助於產業民主及經驗傳承,但仍有以下疑慮。

一、前兩任華視總經理產生過程為向社會徵才,公開遴選,但此次代理總經理的產生,卻由董事會逕行決定,與已建立之公開與公共之精神有所落差。我們認為即使是「代理」,選任方式也應秉持此一精神。同時,華視董事會及代理總經理應對外說明未來華視治理與發展方向。

二、華視新任董事鄧長富與華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有官司訴訟,為利害關係人,公視基金會何以會選任擔任董事?如何能利益迴避?也必須對外公開說明。



公廣集團出了什麼問題?


 
受到新聞局假處分公視董事長職務的鄭同僚,在11日中國時報主辦的座談會,雖未在與談人之列,但仍在台下主動回應學者提出的治理問題。(記者宋小海攝)
      
編按:


 公廣集團成員之一的華視在9月9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選出新任董事長陳勝福和代理總經理王麟祥,但儘管如此,公廣集團的營運治理爭端並未因此消失。中國時報在11日主辦「公共廣電集團營運及相關法制之探討」研討會,不過也有學界、業界人士好奇,這樣的「座談會」為何是由中時主辦?其中最普遍的說法,新聞局最有可能是活動出資者。



馬安奇/報導(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此研討會分為三場,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就角色、頻道經營與監督機制三大面向對公視提出建議,頗有回應公廣法改革聲浪的意味。

 首場會議提到公視應擺脫過去「小而美」的期待,追求更積極的功能。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胡元輝就說,公廣集團營運規模必須擴大,在數位匯流等重要趨勢上扮演火車頭的角色,不該停留在「彌補商業台不足」的舊思維;另外究竟該將公廣集團視為品牌、通路,還是內容產製者?唯有釐清這個問題,才能讓公廣法修法內容更有共識。

 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副教授谷玲玲則指出,對公視問題的認知,組織內外出現極大落差:經調查,公視內部多認為問責體系已落實,應加強集團的獨立自主性;然而外部意見卻認為,推動更完善的公共監督體制才最重要。谷玲玲說,這顯示兩者之間缺乏信任。

 現場開放提問時,前董事長鄭同僚幽自己一默,介紹自己就是董事會爭議的核心人物。他以自身經驗回應,經費不足是公視難以大展身手的主要原因;其他像是董事會人數過多的問題,是修法結果使然,並非董事們的責任。

 本場次也提及,除政府經費之外,也不應排斥兼具公共服務與商業營運的二元廣電機制;以英國與韓國成功的公共電視經驗而言,集團內可區分各頻道定位,特定頻道仍可播放經過高度篩選、不戕害公共精神的商業廣告,反而能達到財務自主。

 相關經費結構探討帶出了下一場的主題:「公廣集團營運要有多大?」普華財務顧問公司執行董事游明德坦言:「在臺灣,談規模很辛苦。」他認為公視面臨的困境在於「被賦予太多的任務與期待,因此很難達到規模經濟的效益。」世新大學傳播管理系助理教授羅慧雯這麼形容:「目標就在前方,大家也很努力地划,卻因為方向不一樣,讓(公廣集團)這艘船無法前進。」政治大學廣電系兼任助理教授許文宜認為,公廣集團處於臺灣媒體環境既有的商業生態中,導致實際推動政策時只能處處妥協,但經過多年累積,已經足以讓集團提出更具前瞻性的規劃。

 最後一場座談聚焦營運績效與財務監督機制,但公視董事程宗明卻認為問題不在於績效與財務。考量媒體環境的特殊性,應重視促進各方的良性溝通。此外,三場座談會皆肯定了健全制度環境的價值,也呼籲儘速完成公廣修法,本場次也認為落實公共監督有賴良善的制度規劃,重點在於興利而非處處防弊,不過關於「誰來監督」、「監督什麼」等實際政策推行方式,並無詳細探討。







【記協會訊】年代Call-in事件民事訴訟 本月20日開庭


文/秘書處

 莫拉克風災期間,年代新聞台的兩名員工盛奇玉、穆光中,在網路揭露電視台接聽災民call-in卻未立即通報災情,資方事後卻解僱並以「妨害名譽」控告兩人。

 穆、盛針對年代逕自解僱,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之民事訴訟,7月14日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判決一審敗訴,二審將在9月20日10時40分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歡迎關心案情發展的朋友前來旁聽支持。




時間:9月20日(星期一)10時40分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3號)

聯絡人:劉愛梅、宋小海 02-2341-0044


2010年9月4日 星期六

代理董事長參與座談 陳勝福:問題比我想像的嚴重



再度被推選為代理董事長的陳勝福(左二),13日出席工會舉辦的座談會,聽取員工意見。(馬安奇攝)


馬安奇/報導(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公視代理董事長陳勝福於今年8月13日正式就任,當天應公視工會之邀參加座談會,傾聽基層意見;雖然他以「黑暗之後,盼到黎明」來形容公廣集團目前的狀況,但現場包括公視、原視、客家電視與華視員工都大吐苦水,指出許多攸關公廣集團員工權益的議題早已提出,至今卻懸而未決:「到底我們的未來在哪裡?」。

 華視員工表示,雖然已走入公廣集團四年,但華視定位仍然不明,政策只問收支平衡,卻對品質規劃漠不關心;客家電視台員工指出,多年來未見主事者推動族群頻道的努力,反而年年討論客台存亡,「就像被當成拖油瓶一樣。」原住民電視台員工也說,原民台常在公廣集團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兩個爸爸」之間左右為難,還得面臨空有人才卻不受重視的狀況:「員工的心都不在了。」

 此外,雖然陳勝福自民國97年即任公視董事,卻對公視新聞部早已搬到華視大樓這件事渾然不知,針對公廣集團整體空間利用政策的合理性,表示還需要時間深入了解,員工當場邀請他到華視再開一次座談會。

 雖然任期只有短短三個月,但陳勝福還是對公廣集團未來提出三大方向:「人民的公視」、「專業的公視」與「法律的公視」。首先他承諾會將經費透明化,讓「公視的每一塊錢,都要向人民交代。」員工董事程宗明對這點深表贊同;此外陳勝福指出:「我知道有許多員工因為長官的要求而扭曲了原則,未來你們不再需要違背你們的良知。」最後,他認為,推動公視法修改才是解決公廣集團結構性問題的根本之道。

 公視工會理事長謝啟明認為,這場座談會可讓基層寶貴的意見直接、有效地傳達給高層。陳勝福表示接下代理董事長的任務是「看守公視」,清除道路上的荊棘,讓下任董事不必再歷經波折,他並以不支薪、不戀棧表達決心。雖然三個月任期不長,但他允諾將彙整員工心聲,絕不迴避任何問題。



終止法人委任 華視董事會陷空窗



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受新聞局再度假處分之後,8月11日在部分董事與支持之個人公民的陪同下,前往監察院遞交陳情書。(記者宋小海攝)



文/編輯室

 公廣集團董事會爭議近一個月事端再傳,最終連帶延燒至集團華視董事會運作。

 新聞局7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對公視董事長鄭同僚等7人假處分,經法院裁定於8月4日強制執行。

 公視另10名董事推選陳勝福為代理董事長,並在28日召開會議,通過以公視基金會的名義,終止與21名華視法人代表董事的委任關係,隨後鄭同僚請辭華視董事長,30日的華視董事會也因此流會。

 國際通訊傳播委員會則在9月1日指鄭同僚日前推選華視董事人選時,會議人數不足而未符程序,因而駁回「華視董監事及總經理異動」的變更申請案。
 

8月份公視董事爭議大事簡表:

8月3日
陳世敏等10名董事透過律師發出新聞稿,譴責鄭同僚並向他提出3年薪水總和1000萬賠償的民事訴訟。

8月4日
法院裁定並強制執行新聞局7月7日聲請之假處分:鄭同僚等7名董事不得出席董事會行使職務,鄭也不得支薪。

8月11日
鄭同僚赴監察院陳情指出,新聞局處理公視事件有多處違法失職,要求監察院調查。新聞局批鄭模糊焦點。
 
8月13日
陳勝福就任公視代理董事長,為期3個月,期間不領薪,預計12月3日正式推舉董事陳世敏出任「董事長」。

鄭同僚痛批:「新聞局不顧程序正義,介入公視,執政者態度傲慢、手段粗暴。」

8月18日
公視監事表示,代理董事長陳勝福不具公視基金會代理董事長的資格,對內不得執行代理董事長職務,對外也不得代表公視基金會。

新聞局發佈新聞稿表示,公視推舉代理董事長合法。

8月20日
公視基金會監事再次發出聲明,就代理董事長的推舉及監事會的職務,要求代理董事長陳勝福及新聞局解釋清楚。

8月25日
華視產業工會針對將於8月30日召開的華視董事會,向公視代理董事長陳勝福陳情。

8月28日
公共電視基金會臨時召開董事會,終止與華視法人代表董事的關係。

8月30日
華視董事會因人數不足流會。

公視監事會聲明表示,99年8月28日第四屆第二次董事會議之所有決議,無效;陳勝福董事等人已涉及之刑事罪嫌,由監事依職權檢具相關事證,於近日向檢調機關,提出告發。



【記協會訊】勞團抗議司法裁決 前年代員工同獲聲援



因法官接連傳出涉貪爭議,勞團也趁此時走上街頭,反映法官訓練過程並不瞭解實際勞資關係,以致累積多起不利勞工的判決。(實習記者許喬智攝)


實習記者許喬智/報導

近來高院法官涉嫌貪瀆效應擴散,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北市產業工會等多個勞工團體在8月18日,於司法院前發起「司法不工,階級反攻」行動,批評法官養成缺乏勞動素養、對現今司法機制表示強烈不滿。

勞工團體認為,除了法官涉貪瀆無能,更可怕的是法院聯合資方壓迫勞工,案例亦多不勝數,例如前新海工會幹部林子文,揭發公司超收客戶瓦斯費用而遭解雇,法官以「違反忠誠義務,情節重大」判決解雇成立等,突顯出現今的法院腐敗、不夠了解勞資關係,與階級壓迫等嚴重問題。

勞團要求重審「新海瓦斯解僱工會幹部林子文」、「北市停管處解僱反外包工會幹部」、「北市警察局違法解僱臨時人員」、「中時工會刊物工輿損害名譽賠償」、「年代新聞部員工揭發延遲通報遭解僱」等案件。

去年,前年代新聞台兩名員工因揭露公司延遲通報災情call-in,遭到資方解雇,法院卻以雇主信賴關係已破壞殆盡為由,認定資法解雇合法。勞團認為該判決如同其他案例,員工基於社會公義揭弊,卻未受能法律保障,記協工作人員亦到場參與聲援。

自主工聯會長陳德亮則痛批,台灣沒有「勞工法庭」致使許多判決莫名其妙。他強調,在國外有所謂的「吹哨人法案」,企業如果對社會有所破壞,企業的勞工有義務出來警告社會大眾,但是台灣法官卻認為勞工對社會沒有「警戒義務」,對老闆卻有「忠誠義務」。

除了向司法院表達自己的不滿,勞工團體也上演招魂戲碼,希望能將已經死去的司法亡魂招回,更開出假支票交予司法院,期待司法院接受勞方的「賄賂」,讓勞資雙方在法院裡有一個好的「平衡點」。最後群眾在司法院大門掛上「貪腐院」三字,諷刺意味濃厚。

勞團強調,這次的集會只是給司法院一個警惕,希望司法院能夠好好正視勞工訴求及內部問題,並研擬專家陪審與國民參審機制,還給弱勢勞工一個最基本的「司法正義」,否則不排除再次集會的可能。



司法院代表出面接受勞團的陳情書時,勞團也拿出象徵全台800萬勞工「每人出一塊」的支票,要「收買」能站在弱勢勞工立場思考的法官。(記者宋小海攝)



攝影記者拍攝勞團貼掛上的「貪腐院」字樣。(記者宋小海攝)

保障記者勞動權益,新聞專業自主的開始




文/台灣勞工陣線(2010/09/01)

 今天9月1日是記者節,當大家都在痛批置入性行銷、反思媒體專業淪喪之餘,記者勞動條件日漸式微的問題也愈趨嚴重,新工會法已於今年六月通過,勞工將不再只侷限在企業內成立企業工會,未來記者、新聞工作者成立產、職業工會透過集體力量,落實記者勞動條件權益保障的的空間將更大,進而提昇媒體品質,捍衛 全民「知」的權利。

 1994年跨媒體的新聞工作者發起「九○一為新聞自主而走」大遊行,催生了新聞專業組織,期盼藉由新聞專業自主來提升媒體品質,16年後我們發現媒體 品質不但未提升,反而成為政府、財團置入性行銷的工具,錯誤百出、腥羶色的報導,讓民眾開始不信任媒體,質疑新聞採訪之專業,記者的職業尊嚴宛如腳踏墊被眾人踐踏還不能嫌髒。

 其實在商業媒體惡意競爭,新聞專業淪喪的問題背後,藏著記者低劣勞動條件的惡果,每日平均工時超過八小時,每週超過五個工作天,可能還要隨時待命,接受上級臨時的指派工作,也許新聞之採訪訪時效,是媒體工作的一大特點,但在高工時、高壓力、高風險的勞動環境下工作,記者的薪資卻未高人一等,這一兩年更 是出現以實習之名,做新聞採訪工作之實的22K「實習記者」。

 在如此惡劣的勞動條件下,記者的高流動率已成常態,但永遠只想到自己口袋的大老闆們,以經費有限、共體時艱為由,遇缺不補,致使第一線的記者工作量大增,薪資卻還是原地踏步,除此之外,可能還要自負採訪工作所需的聯繫、交通等費用,而單一記者的勞資糾紛也時有所聞,在沒有集體勞工組織可以代表爭取,記者想憑單一之力,捍衛自身權益,根本就是痴人說夢,比登天還難,個人在生活不得已的壓力之下,也就只好屈就於愈顯惡化的勞動條件。

 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下,達成上級指示、餬口飯吃的壓力,遠超於新聞自主專業的使命,媒體的惡意競爭,「公平」、「客觀」的新聞報導為何物?各家老闆才不在乎,他們在意的只有收視率和訂閱率,最後,大眾的閱聽新聞的權益也被埋沒在這畸形的惡質媒體環境中。

 新聞媒體是民主國家人民行使政治權力的第四權,政府不應只是將媒體當做政治操弄的工具,應使其保有專業自主之空間,記者日趨低劣的勞動條件應受到重 視。台灣勞工陣線認為,明年五月一日新工會法實施之後,新聞記者等相關從業人員,成立產職業工會的空間大增,未來記者將以集體力量捍衛勞動條件,以對抗資方的不當壓迫,從而建立新聞專業自主,並維護社會大眾閱聽新聞的權益。




強迫得獎者入會?公會:方便行事



記者宋小海/報導

 中國時報記者黃哲斌與其他4名同事合作「我的小革命」系列報導,9月1日獲得今年「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然而因為主辦單位「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在頒獎前表示,領獎者須具公會「會員資格」,但是並非公會會員的黃哲斌則認為此舉乃強迫得獎者入會,因而在網路撰文批評。公會理事長袁天明則表示,原先只是讓參賽者與主辦單位方便行事,沒想到卻造成誤會。

 「過去曾有參加媒體表示,還沒得獎就要加入會員,投資報酬率太低。」袁天明說,公會設獎的報名章程原先即規定「申請者需具備本會會員資格」,只是為了遷就參賽者的意願,因而才會在公佈得獎名單後要求得獎者加入會員,以符章程。袁天明強調,會費300元多年並未調漲,希望外界不要誤解用心。

 針對黃哲斌反映領獎時被要求得獎團隊全員入會,方能領獎一事,袁天明對此則說,頒獎前由得獎團隊暫先代繳的會費,已照黃哲斌個人意願退還,並尊重他自願放棄得獎資格,而獎金與獎項仍頒予其他4名成員。

 「告訴對方還沒加入會員所以不能參加,總不太好吧。」袁天明解釋,該獎成立14年來,為了鼓勵新聞工作者多加報導光明義舉,公會向民間企業募款其實並不容易,而此次協辦贊助的國泰金控也瞭解此獎針對「會員」頒發的作法。

 至於「會員」不在台北工作是否能夠參賽,袁天明則說,只要服務媒體公司設籍台北,就算從業人員在外縣市工作,可視為該公司的駐外地人員,仍可參與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所以此次有自由時報得獎者擔任台東召集人,也可加入該公會。

 此事件突顯參賽者與主辦單位的溝通不足導致認知落差,未來徵件資格辦法是否有所調整?袁天明對此表示,實施辦法的任何變革,都會再交付理事會,目前尚不能直接斷言;至於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預計明年與中國記者協會合辦「華人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其參賽資格與經費來源,也都必須經公會理事會討論,並進一步協商。


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聲明

1.請黃哲斌先生詳閱本會「九十九年度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實施辦法」內明文規定,第四項申請者資格(二)由團體或個人申請,申請者需具備本會會員資格。(見本會網站)。

2.本會出錢出力主辦「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至今已十四年,為社會公益著力甚鉅,絕無為一己之私,所以請黃哲斌先生務必詳查,否則以訛傳訛,將有損本會良好之聲譽。

3.本會為一具有悠久歷史之社會工商團體,絕無為區區300元會費而強迫任何人入會。倘若黃哲斌先生無意入會而且自願放棄得獎資格,本會將予尊重,並將由中國時報其餘四位同事獲得,本會將儘速退還高有智先生代繳的300元會費。



一個不爽的聲明,一個逼挨的串連

本文原題

【慶祝記者節】一個不爽的聲明,一個逼挨的串連


(2010/09/01)


文/黃哲斌(中國時報調查採訪室主任記者)


今天是記者節,我知道,對於大多數看倌而言,這日子不關你事;更何況,媒體從業者聲望一向低落,好像沒什麼資格嚷嚷,更別說慶祝過節。不過,有兩件事要紀錄一下。

首先,今年《中國時報》以「我的小革命」系列報導參加「社會光明面報導獎」,社會這麼黑暗,心情這麼低盪,新聞這麼嫩模,人生這麼補教,該獎鼓勵媒體報導激勵人心的新聞,原本不是壞事。我忝列五位報名者之列,也得獎了,算是沾光。

然而,主辦單位「  (空兩格)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向國泰金控募款籌辦該獎,在報名階段,並未限制該公會會員才能報名;公布得獎名單後,卻要求所有得獎者必須加入該會組織,才能領獎。此舉讓敝人想起,當兵時被輔仔強迫入黨;當時命是國家的,雖然不爽,也無可奈何,而今,當然毫無興趣加入這個奇怪的公會。

(我一直以為,「公會」屬於建商或銀行大老闆;記者兩條腿,要也是加入工會,而不是公會。)

結果,今天記者節的頒獎會場上,代表敝報出席領獎的高有智遭主辦單位脅迫,稱因我還未加入該會,因此敝報五人不得領獎;有智迫於無奈,在無法立即聯絡上我的情況下,只好代為繳交三百元會費。

因此,我在此聲明:

一、我毫無興趣加入任何團體或組織,上述繳費行為亦非我的自由意志,因此特此聲明,我從未加入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亦非該會會員;上開會費煩請退還給高有智先生,否則亦請代捐給任一內政部立案的慈善團體。

二、既然該會堅持,社會光明面報導獎得獎者必須為該公會會員,則我自願放棄得獎資格,該獎由敝報其餘四名同事獲得,與我無涉。重覆一次,我不是本屆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得獎者,不是,不是,不是。

三、我誠懇建議,該公會日後在報名階段,就應限定會員才能報名;而非宣布得獎名單後才以要脅手段,強迫得獎者入會。並應強調無論記者身處南投、屏東、澎湖、台東,都必須隸屬於「  (空兩格)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才有資格參加此一獎項。並將該獎正名為「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會員尊榮專屬之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

同時還應誠實告知國泰金控等贊助者,此獎是會員制,是包廂制,而非針對全國廣大的媒體從業者。

一個不爽的聲明講完了,接下來是一個逼哀的串連。

兩年前,我為敝報「我見我思」專欄寫了一篇「沒人慶祝記者節」,我在部落格裡寫了如下一段後記:

入行十五年,越來越覺得記者這一行,其實很像計程車運將(運將老大,沒有冒犯之意),兩者共通處很多:

一、就業市場供過於求,競爭激烈,待遇微薄,又不乏新人投入;

二、工時長,體力消耗大,外食及睡眠品質差,職業保險費率較高;

三、工作不穩定,今天大豐收,明天照樣可能槓龜;

四、喜歡發表時事議論;

五、大多個體行動,搶排班、搶客人,地盤意識很強,合作意識很淡;

六、極度依賴生產工具,一個是方向盤,一個是筆記型電腦;

七、經常忙著找停車位;

八、經常面對不講理的老闆,維持職場良心與好脾氣,很難;維持正常家庭生活,更難;

九、油價飆漲衝擊嚴重,一是直接影響,一是油墨紙張間接影響。

差異處呢?運將至少能改裝瓦斯車,記者沒辦法。



兩年後,境遇沒相差太多,唯獨「媒體置入行銷」的手法茍日新日日新;報紙老闆為了賺錢,手段更加匪夷所思;記者這一行唾面自乾的程度,越來越像顏射。司馬文武前幾日的「聯合報系賺很大」,某種程度說出這個不方便的真相:

現在報業生存困難,人窮志短,但窮則變,變則通,許多媒體為了求生,發展出許多非典型的業務策略。以媒體為平台,舉辦各種文化藝術活動,已成主要收入來源之一。備受社會詬病的置入性行銷大行其道,記者兼拉廣告,有些首長接受訪問買一送一,和商品促銷無異,記者尊嚴幾乎蕩然無存。
在此同時,台灣少數值得尊敬的記者組織「記協」,今年為了「慶祝記者節」,推出一支動畫影片與一個串連活動,我稱之為「一個逼挨的串連」,我在部落格左列已加入串連,影片如下,不管你認為媒體置入行銷是騙子,或是偉大的商業創意,都建議你點一下看看。(此影片應歸功於記協及黃阿潑,以及義務製作的Wenli與Miffy)



本文出自【新聞頭皮屑 世界枕頭痕】部落格
http://blog.chinatimes.com/dander/archive/2010/09/01/534391.html






「我是記者,我要尊嚴」,寫在九一記者節



記協在記者節前夕推出反置入性行銷短片。



文/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9月1日記者節,原是感謝記者貢獻的日子,但現在記者受限於環境和媒體結構,日漸失去專業和應有的尊嚴,時而被譏以「妓者」或者嘲弄被收買。在記者節這天,我們只能沈默。

 當日益競爭的商業新聞媒體將「置入性行銷」視為穩定收入的來源,記協在今年記者節前夕製作「我是記者,我要尊嚴」短片,無非是期待新聞媒體從業人員不該對此現象麻木,同時希望社會大眾警覺,言論自由的版圖,正被政商利益複合體攻城掠地。

 我們報導真相的時間越來越少,金錢建構新聞虛相、假相的時段、版面,卻越來越普遍。不禁害怕,「置入性行銷」,除了讓政治與資本的力量透過商業機制左右媒體的走向,同時也容易造成市場的不公平競爭。惡性循環之下,那一天,我們的新聞,沒有人願意相信!

 我們知道,很多記者都是「不願意」的,也覺得受辱,但這就是我們所面對的現況。在商營媒體獲利至上的思維下,第一線的新聞工作者喪失自主性,不是沈默就是只能私下吶喊。九一記者節,這一日,我們很難慶祝,也很難祝福。這段影片,是我們的自我提醒,也是自嘲。

 如果您對於我們所說的事情有一點點感覺,您可以轉寄影片連結給朋友,也可以將串連貼紙放在個人網頁或部落格。假若您已發表對於置入性行銷的感想,也歡迎您將文章連結轉貼在我們的活動頁面。您的行動將讓更多的記者朋友看到。我們深信,社會對於新聞,仍是有期待的。


影片點選連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sbyZBZbJyE



串連貼紙連結:
http://www.stickeraction.com/Journalistfor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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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方會產生三張不同的圖示,
即可複製程式語法進行部落格串連。


特別感謝

漫畫造型設定:Miffy & Wenli

影片剪輯特效:梁友瑄、許喬智

串連貼紙製作:OO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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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馬凌諾斯基】
這樣一個記者節...

【廢業夫妻成長日記】
我不是專業記者,但我希望他們有職業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