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轉讓風暴 壹傳媒聯合工會漸成形

蘋果日報企業工會舉行公開說明活動。(蘋果日報企業工會提供)

901反媒體壟斷大遊行 近萬人民站出來

2012年9月1日,反媒體壟斷大遊行隊伍行經台北車站前。(宋小海攝)

拒絕成為紙糊的城牆──守護新聞專業 18年後再上街頭

1994.09.01「新聞室公約」遊行。(謝三泰攝)

籲改選公視董事會 媒改社火力全開

傳播學者22日在文化部前舉辦傳播政策新書發表會,並要求文化部立即促成公視董監事改選。(記者宋小海攝)

第二次旺中案公聽會 總裁蔡衍明現身

旺中案在NCC審查超過1年4個月,日前旺中媒體集團總裁蔡衍明要求NCC主委蘇蘅,在公聽會2週內決定此案,才會出席,但蘇蘅強調沒有承諾。最後仍然出席的蔡衍明表示自己睡不著覺,又聽說壹電視要實況轉播才會前來。(記者宋小海攝)

都更拆遷衝突 民眾、記者拍攝受阻多

「文林苑」都更案3月28日由警方執行協助拆遷,時至清晨當中員警以手電筒干擾拍攝影片的民眾,與其他包括本刊在內之記者。(記者宋小海攝)

美牛專家討論閉門遭批 農委會擬公開聽證對應

行政院跨部會美牛技術諮詢小組於21日召開第二次會議,是否開放各界人士與媒體記者進入旁聽成為討論焦點。(記者宋小海攝)

蔡衍明專文回應受訪言論風波 《華郵》堅稱報導無誤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日前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採訪,其中訪談內容引發爭議,《中國時報》自2月9日起接連數日刊登相關報導與蔡衍明的回應專文。

奮力與時代共鳴─獨立媒體青年工作者思與見

在街頭抗爭中,貼近社會運動的獨媒記者是旁觀者?還是聲援者?(攝影/宋小海)

獨立記者在香港

香港獨立記者陳曉蕾受邀出席今年2月台北國際書展分享採訪經驗。

公視董事會延任逾13個月 學者發起靜坐抗議

傳播學者羅世宏靜坐抗議公視董事會延任超過13個月,腳旁橘子由現場支持人士贈予。(記者宋小海攝)

2009年12月25日 星期五

【記協會訊】《衝進災難第一線:談災難新聞報導與心理創傷》巡迴座談雲林場



座談會與談人由左至由分別為雲林縣新聞記者協會理事長江岱錦、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莊豐嘉、旗美社區大學主任張正揚、蘋果日報記者辛啟松。(記協)



文/秘書處

 由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主辦的《衝進災難第一線:談災難新聞報導與心理創傷》巡迴座談會中,記協會長莊豐嘉指出,若無良善的傳播管道,政府有再好的防災計劃、救災行動,民眾也無從得知。


 《衝進災難第一線:談災難新聞報導與心理創傷》於12月11日假雲林科技大學舉行,會中除了邀請雲林縣新聞記者協會理事長、中天新聞記者江岱錦;旗美社區大學主任.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合辦人之一張正揚,以及蘋果日報台南駐地記者辛啟松等人參與座談,分享採訪及傳遞災區資訊的經驗。


 莊豐嘉指出,災情資訊越豐富,越能安定民心減少損失;若無良善的傳播管道,政府有再好的防災計劃、救災行動,民眾也無從得知。


 因此,他認為,媒體不應只是報導災難而已,還當在政府的救災體系裡擔任適當的角色。雲林縣新聞記者協會理事長江岱錦也表示認同,他強調,「傳播」在防災、救災體系中,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


 致力於災後重建資訊的旗美社大主任張正揚也以「莫拉克獨立新聞網」為例,該網站自9月29日成立以來,深入詳實報導災區新聞,有別於主流媒體在災後,不再關注的態度,更具社會意義。


 蘋果日報辛啟松分享在八八水災當下的採訪經驗,對於採訪災難的心理壓力,他認為自己還能克服。台視駐雲林記者郭振益也提到10年前的九二一大地震,對許多記者而言,是一畢子難以磨滅的記憶,即使事隔多年重回災區採訪,還是會時常想起災情慘況,要花費許多年才逐漸平復。


 至於一般的社會新聞採訪,車禍等重大意外事件所造成的心裡創傷,有些記者表示,會自己學習適應,慢慢學著接受,但也沒有尋求其他協助的管道。


 莊豐嘉表示,記協舉辦座談會,就是希望協助記者抒發採訪的壓力,同時記協也與政治大學廣電系副教授許瓊文建立合作關係,透過創傷新聞網等方式幫助記者。




香港「壹」工會成立再思考



引言:列寧在1902年寫了一本書《怎麼辦》,探討布爾什維克為了奪取政權需要做的一些事情,特別強調了反對經濟主義的思想,並提出了「時時刻刻準備著」的口號,為社會主義革命成功提供了理論基礎。而當前媒體工會也抱以如是期待。


文/alien(文字工作者)


 8月24日在香港,壹傳媒員工的工會正式對外宣佈成立,並且在將軍澳的壹蘋果大樓張貼招收會員的宣傳。關於入會的會費及條件,據壹工會正式對外發佈的消息是:填妥入會表格以及繳交會費,即是工會的一份子。加入工會的會費是:港幣10元(折合新台幣40元),年費港幣70元(折合新台幣280元)。目前,壹工會員人數已有百餘人。


「壹」工會的創建 

 是什麼原因,催生了壹工會?


 首要的原因是員工面臨「減薪」的情況,次要是資訊不透明的現況。就如壹工會在成立宣言裡所揭示,薪水減薪的幅度由2.5%上修至3.5%,公司並沒有照顧、瞭解線上基層工作者工作環境的問題(譬如:承辦商並未改善飯堂的問題,辦公室空調問題,等等),以及員工對於公司所執行的決策,永遠比外界來得慢一拍、少一些。


 目前該工會在網路上成立Facebook的群組(群組名是:Next Media Trade Union),並在群組中公開工會成員名單以及工會宣言。


 壹工會的成立對於香港傳媒的生態頗富指標意義。香港的《信報》、《南華早報》以及《中博環客》紛紛報導壹工會的成立,並且,對於壹工會抱持期許的態度。據《信報》的時事評論,普遍香港的中文報社因為「員工人數太少、員工的流動性太大,以及資深員工「日頭赤炎炎、隨人顧性命」的心態」,並沒有心力組織工會。目前英文媒體《大行》也正進行工會的籌組。


「壹」工會實質效用待沽 

 壹工會對外宣稱,創立此工會的宗旨是:「建立有效的勞資雙方溝通渠道,保障公司及員工利益」。更積極的理想是:「團結壹傳媒全體員工,確保所有人都得到公平及公正的待遇」。


 理想與現實是不是有一段距離?


 香港的《中博環客》9月時報導壹工會成立的概況,並且在文末拋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壹傳媒集團年初曾減薪迎接嚴峻環境,若日後再遇減薪時,工會能否發揮集體談判影響力呢?」


 就筆者的理解,一個真正想要「進行抗爭」的工會,它的「抗爭態度與決心」可以由工會成員繳交的會費以及如何規劃會費使用方式,得以看出一二。對於壹工會收會費的標準,我們姑且先不考量香港物價水平比台灣高的實情,會費卻只有相當於新台幣40元,年費相當於新台幣280元,似乎僅是象徵性的收費門檻。筆者在Facebook更進一步地公開詢問會費的用途,工會成員這麼回應:「現階段入會費主要用作影印、會員證。年費用作會務,包括會員大會、活動及會訊等。」至於是否調整會費及設立預備基金,目前尚未討論、也未拍板定案。


 很明顯的是,這些會費並不預期用作準備長期與資方抗爭的需要。同時,也折射出目前壹工會的組成份子,並無工運及運動組織工作的實際經驗。


會費投射對工會的想像 

 筆者曾經與第一銀行產業總工會的總幹事汪英達討論香港壹工會的現況。汪英達表示:「會費收多少一定涉及了幹部與會員間的權利義務,並且有絕對的關係。」就工會的改革運動經驗來說,如果會費越高,會員當然越在意工會做得如何,也越會給工會監督的壓力。換句話說,錢多好辦事,錢收得多可以做的事更多,但定然會承擔更大的壓力,工會幹部如果行事不當,也易遭到更多的批評。但是,反觀大多數的工會幹部如果也與一般會員一樣,寧可維持低會費,只會讓工會一直陷於財務窘境,難以突破。


 同樣的思維模式,在撰稿過程,筆者亦訪談中國時報資深工會幹部陳文賢。陳文賢他這麼說:「工會的收費就是會員對工會的想像。」小額的會費,對於會員來說,可能是買個保險的心態,在勞動節時作作紀念衣服,定期嗑牙聚會,會員對於工會運作狀況根本不在意、也不願意投入心力瞭解,另一方面來說,工會會員只願意交小額的會費,也反映了會員對工會的信任度是很低的。以台灣的中時工會的抗爭經驗來看,在民國85年,對會員酌收會費一萬元,在當時來說一萬元的會費用是相對昂貴,但這些收入是用作抗爭基金,會員之所以願意,也是因為共同經過抗爭的歷程,能瞭解這樣的收費是有道理的。


 不過,在質疑壹工會會費以及工會運作的目標時,也不妨留意香港在工運抗爭經驗裡,累積豐富經驗的職工盟(職業工會聯盟)組織。職工盟除了常規的會費之外,並且有募款的收入,他們積極不斷地對外進行倡議及擴展培訓活動。


 職工盟經驗,也許能為壹工會對媒體抗爭運動,擘劃具體的想像。筆者以為,工會成立的態度與願景,也正是一種布爾什維克式「時時刻刻準備著的姿態」。





平面記者團結力量初啼:香港壹工會成立 ──專訪香港壹傳媒副理事長馮永堅




文/alien(文字工作者)

 香港壹傳媒工會成立的主要促因是在今年(2009年)2月時,香港壹傳媒集團公司對外宣佈減薪3.5%。


 根據壹傳媒副理事長、壹傳媒工會成員馮永堅表示:「如果是公司營運虧損,員工集體是願意與公司共渡時艱,但是,公司在金融海嘯後是有盈餘。」按照馮永堅的說法,催生工會成立的主要原因,是壹傳媒集團(資方)並非依法律規定所施行減薪的策略。


 在工會成立過程時,一面得向政府職工登記局申請,同時為了避免公司(資方)在工會成立草創的初期,有可能打壓工會而防礙工會發展。所以並沒有將讓許多同事知道工會籌備的過程。招收會員的過程,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透過實體空間,在辦公室貼宣傳單張等招收會員,另一種方式是在網路上利用Facebook,招收會員(請見下圖)。



香港壹工會 Facebook介面。(圖片擷取自網路)



 馮永堅認為,以資方的立場來看,公司對壹工會的態度是正面且友善的。目前工會由7名理事組成的理事會組成。組織架構分作:理事長、副理事長、財政及秘書四個職位,另外還有三位理事。現在約有140名會員,包括編輯、記者以及美編等,壹工會在成立過程,也嘗試徵詢香港職工盟的建議。


 至於現在及未來可能的運作方式、擘劃。馮永堅認為,現在仍是工會成立的初期,工會不定期舉行理事會議。目前成立的宗旨是希望可以成為勞資雙方的溝通橋樑,並且為員工向公司表達意見。


 香港過去在平面報業並沒有工會。所以,記者平日在線上工作的時候,遇到不公平的對待時,為了爭取福利,往往只能單打獨鬥。壹工會的成立,代表了香港平面媒體工作者有集體抗爭的管道,頗具指標性意義。


 在筆者定稿前,10月份壹工會與資方達成協議:壹傳媒行政總裁朱華煦公開允諾還原減薪員工的原本應得的薪酬。並且,公司(資方代表)承諾定期與工會的代表開會,也同時向全體員工報告營運狀況。


 壹工會積極爭取得到令人雀躍的結果,也讓外界更加看好壹工會的發展。未來,香港壹工會它是不是能成功地運作,當媒體工作者再遇減薪情況時,或是權益受損時,壹工會是不是能發揮集體談判的效力,後續發展值得關注。



莫拉克獨立新聞網捉襟見肘 仍堅守戰場



莫拉克獨立新聞網的記者必須自行開車在山區穿梭,出門跑一趟車子便滿佈塵土。(記者宋小海攝) 



記者宋小海/高雄採訪報導


 24日是八八水災後第138天,莫拉克獨立新聞自9月29日開站以來,以有限的駐地記者人力,結合關心災區的各界人士,持續報導災後重建過程。身為發起人之一的輔大新聞傳播系講師陳順孝表示,莫拉克獨立新聞網目前等於是參與成員在「奉獻」,未來營運除了需要社會大眾的關注奧援,同時希望申請「數位典藏」計畫以利後續經營。


駐地記者三月內歷經三代

 場景拉到災情嚴重的高雄縣山區,《目擊者》記者於本月走訪六龜鄉、桃源鄉等地,拜訪莫拉克獨立新聞網駐地記者;當時正值記者柳琬玲將採訪工作交接給新任記者鄭淳毅。


 柳琬玲原為文山社區大學工作人員,災後被調至旗美社區大學後,參與莫拉克獨立新聞網的報導工作。短暫與開站後第一代康椒媛共事後,康椒媛即轉任環境顧問公司,從事環境規劃設計、社區輔導等工作,但仍與高雄縣災區重建相關。柳琬玲於11月後又必須回頭專注在旗美社大的工作,11月到任的記者鄭淳毅則負責接下高雄縣各鄉鎮的採訪路線。


 鄭淳毅原任職半官方之生物科技開發中心擔任專案行政,進入原住民鄉鎮推廣有機農業;後因專案缺乏經費投入致使組織精簡,而後轉換跑道擔任莫拉克獨立新聞網的記者,帶到筆電等輕便行李,自行駕著兩輪傳動的休旅車在坑洞碎石不絕的山區行進,到任後直接投入採訪,逾一個月還找不到時間返回桃園家中收拾行李。該名記者的薪資現由樹谷基金會贊助,讀者若看到她的作品,可見文末皆附註「本文作者之工作費用,由樹谷基金會贊助」。



記者採訪嚴肅的災後重建新聞,偶爾也會在餐桌上進行。(記者宋小海攝) 


 「在這裡採訪要有自己的車比較好。」柳琬玲說。同樣也是自己在山區衝上衝下,緊盯政府派員勘察受災村落的進度,她必須自己機動前往各村,並隨時與新聞網主編馮小非聯繫。山區有時連線品質不良,發稿進度便會受阻。


奉獻與工作之間的拉距

 鄭淳毅言談中輕鬆笑談自己如何被「剝削」,在山區採訪有時,會自動跳過一餐。《目擊者》記者隨著柳琬玲進入桃源鄉途中,一度險些在山路彎道與來車對撞,新聞網的記者精神勞累可見一斑。


柳琬玲(右)自己的車子送修,桃源鄉的理斷牧師(左)為她送來當地修車廠老闆自己的"Hello Kitty"車代步。(記者宋小海攝) 


 新聞網在高雄縣的三代記者皆為女性,即使離職後,在自身工作之餘仍會協助報導。柳琬玲在旗美社大接觸當地組織工作,也會與莫拉克新聞網互通聲息。柳琬玲則表示,現在新聞網除了要將「當地資訊帶出來讓大眾知道,也極需記者人力將外頭的重建政策過程帶進災區。」






公視董事長適任案 28日臨時董事會大對決



公視董事會爭議,就像茶壺內的風暴,一觸即發,讓公廣集團陷入難解的紛擾。(顧美芬攝 )


文/顧美芬(文字工作者)


 面對新舊勢力的糾葛,公視擬於28日周一加開臨時董事會,討論董事長鄭同僚及總經理馮賢賢適任案,究竟是否能如期開得成?在公視工會網路留言板上討論得熱烈,各界都在看。


 12月初,備受爭議的公視董監事增聘案,無視於監察院已向新聞局提出糾正,在14日召開的公視董事會中,10名新增董事,以「(14日)議程資料中,不見員工關心的重大治理議案列案,此為不當阻礙進行」為由,連署提案要求董事會延後至28日加開臨時董事會,討論董事長、總經理適任案等重要議題。


 據了解,28日臨時董事會中,若能如期舉行,討論的主要提案,除了員工績效獎金規劃外,還包括公廣新聞平台建置、原客台長遴選案,以及董事長、總經理不適合處理案。


 儘管公視董事長鄭同僚,一度以「未依規定在14天前提案為由」退回上述提案,10名董事隔日回函反嗆,「14天前提案」說法,只是擴大解釋,並要求調閱過去會議記錄,確認過去董事會是否都比照同樣標準?


 有趣的是,對於行政院新聞局修法增聘公視董事案,主動提出調查糾正的監委吳豐山,同時也曾任公視第一、二屆董事長,根據吳豐山向新聞局提出糾正的兩大缺失包括:新聞局對董事名額認定前後標準不一,95年「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通過後,原客宏三台納入公視合併成為公廣集團,規模已擴大,但新聞局卻遲至今年才提修正草案,明顯失職。對於監委的糾正案,究竟能產生多少影響,也是令人好奇。


 公視董事會爭議愈演愈烈,為了避免妨礙公廣集團發展,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發表共同聲明,呼籲新舊董事公開對話,以建立條法,推動制度為先。






群眾運動採訪安全停看聽



記者顧美芬/特稿


 備受矚目的江陳會議期間,大小衝突不斷,特別是攝影記者,為了取得精彩畫面,隨時可能置身在衝突場合中而不自覺,也可能讓自己身陷危險、不確定的環境中。


 雖然群眾運動的場合,存在許多不確定性,但仍有些跡象可以依循,採訪群眾運動累積豐富經驗的資深攝影記者黃子明表示,一般最容易發生衝突點的地方,就是警民對峙的拒馬前。


 有些攝影記者混在警察中,捕捉畫面,但是因為躲在警方後面拍照,角度很容易受限;也有人會選擇混在人群中拍照,卻很容易被當成是攝影搜證的刑警;或是因媒體立場與群眾立場相佐,成為被攻擊的對象,危險性也相對提高,所以混在群眾中拍照,需要格外小心,隨時留意周遭的變化。


 若遇到民眾對攝影記者挑釁,有些電視記者直接將攝影機鏡頭對著挑釁民眾拍,反而容易讓衝突事件擴大,衍生不必要的流血事件。黃子明建議,最好採取冷處理態度,避免正面衝突,拍完照就迅速離開現場,不要停留太久。同時,他提醒,儘可能避免落單,畢竟群眾運動的場合,是非理性、不講道理的。


 另一個容易引發衝突的時機點,是警方的舉牌動作。曾經歷經520抗爭事件採訪的黃子明說,警方的舉牌,很容易刺激群眾的情緒反應。這時候最容易發生民眾偷襲、丟擲石塊等危險物品;尤其是入夜後,攻擊行為會更激烈,記者在拍照時,也要格外留意現場群眾的情緒。


 而遊行隊伍成員的組成份子,也要留意。黃子明舉例,通常年輕人比老年人更容易衝動,男生比女生更激烈,特別是群眾中可能摻雜了一些小混混,若直覺不對,儘可能保持距離。黃子明也建議,必要時,攝影記者可以多利用長鏡頭遠距離拍照,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聚焦江陳會 媒體總動員




23日陳雲林進入商店購物,在旁的攝影記者準備衝入拍攝,抗議民眾則被隔開。



記者宋小海/台中、苗栗採訪報導


 12月21日至25日第四次江陳會在台中舉行,這次報名採訪國內外媒體計有169家、558人,其中也包括大陸媒體(含駐點)有20家、57位採訪工作者。


 鑑於去年江陳會發生警民衝突事件,內政部因應維安需求,成立「順成專案」調度各縣市警力支援,據統計超過5000名員警投入,國安人員亦有數百名之譜。


 早在陳雲林抵台的前日,陸委會聯絡處於下午5時後寄送電郵告知記者,須在晚間9日完成報名隔日江陳會各別場次;而新聞行政辦公室在郵件表示提供兩支電話受理169家媒體記者報名,大量報名電話使得台中市以外的記者必須等候佔線時間。


第四次江陳會成為國內外媒體焦點,首日5樓平面記者室幾乎爆滿,不少記者找不到位置,僅能拿著筆電與椅子坐在靠牆走道;有的記者則將名片貼在桌上「劃地撰稿」。(記者宋小海攝)



台中迷航記 記者罵聲起

 至於陳雲林21日抵台後參訪台中市建設的行程,20日新聞訊息僅透露「配合台中市政府之規劃通知」。21日當天,台中市政府通知媒體調派人力,分批於下午2時50分,以及3點15分搭上採訪專車前往不同地方,以便跳點採訪陳雲林之行程。


 不料記者搭上車之後,經過再三追問仍無法從台中市政府官員口中得知預定採訪地點;採訪車司機亦同樣不知行程,僅能緊跟著前方座車。第一批記者跟著陳雲林一行人抵達「聯聚信義」豪宅參訪時,傳出中國央視記者不慎跌傷的插曲,接著與第二批記者都被載到「亞緻飯店」,原本傳聞要參訪的「萬和宮」及「科博館」最後證實只是虛晃一招。


 在亞緻飯店時,記者們累積不滿的情緒終於爆發,當面詢問台中市市長胡志強是否在「耍弄記者」、「防賊」。沒想到得到的答覆竟是「你只是不習慣。」不少記者頻搖頭,也讓其他待命的記者同業直呼不可思議。


 許多記者認為,台中市政府可以溝通哪些可能是「明點」、「暗點」,而不是完全不讓記者瞭解資訊,形同電影情節中的「矇眼綁架」。經過媒體的輿論壓力,胡志強最後向媒體致歉,同時強調未接收到來自總統府的溝通。


  
22日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會面時,攝影記者在會場後平台上尋找最佳拍攝畫面。(記者宋小海攝)


維安考量 採訪空間受考驗

 除了參訪行程之外,飯店各式會議行程也同樣嚴密,舉凡「歡迎儀式」、「晚宴」「江陳會談」、「簽署儀式」、「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會見海協會代表團」等大小不一的行程,記者除了必須隨時配掛「第四次江陳會談記者證」之外,還要按時領取各場次編號證明卡,附在記者證下方;在「簽署儀式」等重要儀程上,記者更須接受警方安檢方,才得以進入。


 由於採訪媒體眾多,致使記者如何在適當位置、角度、時間,拍到需要的新聞畫面成為一大問題,特別是部份場地僅能容許少數記者進行拍攝;對於媒體記者與官員意見喬不攏,由電視新聞現場製播聯誼會副會長黃光華,以及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會長邱榮吉居中協調。


 在協調過程中,也有少數近乎火爆的場面,以22日於裕元花園酒店舉行的江陳會談現場為例,據與會記者表示,記者座位安排相當不理想,距離會議桌太近,空間受限,讓攝影記者擠成一團,更不用談文字記者。對此副會長黃光華後來表示,前日雖與行政負責人員談妥場地配置,但隔日卻因維安人員的要求全盤推翻,才出現此一情形。


 在維安因素之外,人員動線不當亦會干擾新聞拍攝。在首日歡迎晚宴上,會場工作人員不時走動擋住拍攝,致使部份攝影記者按耐不住邊拍邊罵,對手持專業攝影機的記者更是一大困擾。



海基會與海協會完成簽署儀式後,中國各家電視台隨即進行現場轉播。(記者宋小海攝)


警民衝突現場 記者驅前搶拍

 記者除了關注江陳會談實質內容之外,週邊抗議事件也是採訪重點,各家媒體調度SNG車在福華飯店旁的進行轉播外,在拒馬外也有數部SNG車駐守,還有有主播直接在警方拒馬不遠處架起轉播台。


 特別是23日晚間7時發生的警民衝突事件。許多駐守飯店外圍的記者本來以為「準備換班了」,不料一輛抗議宣傳車行經裕元花園酒店門口時,對其發射沖天炮引發首度江陳會流血事件的序幕。



23日晚間警民衝突事件後,警方欲以拒馬封鎖天橋,記者趕緊整御裝備下橋採訪。(記者宋小海攝)

 在第一時間幾位記者捕捉到發射沖天炮的畫面後,警方爬上宣傳車企圖制止抗議民眾,台中市刑警大隊小隊長陳諸想卻跌落在地頭部受傷,後送澄清醫院。後續警方前撲後續,將宣傳車上的6位抗議民眾逮捕移送台中二分局。為了拍攝衝突現場,幾位記者爬跨過刺絲拒馬,在推擠中險象環生。


 事件發生之初,對於「推落」、「掉落」,警民雙方各執一詞。現場記者更提高警覺,以防第二波衝突。約莫十點半左右,警方則公布搜證帶,畫面顯示車上民眾有推落員警的動作。


警民衝突事件發生,記者透過SNG車於第一時間傳遞現場訊息。(記者宋小海攝)


 接著媒體記者兵分多路,其中以駐地記者為主力,緊盯台中二分局、澄清醫院的最新狀況;直至午夜時分,媒體記者方才陸續散去。



2009年12月12日 星期六

自由北韓電台創辦人金聖玟獲頒「2009年亞洲民主人權獎」



從台灣總統馬英九手中接下獎座的自由北韓電台創辦人金聖玟,感謝台灣對他的肯定,也希望這份支持的力量能持續幫助更多北韓人民。(圖:台灣民主基金會提供 )


記者余叢維/台北報導


由台灣民主基金會主辦的「2009年亞洲民主人權獎」,今年由自由北韓電台創辦人金聖玟獲得,藉以彰顯金聖玟勇於挑戰北韓極權政治。

10日上午在台北遠企舉行的頒獎典禮結束後,金聖汶在與NGO代表的座談會中透露,得到這份殊榮讓他很意外,也許是緊張,甚至不知道是怎麼樣打領帶,但是想到得獎帶給他的肯定,他希望台灣繼續協助更多從北韓逃出來的人民,給他們更多機會。

金聖玟於1962年出生於北韓家庭,因為表現傑出,28歲那年一度被軍隊擢升為上尉。也許逐漸體認到北韓極權專政,經過數次逃脫北韓又遣返後,終於在1999年,在南韓親戚協助下,成功地脫離北韓,投奔南韓。

金聖汶在1991年間曾擔任軍隊裡的宣傳官,深刻體會北韓人民思想受到當局嚴密箝制。為了讓北韓人民有機會聽到外面的資訊,2004年金聖玟創辦了「自由北韓電台」。不過,在南韓境內設立一個對北韓發聲的電台,並不如想像中順利。

金聖汶夫人文明玉表示,南韓人民對電台的看法很兩極,曾有兩三次遭到南韓民眾抗議,不得已被迫遷移。不過,令人欣慰的是,經過多年不畏艱苦耕耘,據統計,許多自北韓逃出來的流亡者表示,曾聽過「自由北韓電台」。

金聖汶也希望台灣朋友能繼續發揮影響力,希望透過網友集結的力量,希望讓中國對北韓問題,有一個明確的態度。從而讓北韓政府面對國際壓力,而走向民主開放。




「新聞自由」下的人權價值



文/戴智權(台大新聞所學生) 


 「衝進災難第一線:談災難報導倫理與心理創傷」座談會,給予我深刻的啟發。憲法第十一條保障「新聞自由」,但媒體不應該舉著「新聞自由」的大旗幟,枉顧任何其他基本人權的價值。在保障閱聽人「知的權利」的情況下,媒體必須具備同理心,維護「災難事件受害人」本身的人性尊嚴。商業競爭下的媒體,相關的自律機制應該建立。

 綜觀台灣的傳播媒體,舉著「新聞自由」的大旗幟,希冀對於任何社會現象或個人隱私報導。但事實上,傳播媒體並不享有「絕對的新聞自由」。依據憲法二十三條,「新聞自由」在符合公益目的、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的情況下,仍然受到限制。說穿了,「新聞自由」沒有這麼偉大,可以凌駕在一切的人權之上,「新聞自由」是憲法價值體系的一環,但不具備最高的地位。

 記者採訪時,應避免受訪者的二次傷害,顧及「災難事件受害人」本身的人性尊嚴。以八八水災為例,部分電子媒體直接訪問受害者的心情,並且近距離的拍攝受難者家屬的臉部表情,突顯他們的悲傷,這是相當不恰當的作法。

 新聞報導的本質,在於真實傳達訊息給閱聽人,只要能達到目標即可。有些問題會挑起受訪者不愉快的記憶,影像畫面會突顯受害者家屬不堪的表情。當這些報導或畫面一直經由電視台二十四小時不斷地播送,對於受害者及其家屬都是不斷的重複傷害。難道受訪者的心情不需要被照顧嗎?難道近距離拍攝臉部表情就叫彰顯「新聞自由」?難道為了「新聞自由」,其他人的人性尊嚴都可以犧牲?

    記者應該具備公共關懷及同理心,民眾「知的權利」固然重要,但災難發生後,受害者的創傷恢復,應凌駕在「知的權利」之上。

 商業競爭下的媒體,媒體為了收視率或發行量,以「灑狗血」的方式報導。事實上,媒體間可以訂立「自律公約」,彼此約定不能用什麼樣的方式報導新聞,並且訂立相關的罰則。目前,「衛星廣播電視法」及「廣播電視法」並沒有「自律公約」的設計,立法院應加速立法,讓媒體自訂自律規範。

媒體移開視線 災難並未終結



文/陳寧(台灣大學新聞所學生)

 思考如何處理災難新聞時,我常常會想,災難新聞對於社會大眾的意義為何?我們需要那麼鉅細靡遺的知道每一起災難事件的所有經過嗎?儘管學術界對於災難新聞有不少討論,而瞭解災難事件、社會事件就某種程度上來說,也具有教育民眾的功能,不過當我們進一步去探討在災難新聞的產製過程中,報導者和被報導者雙方可能面臨的傷害,自己也更加疑惑。

 諸多媒體雖然在第一時間搶入災區,帶出第一手畫面與訊息,但當災民開始面對重建問題與顢頇的政府政策,媒體卻已轉移焦點,彷彿災難已經消失。風災過後,我也南下高雄縣好幾趟,進到安置災民的營區,做了一些觀察與紀錄。三個多月以來,災區的混亂和無力依然,軍營安置環境的缺失,家暴、自殺事件頻傳,即使有許多NGO組織,努力進行災民生活照護與政策倡議的工作,他們的能力畢竟有限。

 此外,隨著政府急就章的通過了《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原住民也即將面臨土地被強制徵收、回家的道路(如台20線、台21線)因土地被降限使用而無法修復、部落文化流失等問題。以上種種問題,包括風災對個人的、以及對族群的影響,就不能算是災難新聞的一環嗎?又或者這些僅僅是一般的社會問題?

 即便921地震至今已經超過10年,災難仍尚未平息,還有未完成重建、遷村的受災戶,仍然在期盼能有個自己的家。如南投縣仁愛鄉瑞岩部落的遷村案,延宕多時,才在今年8月終於動土開工。這些案例之所以一拖再拖,就這麼拖過10個年頭,之中其實有不少問題是需要被揭露的,但媒體角色的缺席,也間接縱容當政者,幾乎已經遺忘災民的存在。

 因此,討論如何在採訪災難新聞的過程中,保護當事人,並給予記者心理上的支持、協助,雖然是一重要課題,但也許我們也必須思考,災難新聞究竟具有什麼樣的意義,而災難新聞又該如何被重新定義。

衝進災難第一線:談災難報導倫理與心理創傷



文/吳韻萱(記協志工,政治大學新聞系學生)


 八八水災造成的傷痛,仍在國人心中盪漾,在急難時刻,媒體能如何適切扮演其角色?台灣記者協會與台灣大學新聞所合辦「衝進災難第一線」系列座談,邀線上記者與消防署人員與談,望透過經驗分享與交流,為從事災難報導的新聞工作者指引迷津。

 目睹小林村民痛失親屬的悲慟,公視記者林曉慧以同理心,呼籲媒體在災難現場,「別再搶獨家」,「一百多位家屬在身旁哀嚎,我回台北時,花了很長時間調整情緒。」

 小林村民欲衝上直升機救人,與警衝突時,眾家媒體一面倒,將村民形容成「暴民」。林曉慧說,記者在狀況發生時應釐清事件之脈絡,發揮觀察力,在混亂現場找出關鍵人物,並加以訪談。林曉慧以直升機衝突事件為例,「其實前一天,有管理單位向村民擔保,可帶一至二人上機救人,隔日卻食言,村民才如此激動。」在眾媒體聚焦在災民哭喊之時,林曉慧寧可將時間花在關鍵人物的訪談,並謹慎求證,「與其拍哭得呼天搶地的人,我會找還能清楚表達的受訪者。」林曉慧說。

 蘋果日報記者戴上茹,則從一線記者的資源短缺,談到新聞室結構之問題。「影音時代來臨,平面記者要具備DV、數位相機、3G上網手機、電腦,資方提供的設備極少。在災難現場設備若報廢,費用都由記者自行吸收。」

 除了資源不足的問題,災難報導更須極佳應變力,「但報社常雇用低薪、社會經驗不足的記者,在災難新聞的表現差。」戴上茹認為,問題根源在新聞室結構,上層應調整災難新聞的人員調動。

 災難發生時,消防署會發布災情相關訊息供媒體。消防署國會組組長梁玉竺以新聞跑馬燈為例,談政府單位與媒體的連繫問題。「新聞台跑馬燈要求即時性,有時未查證就把字幕打出來,什麼說法都有!和官方公布數字差很多。」梁玉竺呼籲,媒體對新聞真實性的要求,應優先於速度的追求。



 

【記協聲明】選舉前夕 執政縣市候選人不該呈現廣編專輯



2009/12/03 記協聲明稿


 縣市長選舉投票在即,不少民眾都從新聞報導中得知候選人資訊,以做為投票判斷,依此,新聞媒體理應在選前以公正、客觀的態度報導選舉相關新聞。


 然而根據記協志工調查11月份之平面媒體,發現多家媒體皆刊登了不少與候選人相關之「廣編」、「專輯」。此類版面看似新聞,實則以頗不尋常之正面筆法呈現該候選人之政績,並與時事無關,令人不禁懷疑此類內容有替特定候選人宣傳之虞,嚴重違反新聞報導所應秉持之中立、客觀原則。


 記協指出,媒體應避免以「新聞手法」呈現「政治廣告」,造成讀者混淆;與「廣編」、「專輯」相關之縣市長候選人,也應立即主動向選民說明,釐清該候選人是否使用執政縣市之文宣預算,進行個人的競選廣告。記協亦呼籲中選會應訂立相關規範,防止候選人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自我宣傳,以免誤導選民、造成選舉不公。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聲明稿--針對自由時報合成照片事件


2009/12/9

 針對《自由時報》於2009年11月30日擇以不同時、地的新聞照片,以合成的方式構成圖像所引發之社會爭議,【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以下簡稱「本會」)經理監事會議討論結果,以新聞攝影專業組織之立場發表此聲明,並提出下列意見:


一、新聞攝影的專業奠基在眼見為憑的真實(Reality)之上,這也是攝影記者屢次冒著生命危險上山下海,只為了拍攝真實影像;這樣的影像在現實社會生活中自有其意義,乃是維持閱聽人信任媒體所發佈影像的公信力之所在。


二、長久以來,新聞產製流程在高度分工以及科技的快速發展下,編輯台對新聞照片之專業認知不足,屢次傷害新聞攝影的專業與倫理,致使攝影部門與攝影記者在媒介組織的科層體制下逐漸喪失對專業的堅持與捍衛力。


三、此次《自由時報》於11月30日擇以不同時、地的新聞照片,以合成的方式構成圖像,並在新聞處理與文字敘述上含糊其詞;未清楚在圖片下以專文說明該照片哪一部分為合成、原照片拍攝內容為何、為何如此合成,以及提醒讀者勿認以該圖為真。而是利用合成照片之高度擬真性,使讀者無法或明確快速辨識出影像何處為合成,極可能導致讀者誤認其為真實影像。此舉不僅扭曲新聞攝影的專業與倫理,也輕忽攝影記者的專業與養成機制;致使新聞影像的傳播失真,損害新聞影像的公信力與閱聽人之權益。


四、基於上陳,本會強烈建議各報社當重視攝影部門及包含美編在內的編輯部人員之專業養成訓練,並改善專業分工不對等之權力關係。期望在新聞產製過程中能重視攝影部門之意見,讓台灣的新聞攝影朝向良性的路途發展。


五、本會建議,各報社研擬對「模擬」、「合成」、「圖表」、「插圖」(即設計畫面或擺拍)等後製影像標準;進而擴大至所有媒體共同訂定自律之規範標準,以維護閱聽大眾對媒體之信心,並挽救媒體自身的專業性與公信力。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

【記協聲明】自由時報合成照 編輯部該道歉



2009/12/03 記協聲明稿

《自由時報》於11月30日擇以不同時、地之新聞照片,合成構成圖像,引起社會爭議。在本月2日該報編輯部聲明中,第二段用「在該張照片上」之語,可見編輯部最後仍將合成物件視為「照片」而非「示意圖」處理。記協強調,使用合成照片造成讀者混淆,即已違背新聞倫理,有虧社會大眾,更是對新聞攝影專業之嚴重冒犯。


記協認為,該報若使用示意圖說明新聞,美編應採用繪製為佳,而非「合成新聞照片」造成讀者誤判。該報編輯部雖強調已註明「圖為模擬畫面,美編組合成」之標語,標示位置卻落於下半版,顏色亦不夠突顯,使得未經攤閱全版之讀者無從察看,即能製造錯誤印象。《自由時報》編輯部濫用新聞照片,賦予價值判斷之誇大編輯手法,事後卻未能反省,拒不認錯,記協對此表示嚴正譴責。



【記協聲明】「動新聞」該罰不該禁 模擬羶色腥事件違背新聞倫理



 2009/12/02 記協聲明稿

 壹傳媒上月16日於網站推出「動新聞」,將記者採訪內容以動畫呈現,其中包括性侵害、性騷擾、兒虐及家暴等四類新聞,模擬受害場景與過程,同時在《蘋果日報》宣傳,引發公民團體強烈反彈。12月2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更因此要求壹傳媒在申請電視台執照時,補提文件說明電視台將如何運用動畫技術。


 為維護新聞專業,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對於「動新聞」事件,做出下列三點聲明:


一、壹傳媒推出「動新聞」,模擬記者未親身參與之「事件現場」,就新聞倫理而言,為了達到畫面的逼真效果,本就容易陷入誇大、虛構的陷阱,更遑論模擬性侵害、性騷擾、兒虐及家暴等四類新聞,除了可能過度突顯加害者行為,對於受害者更是構成二度傷害;記協極不認同壹傳媒「動新聞」的「部分呈現內容」,因為此舉已逾越新聞適於普遍閱讀的尺度,且有誇大渲染、傷害當事人或引起模仿之虞,同時也有觸法疑慮。《蘋果日報》的社會新聞事件模擬圖,部份過度羶色腥的內容,亦同樣不應刊載。記協呼籲壹傳媒必須拿出具體做為,積極參與媒體自律組織,同時並訂立編採、製播自律守則,以告社會大眾。


二、北市府日前禁止《蘋果日報》進入校園,下令市立圖書館將該報年滿十八歲以上才得借閱之「閉架」讀物。記協認為,此舉已有干預新聞自由之虞,更不該有「限制級新聞」之分類存在。是否抵制違反公序良俗之媒體,宜由學生、老師,以及公民團體共同討論,而不宜由政府直接決定。


三、民間團體與立委擬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範「媒體報導新聞時,不得過度描述恐怖、暴力血腥情節」等。記協認為,若要遏止當前台灣各大媒體羶色腥的報導手法,民間團體宜在修法過程中,持續邀集媒體人士對法條內容表示意見,並以促進媒體自律為優先考量。



一起為台灣網站內容把關



文/朱惠芬(作者為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執行長)


今年11月底時,部份NPO單位群起抗議蘋果日報網站上之「動新聞」畫面過於腥羶暴力,完全不宜兒少觀看。基於此事件,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簡稱:網推基金會)基於成立宗旨,乃為執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內容,以達成「兒少上網安全」之教育推動目標。故而,邀約負責蘋果日報「動新聞」之李總監至基金會,向其說明如何遵守「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來做到正確之分級標示。

根據處理辦法之第六條規定:電腦網路內容列為限制級者,應依下列規定標示:

1.內容提供者提供內容屬性主要為限制級者,應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標示限制級分級標識或「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瀏覽」意旨之文字。

2.平臺提供者、內容提供者,提供內容屬性係部分涉及限制級者,得不為前款標示。但應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標示「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意旨之文字。


針對上述之規定,蘋果日報應達成相關分級要求,包括對目前涉及過度描述殺人、性侵、及傷亡等類型「動新聞」,能加上基金會所提供之限制級標章,並且完成Metadata Tag的分級暗標,以讓家長啟動基金會之過濾軟體時,能做到實際之攔阻功效。


同時議蘋果日報可選擇於網站中設置「兒少網路安全」專區,教導未成年網友如何安全上網。經各界反應後,蘋果日報之「動新聞」目前已針對過度描述殺人、性侵、及傷亡等類型「動新聞」之影片,加上基金會提供之限制級標章圖示。


目前瀏覽任何含有動新聞的網頁(包含限制級與非限制級)時,皆會啟動過濾軟體,經檢驗該頁面之網頁原始碼,確認已加入Metadata Tag的分級暗標處理。此外,首頁下方已加註「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並放置基金會網站之連結。


一起來為台灣網站內容把關。若是有任何未加註限制級標示之限制級網站內容,或是有逾越限制級的不當色情與暴力網站內容,皆歡迎大家來向基金會申訴檢舉。

基金會之申訴專線為(02)2369-2522 ext.30
或 e-mail : service@ticrf.org.tw


北市暫維持禁令 待中央對動新聞做解釋



台北市立圖書館首度針對特定平面報紙採閉架式管理做法,引起社會正反兩極看法。(記者臧詒文攝)


記者臧詒文/報導


針對外界質疑台北市政府對蘋果日報禁入校園,以及圖書館借閱的年齡設限,疑有公權力過度干預新聞自由之嫌,台北市府顧問兼發言人趙心屏表示,仍暫時維持原議,直到中央對動新聞處理做出統一解釋。

鄭泰安力爭自殺新聞規範列入修法




記者臧詒文/台北報導

蘋果日報動新聞備受爭議,繼兒少團體呼籲犯罪新聞不宜過度報導細節,納入修法後,中研院生醫所研究員鄭泰安博士也力爭要求將自殺新聞規範,一併列入兒少法修法重點之一。

「自殺、吸毒、酗酒等不良範例,透過傳播,成為一種病態的暗示。」鄭泰安說,在精神流行病學上認為,就像散播細菌一樣會傳染。他強調,特別是針對反社會人格、心存抱復心態、人格異常,或是具憂鬱症傾向者,都是容易受傳播內容影響的高危險群。

壹電視新聞台、資訊綜合台申請執照 遭NCC否決


編按:受動新聞爭議影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9日召開委員會議,針對壹電視申請設立新聞台及資訊綜合台進行設照審議,會中全數委員一致通過「不予許可」。NCC也特別在記者會中以書面說明審議結果的理由,說明如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壹電視新聞台及壹電視資訊綜合台,經審查後不予許可,理由如下:


政院斥資千萬跨部會成立網路申訴單一窗口 明年中啟動


由記協、媒觀等多位民間社團代表,赴壹傳媒大樓前抗議動新聞詳述色羶腥細節,恐對兒少身心造成不良影響。(記者顧美芬攝) 



記者顧美芬/台北報導


 網路無遠弗屆,但真的無法可管?動新聞爭議,意外催生網路申訴單一窗口。由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下設跨部會分組,成立網路申訴單一窗口,而行政院科技顧問組斥資1000萬元預算,預計明年中正式掛牌啟動。

2009年11月25日 星期三

普立茲工作坊--新聞攝影的挑戰


【圖文/宋小海】



在普立茲新聞獎得主工作坊第二天(16日)之「新聞攝影的挑戰」座談中,特寫攝影獎得主Damon Winter說明,去年得以製作「歐巴馬歷史性競選總統報導」,是在《紐約時報》的工作團隊計畫下,自己被分配負責跟隨歐巴馬的行程,整個工作時程約六個月。有時就算拍到自認不錯的照片,但在整體報社編排的考量下,也會遭遇無法上稿的情形,與編輯台的溝通默契也就更形重要。對於現階段數位化編採技術的不斷更新,Winter也不否認攝影記者必須學習處理動態影像,以符合媒體編輯的需要。




會議中與Winter對談之與談人,分別有中國時報攝影中心主任黃子明,以及聯合報系攝影中心主任林錫銘。黃子明(中)表示,隨著數位科技之進步,新聞版面的呈現可以更為多樣化。然而現今動態影像的普遍應用,以及日益增加的工作量,致使攝影記者能思索單幅新聞照片的時間及空間縮減。如何捍衛傳統新聞攝影的美學,成了會議中相互討論之焦點。




聯合報系攝影中心主任林錫銘(右)在「新聞攝影的挑戰」座談中,暢談新聞攝影觀念與工作實際問題時,不忘在演說投影片中引用普立茲新聞獎特寫攝影獎得主Damon Winter的作品,言談中加入對攝影概念的隱喻幽默,逗得台下聽眾不時哈哈大笑,坐在一旁的Winter因為聽取翻譯,數次在笑聲過後,才慢半拍回頭觀看;其中一次,是發現身後乃自己拍攝美國總統歐巴馬去年競選過程的得獎作品。

「普立茲新聞獎得主工作坊」參與筆記


編按:政治大學新聞系於11月15、16日邀請三位普立茲新聞獎得主來台,於開設工作坊「第三代記者再思考」(Journalism3.0:Rethinking the Concept of Professionalism),與台灣傳媒工作者共論新聞事業的未來可能。第二天閉幕前論壇,議程安排三位新聞獎得主與國內六所傳播科系學生分享如何「從菜鳥記者到展翅騰飛」,《目擊者》電子報邀請其中與談學生,撰文分享這次工作坊的學習心得。


普立茲新聞獎得主工作坊於15、16兩日在台北市政治大學舉行,照片由左至右分別為Hank Klibanoff(2007普立茲歷史獎得主)、Julie Cart(2009普立茲解釋性報導獎得主)、Damon Winter(2009年普立茲新聞特寫攝影獎得主)。(記者宋小海攝)



文/ 李昀臻(世新大學新聞研究所學生,與談代表)


    Hank Klibanoff的普立茲2007年歷史獎得獎著作《The Race Beat: The Press, the Civil Rights Struggle, and the Awakening of a Nation》,以調查報導的方式,勾勒著美國媒體在民權運動時期的面貌。

    因為種族隔離政策,美國媒體長期合理地忽視黑人,也漠視黑人長期遭受的暴行。在對種族問題習以為常的南方媒體,黑人問題不但得不到主流媒體的關注,唯有黑人以犯罪者的身分才得以進入新聞版面,故Klibanoff這樣寫道:「媒體坐視不管,便是種族隔離政策得以成功通行的重要原因」。

    Klibanoff生長在種族問題最嚴重的南方,他見證了對黑人最慘烈的迫害,也見證了黑人民權運動的掙扎與茁壯,乃至於後來全國對於種族問題的覺醒。身為南方的白人,他深深體會到廣大白人的無知如何造就了對種族問題的漠視,而他認為「漠視便是一種加害」;身為專業的記者,他批判著漠視的媒體如何加深種族問題,而覺醒的媒體又是何等地為黑人民權運動推波助瀾。於是他花了12年的時間研究調查,提筆記錄下美國這段重要的新聞史與民權運動史。

    在參與座談之前,我讀著他的著作,想像著這位獲得普立茲歷史獎的資深記者,應該是個說話頗為大聲、態度頗為批判的一位前輩,而獲得這莫大殊榮,帶有一些驕傲也理所當然。然而,當我見到他本人,很訝異的,竟然是位慈祥和藹、溫文儒雅、頭髮花白的老先生。聽著他講述黑人被迫害的過去,他謙卑地與弱勢一同坐席,對遭到迫害的滿懷著悲憫之心;講到在這段歷史中媒體該扮演的、沒扮演好的角色,他又能站在一個高度,審視媒體該承擔的社會責任。

   而Julie Cart獲得2009普立茲獎的作品,乃一系列針對加州野火的解釋性報導。她身為《洛杉磯時報》的環境記者,相當關注氣候變遷及其造成的災難與氣候難民問題,在座談會現場也談到許多現下的全球環境問題。很有趣地,她多次提到「不想用一堆的數字來讓我們覺得無聊」,她解釋說,關於全球氣候變遷的議題,通常會帶有很多不容易懂的科學術語和數字,讀者一定看不下去。但她認為,氣候異常的議題,並不是遙不可及高深莫測的科學問題,而是與我們的生活切身相關的糧食危機、經濟議題、與生活問題。寫環境新聞的記者,若是從這個方向切入,可以讓讀者容易閱讀,也讓環境議題更為平易近人。

    談到災難新聞的報導,她認為媒體絕對不應該讓旗下的記者身處在危險之中,她的經驗分享讓我們見識到美國有規模的媒體對記者工作提供的莫大支持,如齊全的設備與充足的採訪時間,讓現場的大家頗為羨慕。但她也提到美國的報業,現在同樣也面臨著網路與科技衝擊之下的生存危機,以及媒體在維持生計與新聞品質之間的困難。但她也很樂觀地說,就算科技、網路再怎麼進步,媒介再怎麼變,如閱讀器的普及與電子紙的發明等,或許報紙這個媒介會退場,但新聞的內容是不死的,而新聞的精神也永遠不該被離棄。

    在短短兩天的座談中,我在兩位資深前輩的身上,不只是看到獲得普立茲獎的殊榮及觀摩優秀的新聞著作,更是看見新聞人對新聞理想的堅持。並且,在優秀的新聞作品以先,他們,滿懷著一個關懷社會的初衷。





下一個十年 媒體改革仍存在大考驗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在10周年,回顧過往,媒體從解嚴到過度商業化,意味著媒體改革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記者紀麗君攝) 


記者紀麗君/採訪報導


 自解嚴後台灣媒體從黨政軍箝制到百花齊放,到跨國資本自由主義,媒體原以為打倒國家威權體制便有一片坦途,時至今日真的只能為求溫飽不得不配合的「假新聞」執行者嗎?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認為,媒體改革的重點應放在內容監督上,內容監督就像「打地鼠」遊戲,不只如此,還走進社區大學推廣媒體識讀課程。

 衛星電視公會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表示,雖然媒體常掙扎在收視率與良知之間,但來自媒體自省及民眾參與,裡應外合之下才能長久。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成立10年,意味媒體改革也將邁入堂堂第11年,很多關心台灣媒體前途的人士不禁點問,媒體到底捍衛新聞自由還是成為跨國資本自由主義的打手?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鼓勵民眾一起參與媒體改造活動,只要是媒體報導涉及污名化、侵犯人權、假新聞、製造對立、強迫推銷等,都應發揮舉手之勞,把意見告訴媒體,發揮小小力量卻能使媒體更好。

 管中祥說,媒觀不是救世主,任何公民組織都不是,但社會改革能否成功,在於公民有多大的能動性,及有多少的實際行動。

 政大新聞所召集人,目前也是「傳播學生鬥陣」成員的簡旭玲表示,過去威權時代,學運有明確的政治敵人要打倒,少了政治正確需要打倒的敵人之後,與體制衝撞的力量變得分散,雖然傳播學生要再集結成當年的熱血青年有些困難,不過,未來仍會持續參與大型活動的連署,並透過電子報及部落格的形式發表對傳媒議題的關注,共同為傳媒環境努力。




媒改不能光靠自律 還要結合公民力量參與



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未來將積極反對NCC開放媒體置入性行銷法案外,並持續擴大媒改教育走進社區。(記者紀麗君攝 )


記者紀麗君/採訪報導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成立十年,回顧媒體改革之路,媒體掙脫了黨政軍控制,現正在向商業勢力靠攏嗎?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在「媒改10年座談會」表示,未來將積極反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開放媒體置入性行銷法案外,並持續擴大走進社區推展媒體識讀課程,使媒體改革能更貼近民眾。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莊豐嘉感嘆,媒體作「假新聞」已成王道,光靠媒體自律與他律並不樂觀,尤其在政府及商業持續影響媒體。他預估2012年網路廣告量會超過電視規模,靠著網路公民記者一點一滴串聯的力量,至少能帶回一些媒體改革的希望。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成立十年,「維護新聞自由、落實媒體正義、促進媒體自律、保障人民知之權利」是成立宗旨,這十年來媒體進步了嗎?為針砭媒體的自身及未來,為媒體提出改革可行方向,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於11月21日舉行「媒改10年座談會」,邀請不同領域的媒體改革團體分享工作心得與討論面對的問題。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賀德芬表示,媒觀從十年前成立到現在,社會變化很劇烈,作為社會運動的一員便要永不妥協,媒體絕不是只是第四權,媒體應該是第一權,代表人民主權,她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該被嚴格監督,人民該擁有媒體權,成為媒體觀察的一份子,共同參與媒體改革。


 在「媒體勞動者之自律與他律」討論中,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秘書長葉大華不諱言,存在於媒體內的怪獸不只是置入性行銷問題,還有消費隱私、媒體公審及政治意識型態操弄等,而公民參與媒體改造面臨的困境的確不少,包括監督人力的不足、難以撼動媒體傾斜至商業運作以致失去公平性、與媒體共構的社會問題、新興媒體的衝擊等,未來媒改運動的方向應該是建立更好的媒體法令環境、強化公民參與媒體內容的產製及建立更成熟的媒體自律機制等。


 記協會長莊豐嘉表示,過去的記者有自主觀察空間,現在的記者只要會拍照就好,刊登出來的內文通常已經由內部編輯台「加工」產製,記者只要貫徹老闆商業考量的腦袋,由於記者隨時擔心工作不保,因此配合產製「假新聞」等業務配合新聞內容便成為王道,媒體的自律和他律都不甚樂觀,倒是公民記者等網路公民參與,將能為媒體改革帶來一些希望。




卓新獎揭曉 環境資訊中心榮獲社會公器獎



第八屆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於20日舉行,兩年一度頒發的社會公器獎則由「環境資訊中心」獲得。圖中由左而右依序為,頒獎者富邦金控總經理龔天行、受獎者環資中心主編彭瑞祥、專案執行藍郁華,以及環境資訊協會副秘書長夏道緣。(記者宋小海攝)


記者宋小海/報導


第八屆卓越新聞獎今年首度與曾虛白先生新聞獎基金會合辦,最後定於本月20日於台北誠品信義旗艦店六樓展演廳正式揭曉。除各平面、廣播、電視新聞項目獎落各家,兩年一度頒發的社會公器獎則由「環境資訊中心」獲得。

首度與卓新獎合併辦理之「曾虛白新聞學術著作獎」,由頒給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助理教授林照真,在今年甫出版之《收視率新聞學:台灣電視新聞商品化》一書;「曾虛白先生公共服務報導獎」則由公共電視之「農村生存遊戲」系列報導脫穎而出,由李慧宜、陳添寶、葉鎮中三人共同獲獎。


置入?贊助?製作資金來源再成話題

當頒獎典禮進行「電視類」組,三立主播李天怡代表〈消失的國界』:台商拼第一〉團隊上台領取「電視類國際新聞報導獎」時,則有感而發地表示,由於去年金融風暴以降整體大環境不佳,因此製作節目必須找華航等廠商贊助。她也強調,儘管如此,〈消失的國界〉極力避免贊助商的相關資訊直接出現在新聞節目中,把守新聞專業。

接著擔任「專題新聞獎」頒獎人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彭芸,上台致辭沒多久,便簡要陳述NCC禁止新聞置入性行銷的立場;新聞局長蘇俊賓頒發「每日新聞節目獎」時自嘲說,未來新聞局就要裁併,大部分業務將轉交給NCC辦理,所以頒獎致辭儘量簡短。在典禮中,受獎人與頒獎人的致辭發言,隱約可看出目前台灣當前傳媒政策的爭議點。
 

推動土地信託 環資中心貼近社會得公器獎

在典禮最後頒發的社會公器獎,乃每兩年頒發一次;前兩屆分別由「山城週刊」、「苦勞網」獲獎。今年被推薦共有19個新聞媒體或新聞工作者;從卓新官網之評審實錄,可看出「環境資訊中心」與「台灣立報」兩者受評審討論最為熱烈。

最後確定獲獎的環境資訊中心,正式成立自2000年,明年4月將邁入第十週年。現在該組織的架構以「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為經營主體,協調旗下「環境資訊中心」與「環境信託中心」兩大工作部門。

環境資訊協會副秘書長夏道緣指出,協會自成立以來,發送「環境資訊電子報」,並為台灣環境工作團隊與台灣民眾提供正確資訊,提倡環境意識,即為協會的核心工作;據網站資料顯示,協會之環資中心亦展開台灣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整理工作,嘗試規劃各類的環境資料庫。

環境資訊中心除了傳播環境新聞之外,更對協會之信託中心的「環境信託」、「工作假期」等環境參與工作有推廣宣傳之效。所謂環境信託,在卓新獎評審眼中,更有引領環境生態教育的作用:「它已經做到要去印尼買一萬公頃雨林,更呼籲要大家一起來買,這種沒有人要作的事情,可是它就是在作,這值得鼓勵。」 



第8屆卓越新聞獎得獎名單:

社會公器獎:「環境資訊中心」。

曾虛白新聞學術著作獎:
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助理教授 林照真
《收視率新聞學:台灣電視新聞商品化》。

曾虛白先生公共服務報導獎:「農村生存遊戲」系列報導。(公共電視/李慧宜、陳添寶、葉鎮中)。

平面媒體類即時新聞獎:「煙囪裡的秘密─六輕麥寮高罹癌率大追蹤」(自由時報/劉力仁、林國賢、謝文華、王昶閔)。

平面媒體類專題新聞獎:「迢迢長照路」系列專題報導(聯合報/梁玉芳、鄭朝陽、張耀懋、劉惠敏、魏忻忻、程嘉文)。

平面媒體類國際新聞報導獎:「駛向綠色好生活」(天下雜誌/蕭富元、黃亦筠、江逸之、張漢宜、孫曉萍)。

平面媒體類新聞評論(漫畫)獎:「舉步蹣跚的『二次政黨輪替』一周年」(中國時報/夏珍)。

平面媒體類新聞攝影獎:「太扯了」(聯合報/曾學仁)。

廣播類即時新聞獎:「台灣日偏食特別報導」(警察廣播電台/趙彝民、張子榮、劉碧薇、梁瑄、鐘苑君、余國媛、徐郡秀、張涵、徐梅、宋玲、蕭文欣、傅裕傑、吳恙)。

廣播類專題新聞獎:「該『死』的一群--敲開死囚之門系列」(中央廣播電台/詹婉如)。

電視類即時新聞獎:「油走邊緣」(無線衛星電視(TVBS)/陳怡中、范文欽、古彩彥、楊茜雯、張倍綺、游皓婷、張靖玲、顏睿陞、黃建國、盧宏昌、羅樹明、廖廣賓、班瑪旺嘉、徐崑山、鄭光達)。

電視類專題新聞獎:「中台灣大事紀:濕地?失地?!」(大屯有線電視/林佳佩、林煥文、張政豐)。

電視類國際新聞報導獎:「『消失的國界』:台商拼第一」(巴西篇、捷克斯洛伐克篇)(三立電視/李天怡、劉川城、謝國安、王俊欽)。

電視類每日新聞節目獎:「Formosa News」(民間全民電視/張嘉欣)



網路動畫新聞怎麼管?



記者顧美芬/報導

 受限於廣電相關規範,一般在電視新聞若是播出違反「公序良俗」、妨害「兒童少年身心健康」的畫面,或是播出內容「損及當事人權益」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處以動輒數十萬至百萬的罰鍰,讓電視業者苦不堪言。

 但是近來蘋果日報報導3p、亂倫、凶殺等社會新聞,卻透過青少年最熟悉onlinegame 動畫風格,模擬犯罪細節,在網路強力放送,手機也可以上網下載。這樣的畫面,怎麼管?根據NCC的說法,竟是採「低度管理。」


業者自律面臨嚴峻挑戰

 電視業者也在觀望,看看NCC要怎麼處理?衛星工會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也坦言,如果NCC沒有積極的動作,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新聞自律,恐將因此崩潰瓦,電視台業者乾脆走「蘋果」路線,加速業界「蘋果化」。就像蘋果日報剛進駐台灣時,快速搶攻市場,讓平面報紙紛紛被迫「蘋果化」一般。

 針對NCC對網路採「低度管理」做法,是否可能意味壹電視或其他電視業者,若是依循蘋果日報網路動新聞模式,透過網路傳送,一樣可以匯集人氣,傳播效力不下於電視,還可以避開NCC重罰?媒體觀察教育基會董事長管中祥認為,NCC不應該自縛於現有的法令,在網路和電視媒介之間自我切割。試問,這樣做,台灣的媒體會更好嗎?


跨部會資源整合 

 對網路「低度管理」的放任做法,形同開放業者走偏門。他建議,NCC在審查或電視業者評鑑時,應該要善用跨部會資源,必要時請內政部家暴防治主管單位列席,且兒福法、家暴法都應該是一併考量的法源依據。

 基於維護網路創作自由,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副教授胡元輝雖然認同對NCC對網路採「低度管理」的態度,但他強調,「低度管理並不代表不作為。」他建議,應該要催生網路自律組織,建立網路秩序;同時對於壹電視申請新聞台執照,NCC在審查時,也應該參考申請執照之前的作為。


營運計畫書中載明承諾

 儘管壹電視未必等同於動新聞,但有了動新聞的借鏡,未來壹電視如何操作動畫新聞, NCC審照委員應該可以有更具體的參考依據。胡元輝認為,面對外界合理懷疑,必要時要求壹電視提出保證,在營運計畫書中載明具體規範與承諾。作為審照評鑑的明確指標。


社會新聞從嚴規範 

 對於動畫新聞,究竟是否能反應新聞事實?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系主任羅世宏也認為,如果認知有落差,對社會大眾的誤導更嚴重。他建議,即使現行法規在網路上能做得有限,也應該要跟業者道德勸說,特別是在社會犯罪新聞的處理,應該要嚴加規範,畫出紅線。未來若是沒有配合鎖碼播出,播一則罰一則,必要時撤照處份。


壹電視申照案 NCC將邀學者研議規範




記者顧美芬/報導


 蘋果日報網站動新聞引起爭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將邀集學者,針對壹電視申請執照案交換意見。外界憂心未來壹電視新聞台是否循動新聞模式操作,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即使是動畫新聞,也不准播色羶腥的內容,更不應該放上網,未來將會對此嚴格把關。

 今年8月,壹傳媒集團旗下的壹電視向NCC申請包括新聞台在內的5張執照,計畫明年4月,新聞台在中華電信網路電視MOD上正式開台。NCC將邀請學者針對壹電視申設新聞台事宜進行討論,舉凡未來若製作動畫新聞該不該規範?如何規範?又該規範到什麼程度?都可能成為討論的重點。

 由於新聞台定位在普通級,適合全家大小一起收看,外界擔心,如果壹電視製作動畫新聞,也像動新聞,利用動畫詳述犯罪過程,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表示,若是以新聞台的標準來看,「那可能會有很大的問題。」

 何吉森解釋,NCC委員會在審查壹電視申設案時,會要求壹電視做出必要的承諾,配合業者自律,NCC會針對業者承諾的內容進行評鑑,若評鑑結果不佳,也會影響下次的執照申請。

 不過對於動畫新聞的呈現,何吉森認為,應該將動畫多應用於國際新聞的報導上,做為輔助說明的處理。而且並非每一則新聞都需要穿插動畫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在蘋果日報網路上呈現的動新聞,未必等同於未來壹電視的動畫新聞風格,且壹電視仍需受制於衛廣法相關規範。但是在網路上,可就不同了。

 壹電視動畫新聞若要匯集瀏覽人次,比照蘋果日報日報網站上動新聞詳述色羶腥報導,甚至於可以透過手機下載。舉凡3p、性侵、吸毒、亂倫等備受爭議犯罪新聞細節,都可以透過上網,手機下載,輕易地在青少年族群間廣為流傳。

 何吉森認為,現今世界各國對網路的管制,都是採「低度管理」。若是管制太嚴,只是逼業者到國外設點,問題還是存在,恐怕更難管理。至於手機下載,何吉森表示,利用手機上網,下載畫面內容,未來可以加註警語,藉以提醒。

 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也透露,壹電視代表在10月份曾私下拜會傳播學者,現場播放數則動畫新聞,包括科學、醫療新聞,以及社會新聞,當時管中祥即提醒對方,特別針對犯罪新聞可能會對受害者造成二度傷害,違反人權。當時對方只表示,會將學者意見帶回去討論,現場並沒有做任何承諾。




政院將整合內政、交通、NCC處理動新聞爭議



記者顧美芬/綜合報導


 動新聞爭議愈演愈烈,媒觀、記協等數十餘個民間社團蘊釀赴壹傳媒大樓抗議。內政部長江宜樺25日表示,行政院將在近期整合內政、交通,以及通傳會(NCC)等跨部會合作平台,處理相關事宜。

  近日在蘋果日報網站上試播一周的動新聞,以動畫詳細描述犯罪情節,恐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江宜樺表示,有關新聞傳播內容問題,主管機關是NCC;但內容情節涉及兒少分級,又與內政部兒童局相關,所使用的傳播媒介又與交通部和中華電信有關,事涉跨部會業務,行政院將在最快時間內提出一個跨部會合作平台因應處理。

 江宜樺說,由這兩天各方反應來看,這種新聞形態影響的不只侷限於兒童少年而已,很多一般成年人看了也覺得不妥,這部份已超出兒少法規範範圍。因此,等行政院界定此事的主管機關,涉及內政部部份,一定全力配合。




7成動新聞詳述犯罪 公民媒改聯盟26日率眾抗議



蘋果日報網站上動新聞,過多的比例報導社會犯罪新聞,引起媒改團體高度關注和不滿,周四公民媒改聯盟成員將赴壹傳媒大樓抗議。(擷取自蘋果日報網站)



記者顧美芬/報導


 蘋果日報動新聞日前在網路試播一周以來,備受爭議的是,高達7成的動新聞,偏重犯罪細節描述。外界質疑枉顧受害者人權,甚至恐將引起青少年不當學習效仿。由媒觀、記協等60餘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公民媒改聯盟,26日周四將率眾赴壹傳媒大樓表達嚴正抗議。

 即使動新聞經過記者實地深入採訪,了解犯罪過程,是否能夠透過動畫如實還原新聞真相?台灣新聞記協會長莊豐嘉認為,利用動畫模擬犯罪過程,根本就是將新聞卡通化。他深感憂心,未來記者恐怕只是淪為寫劇本的角色,而記者的專業也將受到嚴峻挑戰。

2009年11月11日 星期三

記者如何面對災難 記協巡迴講座擬於11月底開跑



文/秘書處

 莫拉克颱風造成台灣重大災情,遍及中南部縣市。災害初期,台灣各媒體紛紛投入報導,然而政府、民眾、媒體之間,其資訊互通管道面臨絮亂。身為第一線的新聞工作者,應如何面對災情慘況,報導正確的資訊?記者長時間注視苦難,內心巨大壓力又能如何排解?

 有鑑於此,記協擬與中南部各縣市合作,預定於11月下旬開辦「災區採訪報導」巡迴座談會,希冀透過地方記者自述親身經驗,進而結合傳播、公衛、社福等各界意見,期能綜合相關工作心得,回饋第一線之新聞實務,同時照顧新聞工作者之身心健康。

 本系列座談與中華心理衛生協會聯繫合作,並由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等參與協辦,座談進行方式乃由記者與各界人士對談災區報導之經驗,預計在高雄、嘉義等地陸續舉行。記協將於近期另行公告詳細場次規劃,歡迎媒體同業、傳播學界師生踴躍參與。



多元、敢言,中國地方媒體駐台鬆綁再思考



記者凌巧寧/特稿


 日前陸委會宣布將對中國媒體來台駐點的政策鬆綁,其中一項措施是同意在外租屋,節省開銷。不料,消息一出,卻傳出新華社記者指出,租屋地點如無保安措施,恐怕被「台獨」、「藏獨」份子包圍攻擊。

 政府放寬中國媒體駐台的美意,只是淪為以偏蓋全的批評,恐怕是始料未及;完全無視於這項措施,只是務實地考量減輕對方的負擔;其他的開放措施還包括可以自由採訪,取消事先報備;同時擴大鼓勵中國地方媒體來台駐點等,並沒有得到相對回應。

 不過這也突顯一個最根本的問題:放寬的目的是什麼?究竟是對誰放寬?篩選標準又如何?台灣是否有充份的自主權決定哪家媒體來台?或是這份名單還要先經中國官方點頭?

 政府放寬中國媒體駐台的政策,無非是為了加強兩岸之間的新聞交流,促進對彼此的認知;但若透過中國「部份」媒體帶著偏見的報導,顯然政府應該要更進一步地檢視,除了「開放」之外,是否應該做更細緻地規劃?否則未必達到「開放」的目的,反而加深彼此的歧見。

 長期主跑兩岸新聞資深記者小張(化名)認為,相較於對岸,台灣的民主社會很值得讓中國地方媒體來看看。政府既然要擴大放寬中國地方媒體來台的家數,應該儘可能篩選「多元、敢言」的媒體。

 其實中國境內實施改革開放以來,對於媒體言論自由的管控,也做了適度的調整。小張說,只要不危急政權的穩定,中國政府還可以容忍媒體對於官員貪腐,或是黑心食品作適度的批評,藉此做為內部整頓、改革的助力。也因此,在中國境內,還是有些地方媒體敢說真話。小張建議,若能夠容許這些地方媒體來台駐點,將台灣社會人民的想法,如實反應,才可能促進兩岸的認知。

 不諱言,對於中國駐台的媒體言論,台灣政府不可能加以干預,就像台灣的媒體,也是各擁其立場。但小張認為,可以透過「多元化」,取得言論上的平衡。而不只是受限於部份媒體既定立場。

 至於外界擔心,是否造成國家安全上的疑慮。對此,小張持保留,他認為,開放進來的中國媒體記者應該是少數,國安單位應該可以掌握。但不可否認,台灣有些資訊如與中國政府立場相左的內容,中國媒體無法採用,也不適合刊登在報紙或網路上,只能當做「內部參考資訊」。

 但這都只是兩岸媒體交流的過渡階段,小張認為,未來兩岸交流愈頻繁,資訊愈多元透明,彼此的誤解與不信任都可化解。

放寬中媒駐台 張錦華:建立人權審查機制


  
去年京奧期間,中國境內擁入大量國際媒體,但同時也傳出,部份媒體因不明原因情況下被沒收採訪器材。(圖:余佳璋提供 )


記者凌巧寧/報導


為了促進兩岸新聞交流,對於中國媒體來台駐點,已是不可逆的趨勢。不過,面對兩岸的差異甚大的政治情勢,台大新研所教授張錦華建議,應仿照歐盟,在人權議題上,對中國媒體保留審查機制。

張錦華認為,中國是個不重視人權的國家,特別是對於媒體監控和異議人士的打壓,「跟這個沒有人權的國家打交道,台灣政府對中國媒體,不能只是片面地採開放政策。」

台灣自解嚴以來,媒體百家爭鳴,言論自由開放而多元,但並非沒有任何約束力,至少在客觀報導和資訊的正確性上,長期以來也建立了把關的機制。例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電視新聞或節目內容不當的處份;或是媒體言論偏頗,損及他人權益,也可能吃上誹謗官司。類似的新聞,時有所聞。

但是面對來自中國集權國家的媒體呢?張錦華說,中國是血汗工廠大本營,透過對人民的壓迫,換取經濟上的快速成長。她以歐盟為例指出,台灣應該參考歐盟的做法,對人權設立保留條款,基於「人權,民主,法治,良善治理(資訊透明反貪污問責)」等原則,成立調查委員會。

以2008北京奧運為例,雖然中國向國際奧委會承諾,會屨行對人權的重視,國際媒體享有充份的採訪自由,但京奧期間,國際媒體被限縮在既定的範圍;若與異議人士接觸,或不聽話,四處亂闖的記者,可能被沒收採訪器材。類似說一套做一套的狀況,層出不窮。儘管台灣方面放寬中媒來台的限制,但台灣媒體到中國採訪能受到相對的保障嗎?

去年11月江陳會期間,包括新唐人電視台等少數幾家媒體,並沒有全數收到採訪證。根據官方的說法是「場地受限。」但與會記者表示,雖然有些空間較小的採訪會場,記者席的座位並沒有坐滿。新唐人電視台也是費盡了一番功夫,才取得採訪證。台灣政府對待兩岸媒體,是否多了一些政治性的考量,值得關注。

顯然,台灣政府只是「開放」中媒來台駐點是不夠的。張錦華建議,台灣方面應該成立一個專業獨立的審查委員會,必要時應該要深入了解,是否有新聞打壓、對中國境內民眾傳遞錯誤的資訊,甚至於違返人權的情況,作為是否同意來台駐點的參考,這樣才可能促使中國社會朝向更民主開放發展。

年代風災CALL IN 延遲通報 NCC要求發函改進




記者顧美芬/報導

 年代風災CALL IN 延遲通報爭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對年代發函改進,針對記協申訴,NCC也已要求各家電視台回報資料,目前資料尚在匯整當中。

 NCC表示,雖然法律未明確規範新聞媒體通報災情,但媒體兼負社會責任;但根據調查資料顯示,年代確實有延遲通報的情形,且插播字幕「災情訊息同步回報中央應變中心」等訊息,而部份主播也回復民眾會即時回報。NCC表示,對年代發函改進,未來將會列入頻道年度評鑑考核項目中參考。


業者:是否對價關係 難查證



記者林重義/報導

 政府部門在電視新聞、節目中置入行銷,究竟有多嚴重?「應該說幾乎每家都有拿到,只是或多或少的差別。」一位電視業者小陳(化名)坦言。

 近年來經濟不景氣,商業置入已經很少了,但政府部門的置入,因為每年編列預算,不論是在電視新聞或專題中呈現,至少維持一個穩定的量。小陳透露,有趣的是,經濟部力推ECFA,有家深綠電視媒體罵得最兇,但該台的業務很強,政府置入還是被該台標走。「所以媒體罵歸罵,ECFA置入行銷預算不忘照拿。」

 怎麼判斷電視新聞內容究竟是否是置入行銷?其實對業界來說,一眼就看出來,小陳說,因為「各台做置入新聞的記者就那幾個」、「同一主題在各台都有」。不過,對於罝入行銷,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完成衛廣法修法,未來應在畫面中標示贊助者或置入者,若電視業者未能確實執行,怎麼辦?小陳認為,「實際上有沒有收錢,很難查。」這樣的立法恐怕也失去了意義。

 根據衛廣法修正草案第22條中提到,若衛廣業者依規定為置入性行銷時,應於節目播送前、後明顯揭露置入者訊息。且「於節目中自然呈現特定觀念、商品、商標或其相關資訊、特徵等之行銷或宣傳者,推定其為有償或具對價關係。」這一點,小陳很有意見。

 他以日前NBA明星球員來台為例指出,「NBA球星走到哪都拎兩隻布鞋,這符合常理嗎?」若在新聞畫面中出現球鞋的LOGO,按照修法中的規定,這樣是不是就有「對價關係」?真的被罰怕了,小陳說,那天看到記者拍回來的畫面,立即要求工作人員將LOGO「馬」掉!

 若依此延伸解釋,任何一個畫面可能會用到的道具何其多,有商標、LOGO的畫面在所難免,小陳說,若為了避免「廣告」之嫌,凡看到商標、LOGO就東「馬」一塊,西「馬」一塊,這樣就是保障到閱聽眾收視權益了嗎?他希望NCC在修法前,應審慎思考執行的可行性。

政府置入行銷 學者籲:標示誰出資及錢的流向



記者林重義/報導

 台北縣縣長周錫瑋接受媒體專訪,談到淡水河水質已有顯著改善,最後還不忘加一句,民眾若去淡水玩時,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上述內容,究竟是「宣揚政績」或「政令宣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完成衛廣法修法,電視業者若是播出政府部門出資,贊助節目,必須標示贊助單位;換句話說,政府若要做「政令宣導」,只要能清楚標示「贊助單位」,且非新聞、兒童節目時段,政府要做贊助節目並非不可能。

 只是「政令宣導」操作空間太大。從中央到地方,基於「執政優勢」,執政者若有意參選下屆選舉,其實大可透過「政令宣導」,增加媒體曝光的機會,行「宣揚政績」之實。這時的執政者,其實已具備「準候選人」的身份。若「政令宣導」基於公益,「宣揚政績」只為了滿足「準候選人」個人需求,如此使用納稅人的錢,編列預算是否公允,備受質疑。

 「『政令宣導』與『宣揚政績』本來就不容易切割。」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陳炳宏建議,應該在預算法中規範,政令宣導費用,除了明確告知出錢的單位外,也應該清楚交待錢的去處,以利立法院監督,公開檢驗。

 不過,在NCC修法中,衛廣法第10條,只對電視業者規範「不得播出政府出資,以候選人為題材的節目或廣告。」師大傳研所教授胡幼偉憂心指出,每到選舉前,「政令宣導」容易成為變相宣傳政績。他建議,應該要確實執行標示出資來源,提供觀眾更多資訊參考。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方念萱也強烈反對,政府拿納稅人的錢宣揚政績;她認為,新聞中常常會對施政做批判,但是又在節目中播出宣揚政績的畫面,恐怕在新聞倫理上容易造成衝突。其實原有的廣電法,已提供了政令宣導操作空間,政大新聞系副教授陳百齡認為,NCC修法後恐怕對政府做政令宣導變相行銷「大開後門」。




黨政軍退出媒體 NCC提甲乙案併陳



記者顧美芬/報導


 黨政軍退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甲乙兩案,甲案限制黨政軍直接與間接投資比例,乙案則是完全禁止直接投資,未來將召開公聽會後再定案。

 由於通訊傳播基本法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都反對黨政軍介入經營廣電媒體,鑑於此,根據NCC新修訂的衛廣法草案中,特別將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相關條文獨立出來,以甲、乙兩案併陳的方式,未來將邀請學者專家舉行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後再交委員會討論定案。

 NCC委員翁曉玲解釋,甲案明訂政府、政黨,以及他們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或他們受託人,直接持有廣電事業的股份,不得超過5%、間接投資的股份不得超過10%;乙案則是禁止黨政軍直接持股,間接持股不得超過10%。

 由於時空環境已不同,媒體環境也有所改變,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各界要求產業發展,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相關條文是否要修正,或是修正到何種程度,將邀集學者專家集思廣益再定案。



衛廣法修法 不得播立送政府置入行銷候選人內容




記者顧美芬/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9日完成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備受關注的第10條、第23條明確認定,新聞及兒童節目不得置入行銷;其餘節目放寬得以置入行銷,但須揭露置入、贊助者;另不得播出由政府出資製作、贊助,且以候選人為題材的內容。

 根據衛廣法修正草案指出,所謂「置入行銷」係指,基於有償或對價關係,於節目中呈現特定觀念、商品或商標等資訊之行為。由於衛廣法只能規範衛星廣播電視業者,在草案第10條特別提到,電視台不得播送由政府出資製作、贊助,且有候選人的節目或廣告;不得播出政府委託的置入行銷節目;不得播出「未揭露」的政府出資製作、贊助的節目。

 另於第23條中,新聞報導及兒童節目不得置入行銷,其餘節目,特別是運動賽事和藝文活動,得以放寬置入行銷,但不得刻意影響節目內容,直接鼓勵購買,或誇大效果;更重要的是,必須在節目播送前後,揭露置入或贊助者的訊息。

 此外草案中也新增第13條,針對電視業者申設、評鑑、換照,主管機關須召開諮詢會議,其成員除主管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公民團體,以及衛星公會代表等;另新增第20條,針對節目、廣告、製播原則等議題,主管機關須召開內容諮詢會議,其成員包括主管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公民團體,以及衛星公會代表等。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NCC接獲民眾申訴內容中,除節目內容不妥外,對於新聞及評論節目內容偏頗,違反新聞查證等,也常成為民眾申訴的焦點;鑑於此,草案中也特別將「違反新聞查證,損及公共利益」納入第21條規範,於電視台所設立的倫理委員會中調查,並提出報告說明,送主管機關審議。

 為顧及兒童收視權益,另在第22條有關分級規定中,新增廣告內容和播出時間,主管機關得指定時段或鎖碼方式播出。




【記協會訊】政府帶頭置入行銷 記協提請監察院糾正



文/秘書處

政府「置入性行銷」歷經民進黨執政時期,由新聞局統一各部會文宣預算統一發包之後,新政府上台前允諾「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不得從事含有政治目的的政令宣導」。然而經過一年多的驗證,政府置入性行銷有增無減,嚴重損傷台灣新聞工作人員專業,記協經執監委會議討論後,正式於11月6日向監察院提交陳情書,希冀政府能透過體制內之糾舉、彈劾,導正我國傳媒生態,也企盼新聞媒體從業人員能一致要求政府購買廣告時段傳達政策理念,並抵制政府不當的置入干預。

記者為什麼要生氣?

去年總統大選時,記協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傳播學生鬥陣等團體,發起反置入性行銷連署,然而一年多過後,政府侵蝕媒體自主專業有增無減,各媒體為取得政府標案,販售新聞,更要求記者淪為業配寫手。

為了廣告的可信度,政府文宣廣告合約多半要求線上記者掛名「報導」,編輯台主管更會告知記者處理方式一定要「正面」;原本要監督政府施政的新聞工作者,頓時成為政府的化粧師。許多新聞從業人員不願配合公司的業配考績政策,紛紛求去,而導致「劣幣逐良幣」的現象產生;其他留在新聞界的人,若非兩相矛盾,便是選擇自我麻痺、視而不見。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莊豐嘉強調,新聞專業的最基本原則,就是新聞與廣告一定要明顯區隔,業務部與編輯部必須完全分離,記者絕對不能處理業配新聞,才能維持媒體與記者的新聞自主權。

政府置入不應合法 監察院應糾正各行政單位

據記協會員提供之資料,目前行政院所屬各部會與國營事業,多以《政府採購法》「委託專業服務」為由,直接指定媒體購買;或在標案中以「新聞置入」做為取得廣告標案的指標,媒體能提供新聞置入越多,加分越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雖然日前對「置入性行銷」大舉開罰引起社會討論,更預備明訂相關規範,但宥於NCC僅能管制電子媒體,而對平面媒體無可置喙。

記協認為,要阻絕「置入性行銷」干預新聞專業自主,政府應以身做則,而絕非帶頭藉此手段為掩飾爭議政策。記協整理過去政府進行置入性行銷之資料,並於11月6日將陳情書正式提交監察院。監察院應審慎評量,糾正政府不當作為,才能保障新聞專業自主與公民言論空間。



【記協聲明】媒改團體對NCC修法放寬新聞置入性行銷之聯合聲明



馬英九總統在選前,曾對台灣新聞記協、媒觀、媒改等團體允諾「不做政治性置入行銷」,對於NCC衛廣法修法,正是最佳檢視的機會。(照片提供: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



2009.11.10 聯合聲明稿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九日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將原「新聞」不得置入性行銷、改為「新聞報導」不得有置入性行銷,並解釋為新聞專題或談話性節目不受此限。媒改團體對此認為,此一修法,形同讓置入性行銷堂而皇之出現在深度報導或訪談之中,不僅汙名化媒體工作者的專業,更強化有權勢者對媒體操控的力量。媒改團體嚴正要求應該重新擬定,還給新聞乾淨空間;同時在修法過程中,也應納入新聞工作者或團體代表的聲音,以求周全。

此外,「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第十條,提出甲、乙兩案,放寬政黨及所屬財團法人或受託者直接、間接可持有媒體股份5%至10%,對此,媒改團體也表示無法接受,認為這將形成有權力者恆大的局面,對其他在野黨或小黨的媒體近用權,都將造成不公平的現象。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及媒體改造學社等媒改團體表示,新聞原本即站在權力者的對立面,用來監督執政者,雖然該項修法明確規定政府不可以置入性行銷,但又規定黨政以後可以直、間接持股,等於是關前門、開後門的做法,是民主倒退的象徵。

媒改團體表示,新聞就是新聞,不應該受任何商業或政治意圖的力量所干擾,否則新聞的基石將有面臨崩潰之虞。

NCC修改廣電法,表面上強調新聞專題報導或談話性節目的置入性行銷,必須以自然方式呈現,不得過於明顯刻意。但無論如何,已經為業者開了置入性行銷的大門;一旦通過,今後可預見,必然有許多假專題報導之名而行廣告之實的新聞出現,不僅影響到消費者的權益,對於媒體工作者而言,也面臨深度報導遭受汙名而無以為繼的情況。若台灣因此缺少具有理想性及深度的調查報導,對於現今每下愈況的新聞品質,將會雪上加霜。

媒改團體認為,NCC修改廣電法,不應只考慮媒體及商業經營者的需要,還必須廣納各方意見,除了公民團體的聲音之外,第一線的新聞工作者或團體代表,也應有參與的機會,方能訂定周詳而維護新聞專業的法律。例如,目前草案第十三條的「申設、評鑑、換照諮詢委員會」與第十四條「內容諮詢委員會」,除了公民團體代表以外,同時也應增列「新聞工作者團體代表」。

媒改團體呼籲NCC,應撤回相關修法,重新擬定,否則此一修法將等同打開媒體的潘朵拉盒子,讓商業力量更為無孔不入,嚴重干擾民眾知的權利,也破壞了台灣新聞自由的獨立自主性。


聯合聲明發起單位: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


2009年10月24日 星期六

參觀聯合報 談媒體與社會對話



文/廖天任(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號稱台灣第一大報的聯合報系,自1951年創刊至今將近60年,也就是從政府遷台到現在的50多年,聯合報陪伴著台灣大眾走過漫長的悲歡歲月,也和台灣社會一起成長,聯合報所刊載的內容,正是反映台灣社會的變遷實況。

 十幾年前,在收音機裡時常出現的廣告詞:「為台灣2100百萬人天天寫日記――聯合報」。誠然,報紙和日記的功能一模一樣,國家社會每天發生的事情,經由媒體工作者的作業傳達給大眾,報紙無疑是大眾的日記,而非個人的日記。一家歷史悠久的媒體和社會的脈動必然有相當的關聯性,可以說聯合報的報業史,就是記錄了台灣50年來的發展史,在研究台灣現代史的人來看,聯合報也是一項重要的參考資料。

 參訪聯合報活動中,較為特別之處是「 媒體座談會∕Q&A  」時間很長,與會人士可以充分的和聯合晚報社長項國寧作雙向溝通;在將近一小時的座談中,大家都踴躍發言,發問的範圍也相當廣泛,大至國際事務、國外媒體,小至版面內文的字體、印刷的油墨、訂報的贈品,都有人提出疑問和建言,聽起來覺得很瑣碎,卻代表了小市民對媒體的觀感,而社長項國寧也一一認真回答,令人佩服這位社長觀照全局的精神和能力。
 隨後,又有參訪人員內部的回饋與建議時間,這是很好的安排,雖然會中有批評的意見,但也顯示參訪團體的多元、開放、包容風格,而非整齊劃一的戒嚴文化。

 現代民主的社會是講究溝通、對話的社會,人民與政府、政黨與政黨、種族與種族、宗教和宗教之間,都需要溝通、對話,才能化解衝突;同樣的,媒體和社會大眾也需要充分的溝通、對話。民眾有必要了解媒體的屬性和作業方式,媒體也必須深入社會各層面、體察民情。

 北宋的政治家、文學家、慈善家范仲淹在《岳陽樓記》中說:「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故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這段話充分展現了范夫子的胸襟氣度,我非常欣賞。過去,我從事新聞工作的時候,時常注意媒體給社會大眾傳播了什麼訊息,離開新聞崗位的時候,時常觀察社會大眾對媒體有什麼觀感;在不同的立場,作不同角度的觀察,這對我的人生是個難得的經驗。

 根據多年的觀察,覺得社會大眾不了解媒體的本質和作業方式,是顯而易見的事,然而媒體對於社會也缺乏整體了解,卻是令人難以想像的事;大眾媒體平常接觸的多為各界的上層機構和公眾人物,而對各界基層的日常事務和升斗小民的生活處境,並沒有充分的關注,社會上有許多非比尋常的消息,是媒體沒有報導的,媒體工作者和基層民眾,因生活的隔閡而產生的認知差距也在所難免。

 基於這樣的體認,我在多年前就期待媒體人能夠和社會大眾面對面溝通,這種「媒體與社會對話」的座談會,若能經常舉行,讓媒體增添多方面的製作題材,大眾也獲得更多的消息管道,必然有助於消除誤會、避免紛爭、促進社會健全發展;這次參訪聯合報的活動,與我的期待很接近,我相信自己多年的夢想遲早會變成事實。


街友紀錄街頭巷尾 增進社區和諧



街友攝影家互攝之攝影家群像,於蔣渭水紀念公園展出。
(圖/宋小海攝)



記者宋小海/採訪報導

 財團法人基督教救世軍主辦的「遊民UP!社區UP!街頭巷尾攝影展」,10月13日在蔣渭水紀念公園舉開跑,由9名街友攝影家記錄週遭的生活點滴,讓社區民眾也能分享他們眼中的世界。

 街友攝影家有追影、聰伯、阿春、晨曦、星光、阿正、阿材、阿成等人。基督教救世軍自去年設立「紀錄人生攝影班」,鼓勵街友們拿起相機,從被社會隔離的角色,而有機會記錄別人與自己。

 記協執委、攝影家謝三泰擔任這些街友的老師,一年來平均每兩週上課一次,從一般花鳥靜物,教授至難度更高的人像攝影。在逐步學習的過程中,原來與人群疏離的街友們,透過外界捐贈而來的二手相機,與更多人群建立關係,同時也建立自信。參與學習的攝影家追影也特別強調,拍攝人物的確是最難的,因為許多表情或情景總是稍縱即逝。
 救世軍社工員郭盈靖說,街友常被貼上污名化的標籤,因此透過相機讓社區居民與街友產生連結。也希望在蔣渭水公園這樣的開放空間展覽。


 郭盈靖過去成立「漂泊新聞網」,也是全台第一支由街友組成的新聞團隊。該隊伍透過自力編採播報,介紹平日工作、街頭生存方法等。郭盈靖表示,其實街友並不是只指特定個人,尤其現今受薪階級面對不穩的就業市場,加上高昂的房價與物價,其實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街友。

 「街頭巷尾攝影展」首展已於10月19日結束,巡迴展則自10月22日至11月5日, 地點於台北市身心障礙福利會館(台北市長安西路15號)。




攝影家追影向觀者解說同伴們的作品(圖/宋小海攝)



合法合理才敢大聲-3位老攝影 鏡頭下看媒體



台北地方法院拉起封鎖線,維持新聞採訪秩序,讓各家媒體攝影能清楚拍攝畫面。(圖:沈明杰攝 )




文/蔡孟峰(作者為資深新聞記者)

 「記者跑新聞也要懂得法律常識」、「媒體和政治要切割清楚」、「記者要達成採訪任務也要顧及新聞道德」。這三句話,分別出自於三位曾經在新聞第一線衝鋒陷陣,至少也有26年以上的資深攝影記者口中。

 他們分別是沈明杰、洪克紀和林建榮。目前都已卸下記者的身分,但是仍然關注每一件和媒體相關的新聞,以他們豐富的採訪資歷,對於目前的記者作風和媒體環境,也多有感觸。

 從市議員以監督市政之名,帶著電視台記者到貓纜「實地勘查」的新聞,引起台北市政府不僅和議會之間的互控局面,電視台也捲進新聞造假疑雲,這3位資深攝影記者都相當感慨,現在的記者怎麼會連基本的法律常識也沒有,怎麼為了搶獨家隨政治人物起舞,甚至連新聞道德都不顧了。

 沈明杰談到,有一次他搭遊覽車到中橫,途中發生車禍,報案以後,當地警員到場處理,起初他並未表明記者身分,卻可以從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法律輔佐人身分陪同應訊,再到單一窗口案件處理,教導警員如何依法辦理,這是他從社會新聞跑出來的心得,「記者跑新聞也要懂得法律常識」。

 台灣有許多媒體被貼上標籤,如果政治傾向相同,政治人物常會給特定媒體獨家新聞,洪克紀說,媒體若是見獵心喜,久而久之就有聞必錄,失去自主判斷的能力。另一方面,如果這次市議員勘查貓纜保全的新聞,並非只有單一特定媒體在場,還有與市府關係較為密切的其他媒體時,市府可能就不致於連帶去告這家媒體了。

 政治人物為了討好媒體,選擇性替媒體發聲,譬如台灣的電視台剛有SNG車時,就有立法委員支持將SNG車列為特種車輛,可以到處暢行無阻。再向媒體討人情,「政治和媒體的關係根本難以切割」。

 林建榮回憶,86年他從台北臨時奉總社指示,南下到高雄支援採訪彭婉如命案,到現場時,所有駐地記者已被擋在封鎖線外,只有他「唬」過員警進到陳屍現場,他當時大可以從認屍一路拍到死者的丈夫和兒子跪地祭拜,那時候,他在完成採訪任務和新聞道德的取捨之間,他選擇只拍祭拜的畫面,並未因為了搶獨家,不顧喪家的感受讓大體曝光。

 台灣的政府機關,時常怪罪媒體採訪太過自由,只要有媒體在的地方,就會一陣混亂。洪克紀說,在美國,總統車隊要經過,整條路就會淨空,媒體要採訪,也會被限制在一個固定區域,不得擅闖,這是因為美國有法律規範。

 有一回他到行政院前採訪,附近維安的憲警要求他離開,遭他拒絕,因為在台灣,要趕記者離開是「於法無據」,政府機關不能怪媒體,因為是法律沒有明確規範,又「不敢」得罪媒體。

 沈明杰說,媒體不能拿著採訪和言論自由無限上綱,即使是隨行民意代表,在有法律爭議的情況時,也要主動提出質疑,不能隨之起舞,搶新聞搶過頭,違悖法律時,即使最終獲得新聞,也會因為過程中受到質疑,使新聞被轉移了焦點,失去真正的意義。



中國「網路人權宣言」只聞雷聲



中國政府嚴格監控反動聲浪,即使國內外網路世界,也不例外。 


圖、文/林琮盛(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記者)


 今年10月8日,中國知識界發起了一份「網路人權宣言」,要求中共關注網路自由與基本人權。宣言公開後,在中國的一些部落格論壇上開始快速傳播。但消息一出,北京網管辦立即嚴陣以待,凡在北京註冊的網路論壇公司,不得公佈該宣言,違者嚴辦,讓這份宣言「雷聲大、雨點小」。

 網路科技的迅速傳播,中國的網路人口數量,更超過3億人,躍升為全球最大的網路人口國。為能掌握網路言論,不致撼動中共的執政根基,中共的宣傳部門近年來積極實行「蘿蔔」與「棒子」的兩手策略。

 從去年六月,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人民日報的網路論壇現身;及今年三月,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直接接受中國網友的提問,無非在塑造中共領導人親民,與中國網民站在一起的形象,以導引年輕網民朝向利於中共穩定執政基礎的方向發展。

 同時,中共的宣傳部門祭出網路言論管制的「棒子」,也是惡名昭彰。除今年六月鬧得滿城風雨的「綠霸」事件外,近期中共宣傳部門還提出「網絡管理3年計畫」,包括對內嚴控網站,對外加強防堵「反華、反黨」的中文網站。甚至,還計畫大規模收購海外中文網,「要毫不留情地使用一切辦法,讓反動的網站無法生存。」

 然而,中共蠃得執政根基的戰役,卻犧牲了中國民眾「知」和「言」的權利。中國作家淩滄洲、趙國君、韓一村、冉雲飛等15人,在網路上共同連署發表「網路人權宣言」,捍衛公民的網路言論發言權。

 連署人之一的趙國君認為,「知識公民應該表達明確的立場和態度,因為社會的進步運動是透過人們不斷推動,不計成果和成敗的去努力而實現的。」他相信,網絡帶來全新的變化是無法阻擋的。

 但這份充滿知識份子道德理想的「網路人權宣言」,卻只能在特定的極少數知識群體中,掀起小小的波瀾而已。

 身為第一線網路管制執行者,某北京的論壇編輯小易(化名)表示,該份宣言一出現,北京的網管辦就立即「消毒」,強力封堵部落格的大量轉載,不得公佈在論壇上討論。更狠地,連中國的搜尋引擎也隱蔽了跟這份宣言有關的關鍵字。

 「絕大多數的網民根本不知道有這份宣言」,小易說,北京網管辦的封鎖極為迅速,若不「翻牆」(破解防火牆),中國網友不可能有管道知道這份宣言的存在。

 打擊這份宣言傳播效應的,不只是官方的封鎖,中國網友的態度更是關鍵。小易說,中國網路論壇上,要求其他網友連署的行動實在太多,「根本被濫用」,導致中國網民出現「連署疲勞症」。因此,「我很質疑,這份宣言能帶來多大的宣傳效應」。

 此外,他也點出,參與該份宣言連署的人,都是「舊面孔」的問題。小易表示,「簽名連署的,仍是那些老面孔,毫無新意,也沒提出什麽新觀念。都是『憲章派』的菁英份子。」這些交雜的內外因素,都讓這份「網路人權宣言」成為丟進汪洋大海的一顆小石頭。



兒少法擬修正 新聞報導尺度難拿捏



記者宋小海/採訪報導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於今年底預期將有一場修法論戰,除了多位立法委員及公民團體已分別提送修正草案,內政部研議之修正草案也已於8月27日交付行政院,待通過提送立院。現行《兒少法》對於兒少新聞報導規範已有第30、36、46條之限制,然而社福團體認為媒體報導侵犯兒少權益之案例仍層出不窮,因此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等團體於10月12日邀集政府、媒體、民間代表,共商如何規範新聞報導應有之界線。

 與會多位公民團體代表質疑,媒體報導過度渲染、血腥,或是曝露未成年受害人的相關資訊,增加社福工作的阻礙。在場的自由時報警政組組長王瑞德雖同意公民團體之用心,但他也表示,就媒體實務工作而言,許多可惡的性侵、家暴案件,報導要避免揭露受害人相關資訊,連帶致使施暴之「禽獸」無法經由報導揭露,恐怕只是讓更多施暴者逍遙法外。

 現行《兒少法》條文共75條,而由台少盟所提出之《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則擴張為142條。王瑞德組長對此強調,目前《兒少法》大部分的內容對媒體並沒有差別,因為對於兒童的隱私、權益,媒體早就依法遵守,而且政府也已有其他相關法規限制新聞報導。王瑞德認為,民間提出之修正草案若再持續上綱,對任何性暗示、暴力字眼嚴厲限制,對新聞報導就像是「穿鐵鞋」。

 王瑞德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為喻,該法原適用對象是針對未成年人,但現今警察卻據此抓成年嫖客。雖然適用對象是錯誤的,但警察還是照抓。他認為,過度嚴刻的兒少法,恐怕會致使民意代表等有心人士,據此拑制言論自由。他建議公民團體勿將法律訂得太嚴,過度的法律限制將會變相地傷害新聞自由,可能衍生更多問題。

 蘋果日報法務部主任謝秉光則指出,公民團體把妨害風化等亂源指向平面媒體或某些媒體不一定公平。此外,條文若規定「不得過度暴力血腥」,就法務經驗其實就等於「只要見血就會罰」,他質疑此種規定是否依照大法官釋憲的基準,還是僅就新聞評議委員會所討論的「高標準」。

 謝秉光說,就自身法務的角色,並不會干涉記者的報導,雖然對公民團體的善意予以尊重,但同時仍要維護報社的立場。

 台少聯秘書長葉大華會後表示,民間版本現已送入立法院,待內政部修正草案進入立法院後,屆時各版本將一併被討論檢視。她也期望包括媒體業界之相關團體,能夠持續主動關注法案未來的發展。



【參考資訊】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第30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 遺棄。    
二 身心虐待。
三 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四 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 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 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七 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八 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或以兒童及少年為擔保之行為。                                                        
九 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十 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十一 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猥褻、色情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十二 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十三 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十四 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第36條

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一 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                          
二 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者。              
三 兒童及少年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者。                                        
四 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者。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為前項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時,得請求檢察官或當地警察機關協助之。                          

第一項兒童及少年之安置,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辦理家庭寄養、交付適當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安置機構教養之。


第46條

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遭受第三十條或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兒童及少年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兒童及少年有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之情事者,亦同。

公廣版圖中,華視擺哪裡?


編按:近來新聞局提出的公視法修正草案第26條明確提到,未來捐贈公廣集團預算,從原有的16.7億,提升至「至少28億元」,但這塊預算大餅,還是沒有算到同為公廣集團之一的華視,儘管華視可以容許較大的空間接廣告,其收入也是杯水車薪。以下是本刊專訪一位曾在華視任職多年的新聞工作者,見證華視併入公廣集團後的內部矛盾。 


口述整理:顧美芬



 「三年前,華視剛納入公廣集團時,新聞部走了一批人,但留下來的人,對華視的未來,還是有些期待,希望能做出一些優質的好節目。」一位曾經在華視多年的新聞工作者回憶。

 不過,後來慢慢發覺,事實並非如此。他說,「華視就是一個商業電視台,跟公視的屬性截然不同。」製做出來的新聞,就像把「蔡依琳」放在「卡門」堆裡,極其不協調。

 後來又被要求,新聞不能色羶腥,不能藍,不能綠,開始用一堆公約,綁手綁腳。「可是做新聞,就像是進了廚房,又要優雅,怎麼可能?」他認為:「很多新聞不是不能做,看你怎麼做。」

 他說,大家都想做優質節目,但「優質」二字聽起來太虛幻,許多記者跑到後來,充滿了無力感。記者人力大幅流失,甚至不及其他商業電視台1/3的人力,怎麼可能不漏新聞?編輯會議前不斷地被檢討,長官不重視的新聞,還是被公視撿去播。

 一間辦公室裡,同時存在著華視和公視新聞部,楚河漢界,公視的新聞,可以公開地溝通討論;華視新聞部,則不時傳來長官的語言暴力。相較於公視,每年9億的新聞局捐贈;而華視就像「二娘生的」,沒有來自政府的經費奧援,還要承擔廣告壓力,自負營虧。

 現在兩三年過去了,老三台時代華視的招牌逐漸褪色,高層的領導角步也愈來愈混亂,收視壓力愈來愈大。許多對新聞還有些憧憬的記者,幾年下來熱情都被磨掉了。他不忘自嘲:「記者已淪為麥克風架子,攝影淪為剪接工人。」

 去年中又走了一批記者,雖然公司再補人,但有人來了三個月又要走。高層也不在乎,反正有政府短期就業方案,政府出錢,你不做,多的是有人排隊搶著做。新聞記者的專業,已經淪為人力派遣的製造業。


貓纜新聞爭議為府會裂痕添變數



民視在市議員協助下,報導貓纜機房管理鬆散,引發爭議。
(圖:擷取自youtube民視新聞畫面)


文/余驥(作者為資深新聞記者)


 在10月12日臺北市政府以市議員洪健益破壞貓纜場站設施並入侵,而提出告訴,造成議會民進黨團不滿,也埋下府會不合的隱憂。

 市政建設有問題,受議員關注、監督是理當然,但是為整個市政建設中,議員特別關注貓纜和捷運文湖線?難道郝市府都沒有其它建設可讓議員關心?

 郝龍斌當年推出的的競選主軸是─「城市競爭、台北看郝」,是他的競選主軸與未來的市政目標,他在市政白皮書中提出了九項市政願景與470項執行計畫;計劃中指出,4年後北市會有乾淨的淡水河;萬華、大同老舊社區將風華再現;北市放寬容積率後,將全面都市更新,改變北市都市景觀;郝龍強調,這些都經可行性評估,他說得到,就做得到。

 只是一晃3年過去,目前郝龍斌不再談淡水河整治,不再談老舊社區的都市更新,而是將目標放在「路平」與「聽奧」、「世博」與「花博」,尤其是聽奧的成功舉辦,更讓郝龍斌信心大增,目前傾全力在行銷「世博」和「花博」上面。

 有關貓纜T16塔柱基座遭淘空,而導致全線停止營運,到底當初是真的選址有問題嗎?一位曾在馬市府團隊任職的工程專家就表示,早在去年9月底、10月初出現裂縫時,若郝團隊能立即加以補強,應不致於演變成後來的基座整個被淘空現象,這市府危機處理不好;因為市府負責山坡地的產發局長是環保署過來,並無工程專業背景,這也就是後來郝龍斌有了警惕,才緊急在產發局下設立「大地工程處」來專門負責山坡地的管理事宜。

 至於文湖線的當機事件,的確是造成民眾一些不良觀感,只是大家都沒回想,10多年前木柵線通車初期的狀況是如何?由於中運量的馬特拉電聯車在國外是1組2輛,但台灣偏偏要4輛一組,列車電腦在串聯時有許多問題必須克服,才會導致初期輪胎鎖死而發生火燒車、甚至列車出軌的事件。當時的黃大洲市長,為了木柵線能順利營運,聽從旁人建議,求助木柵地區香火鼎盛供奉呂洞賓的指南宮,不只舉辦7天7夜法會,甚至呂洞賓神像還被請上捷運列車,希望試車改善不順的厄運。

 對於議員為何特別喜歡追打貓纜和捷運文湖線?這難道是議員為著市民的權益著想嗎?其實不然,因為這兩項建設,都是在馬英九任內決定的,民進黨議員拿這兩件建設來作文章,表面上就監督市政,其實是在「打馬」;郝龍斌若因議員一再的逼問,而脫口而說出「那當初決策錯誤」,那就更加的完美,可以將整個過錯坐落給馬英九。


【記協聲明】台灣新聞自由倒退 記協:馬政府爭功諉過



2009-10-21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聲明稿

 國際組織「無國界記者組織」(RSF)本月20日公佈2009年新聞自由指標,台灣從去年的全球36名滑落至59名,對此,新聞局長蘇俊賓20日卻表示,這只是國際組織的印象分數;對比去年同樣是無疆界組織對於台灣新聞排名36的佳評,當時新聞局表示欣慰的作法,顯然馬政府只會攬功諉過,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對此表示遺憾並嚴正抗議,希望馬政府要拿出具體捍衛新聞自由的作法,否則明年會更慘。

 2008年無疆界記者組織公佈台灣排名全球36名時,新聞局曾表示:「維護新聞自由向來是政府努力的目標,對於『無疆界記者組織』發佈的報告,政府除了感到欣慰之外,更將持續致力維護新聞自由。」

 事隔一年,新聞局的兩段矛盾發言顯示,外界若有正面評價就攬為己有,若是負面成績,便推說是印象分數,此種攬功諉過的官僚作為,恰恰印證新聞局在維護新聞自由的努力是交了白卷。

 對於蘇俊賓所說:「檢視過去一年多,政府沒有干預媒體」、「當政府做得不夠時,沒看到媒體因批判政府而有壓力,政府也都虛心受教。」對此避重就輕之言論,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也認為,這樣的新聞局長只會玩文字遊戲,卻未能針對問題拿出解決辦法,實有失職之嫌。

 事實上,無疆界記者組織的評比雖是針對過去一年的各國新聞表現,然而台灣當前新聞自由倒退之現象,不僅不是過去式,而是每下愈況,變本加厲。以政府透過置入性行銷的作法為例,已實質限縮了媒體言論獨立自主的空間,馬總統對於未實現競選承諾,迄今未曾要求行政部門提出任何具體解決辦法,立即停止置入性行銷,已經足夠令人懷疑,政府有借此操控媒體言論之嫌。

 何況,過去一年政治力干預新聞自由的案例,斑斑可考,諸如「前新聞局長史亞平要求記者更改新聞稿」、「執政黨立委凍結公視預算」等等,至於公營媒體的人事任用、新聞操作,更是充滿政治性,凡業界均知之甚詳,只有蘇俊賓不知,顯然不是不用功,就是為了搪塞外界所作的辯詞而已。

 尤其近期「公視董監事變更爭議」、「新唐人電視台遭受蓋台」、「國民黨立委提案增立NCC免職條款、影響NCC獨立性,以及企圖修改廣電法改為撤照」等事件,新聞局等單位不是主責單位之一,就是視而不見、任令政治力干預,豈能說毫無責任 ?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呼籲馬政府及蘇局長,對於努力提升台灣新聞環境的用心,以及捍衛新聞獨立自主的決心,都必須用具體的行動,攤在陽光下,接受各界的批評和監督,唯有如此,台灣的新聞自由評比,才可能止跌回升,才不會成為馬政府任內最大的一塊汙點。



2009年10月10日 星期六

兩岸環境記者交流,重啟新的可能性



▲兩名大陸記者(左)在南投參訪時巧遇新故鄉文教基金會榮譽
董事長李遠哲(右),雙方短暫地交換意見。
(圖/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提供)



文/呂苡榕(作者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採訪編輯)



 如果說媒體做為一種意識形態國家機器(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那麼日前由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與世新大學共同主辦的「2009兩岸環境媒體交流」,或許可稱為一種準政治的交流。藉由對921災後重建的探訪,一窺國家機器與民間社會的關係,以及資本主義全面入侵的年代,媒體的角色與定位。

 10天的交流行程讓大陸媒體看到的是台灣民間社會力的活躍,以桃米生態村和土牛客家文化館為例,一場災難讓社區居民學會凝聚共識,學會與政府打交道、爭取資源,重建不只有物質上的重建,更是生產出共同的「對生活的想像」,由下而上勾勒出一種生活的狀態。

 相對於台灣,大陸在重建過程中並沒有太多的民間參與,川震災後重建幾乎由官方一手主導。也由於政府強制執行,重建過程穩定的朝向三年完成的目標邁進。

 只是社會力的活躍不代表台灣重建過程,未曾面臨政府與民間的矛盾。以邵族為例,即使因為921重建過程讓部落重新召開民族議會,並積極爭取傳統領域,但原本承諾的,在經歷政黨輪替後,全數化為烏有。到目前為止,邵族仍努力與政府談判,為土地而奮戰。

 漫長的重建路程,某些地區選擇與政府合作,藉著中央的補助打造地區特殊產業;另外則有部分區域,為了自主性與政府持續抗爭。如同青芽兒主編舒詩偉所言,不同重建模式底下都讓地區展現各自的生命力,沒有哪一種是絕對的好或壞。

 對比於大陸川震重建的快速,台灣重建過程透露出政府與民間的拉鋸,這也是現代國家機器發展成熟的證明。國家的強制力退位,放出資源讓民間爭取,某種程度上,民間團體與政府成為「侍從關係」。降低了民間抗爭的機會和社會成本。至於原住民遭遇到的土地問題,很明顯則是因為背後利益太過龐大,因此政府無法輕易放手。

 震災不只帶來破壞,也帶來建設,無限的重建商機隱藏在傷痛背後。例如川震為中共中央帶來土地重劃的契機,許多原本在徵收上會導致複雜問題的地區,趁著重建,政府能夠直接將其圈為「特定用地」,而省去徵收上造成的困擾。在台灣,重建過程中建商進行房屋重建,重建好的屋子則是讓災民經由政府部分補助以及銀行貸款購買,在這個過程中,建商和銀行都是獲利者,災民則一分為二:有能力與無能力貸款購屋者。災民的身分被拔除,取而代之的是經濟上的判準。資本,做為一種新的勢力,是兩岸共同面臨的問題。

 政治力退位,資本勢力進駐的台灣社會,為媒體帶來不一樣的危機,「台灣的新聞感覺很多元,實際上內容很單一,而且太著重在島內事務,很少報導國際消息…,台灣媒體浪費了這麼好的環境。」《雲南信息報》記者郭敏對台灣媒體下了這樣的註解,社會氣氛開放對大陸媒體而言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更不用說廣大的公民記者正在逐步形成,只是主流媒體在開放之中,卻顯得保守。

 同樣的問題輔仁大學新傳系副教授陳順孝也指出,從前媒體可能遭到政治報復;如今媒體則是受到經濟制裁。媒體被商業綁架的結果便是人民再也無法聽到多元的訊息內容。

 而大陸媒體則是遭遇政治與資本的雙重箝制。但或許是因為敵人輪廓清楚、敵我界線分明,大陸媒體擦邊球的狀況極多,企圖在遊走在政治界線邊緣,引導出許多真實的聲音。

 回到準政治交流,媒體既是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同時也做為第四權監督政府,媒體反映了社會真實與政治之間的矛盾。同時因為這樣的交流不涉及政治,因此不需要擔心政治因素造成的侷限,郭敏表示,雖然我們停留在特定領域內做交流,但因為它涉及的面向多元,因此在特定標題下其實進行的廣泛的討論。

 同時藉由這樣的交流尋找彼此的可能性,例如台灣民間社會力的活躍,讓《南風窗》雜誌社記者陳統奎思考,他的故鄉海南島也能夠藉由由下而上的改造過程中獲得新生。除去純然經濟或政治人物間的交流,媒體開啟的是對彼此社會內在矛盾的認識,以及經由比較所萌發的,對自身環境可能性的認識。


苦勞網與莫拉克風災



文/孫窮理(本文作者為苦勞網特約記者)

如果我們從重大災難事件「救災、安置、中繼、重建」這4個階段來看,越接近災難本身、具衝擊性場景的事件,越容易吸引媒體的目光,但是對面臨失去家園威脅的災民來說,每一個階段都有它的困難,災難發生當下的訊息傳遞固然重要,不過那有許多需要透過平時資訊系統的建立,在現階段,我們判斷不是我們的能力所能及的,因此在風災發生的一、二個禮拜裡,我們選擇首先收集訊息、研判可以進行的工作與對象為何。

8月中旬之後,開始和收集到的可能接觸的對象連繫,並在8月下旬安排了一次拜訪的行程,隊伍由苦勞網特約記者、實習記者一行10人,拜訪的對象,集中在高雄縣那瑪夏鄉、桃源鄉的部落(當時集中安置在旗山)。這麼做的目的,是培養對災區觀察的臨場感,以及擴大接觸面積、以培養更多可以收集資訊的單點,以及內部討論的基礎。之後與災區的接觸,則以特定重要場合,個別成員的採訪,以及電話連繫為主。

媒體工作的重點,在於產生有效的訊息,作為「運動媒體」的苦勞網向來以「組織性的行動」為報導對象,面對災區從凌亂到「災民主體」出現的過程,也希望創造同樣的條件,目前在資訊傳播上,災區面臨的問題之一,為與社會對話困難,主流媒體已經失去對不再有衝擊性場景災區的興趣,但在政府刻意漠視「中繼階段」,希望儘快將「災難印象」結束的條件下,逼迫災民在條件不足的狀況下,做出「永久」的選擇,我們現階段的工作重點,也就在如何把這些「條件」說清楚。

首先是「勘災」,這需要專業工作者與災民共同完成、找到可以被災民接受的勘災結果;接著是形成重建的方案,由政府提供資訊與行政措施,在災民組織共識磨合完成之後,提供土地與所需的資源,進行重建,上面所說的過程,「時間」將是最重要的重點,而在這段時間裡(可能是一、二年,可能是三、五年),災民需要的是可勘居住的場所、經濟基礎,以及心理、社福、教育等協助,這也就是為什麼「中繼階段」那麼重要的原因。

很遺憾地,在目前社會只用很籠統的方式看災區,像是「山上是危險的」這種簡單的邏輯,希望災民搬遷到「安全」的地方,認為部落的災民「要回家」的想法,就是要回去住「危險」的地方,但事實上,沒有人會想要住危險的地方,問題在如何經濟、文化、族人的共識、土地的取得…這些事情上找到一個平衡點,找到一個「安全的地方」,這也就是「條件」。

要說把這些條件說清楚並不容易,而無論如何困難,它都應該是媒體的責任,我們希望能在有限的條件下,把這個角色扮演好。




莫拉克獨立新聞網成立



▲莫拉克獨立新聞網於9月29日上線,網址為http://www.88news.org/


記者宋小海/報導


 莫拉克風災過後,媒體記者陸續撤出災區,雖然有許多新聞工作者仍持續關注災區之重建發展,但對於災區民眾而言,許多重建議題實則懸而未決,新聞版面卻又逐漸被其他的新聞所淹蓋。為了彌補主流媒體之不足,民間社會運動組織者結合傳播學界的力量,在9月29日「莫拉克獨立新聞網」正式上線。

 該新聞網發起人有輔大新聞系副教授陳順孝、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秘書長金惠雯、台大新聞研究所副教授洪貞玲、林麗雲、綠色陣線協會執行長吳東傑、小地方新聞網主編馮小非、台南藝術大學建築藝術研究所副教授曾旭正,以及陳來紅、林昕、張雅雲、莊惠宜等多位社會運動人士。

 莫拉克獨立新聞網的報導主軸,在於「面臨大規模重建或遷村狀況的社區」,除了關心災民安置,原地重建、異地遷村等基本「安居」,也重視災民未來如何「樂業」,另外諸如教育、國土規畫、社福政策、環境工程等政策規劃,以及莫拉克風災時各界所捐贈之善款如何運用,也在監督的範圍內。

 該計畫預計運作2年,現階段募集4名全薪記者薪資,其餘編務、行政皆為志工制。因區域範圍廣大,記者配置方式視情形採以「多名人力共享一份薪水」,目前高雄縣一名記者;屏東縣記者三名,關注魯凱族、排灣族與沿岸鄉鎮,共享一份全職薪水;台東縣與嘉義縣記者各一名,共享一份全職薪水;不分區議題採訪記者一名,負責政策、善款運用、環境變遷等等跨區域新聞報導。



災難中媒體角色 學界引領反思




▲台灣部落客協會理事長潘建志認為,民眾在社交網路傳遞的資訊,
遠比主流媒體的災情報導資訊更為正確。
(圖/宋小海攝)




記者宋小海/報導

在重大災難發生時,傳播媒體扮演什麼角色?9月27日政治大學於台北市立圖書館舉行的學術研討會上,這個問題重新受到檢視,希望從這次莫拉克風災的教訓中,找出政府、媒體、民眾之間資訊傳遞的問題。

專題論壇「從莫拉克風災談傳播媒體、傳播新科技、傳播人在災難中的角色」,除了國內政府、媒體人士參與,同時邀請來自新聞與創傷澳亞洲中心主任Cait McMahon。

McMahon表示,在澳洲的網路設施不如台灣般發達,澳洲政府與ABC國家電視台簽署合作備忘錄,在重大災難發生時,ABC須扮演一定程度傳遞災情資訊的角色。McMahon也補充,災情畫面對於災區人民而言,是巨大而難以抹滅的,媒體要避免過度重覆刺激;長期報導重建過程,是更為重要的工作。

行政院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會資訊組委員李雪津說,當初期的資訊並所有人的資訊的來自於電視,就連國科會的初期資料都來自於新聞報導。對於各地災情中心的電話線路過少或損壞的問題,李雪津建議,也許像中華電信的客服人員在未來類似的緊急狀況,也能成為民間通報網的一部分。

在8月9日,走了七個小時多,才踏入小林村的東森新聞台社會中心副主任羅友志直言批評,政府應該要超越媒體而沒有發揮,例如消防署自己就有SNG車12部,卻沒有拿出來用,主動瞭解災情,這些經費便是浪費。

「採訪回來後我哭兩天了,我的心已經進去了。」羅友志提及,許多媒體同仁帶著平時預備好的行囊,身著極為簡便的裝束便衝入災區,親身面對民眾的苦難後,做為記者也承受極大壓力,未來身心狀況都需要再調整。

公共電視新聞部經理何國華則表示,這次災情範圍廣大,除了協調公視、華視、原民台、客家台等人力資源南下採訪,公民記者在Peopo新聞平台,素樸而深入的敍事方式,亦提供不少深度觀點。對公視而言,探討問題,持續陪伴將是未來的工作。

部落客鄭國威表示,現在數位科技進步,像是SAHANA這種開放原始碼軟體,可以進行災難處理系統。但重點最終不是系統,而是處理人力的問題。要如何透過網路、數位科技協助災情傳遞,甚至是讓政府平時受到監督,鄭國威強調:「前提是政府願意公開資訊。」





▲數位文化協會建置莫拉克災情網路中心,成為所有資訊的集合處,
電視媒體除了報導該網址,也引用該處資訊。(圖/宋小海攝)




【記協聲明】水災CALL-IN爭議事件 NCC證實年代電視台確有延遲漏報之事


水災CALL-IN爭議事件  NCC證實年代電視台確有延遲漏報之事


記協等團體要求年代應向社會道歉並立即對兩名員工撤告、回復工作權及名譽



記協9月30日聲明稿

 今日(9/30)NCC在例行記者會中,公布年代電視台在八八水災期間災民求救CALL-IN延遲通報事件調查報告顯示,年代確有疏忽延遲漏報之情形,將給予年代電視台行政督導外,後續處理將提到節目與廣告諮詢委會討論。

 NCC記者會指出,年代電視台在八月十日開始接受民眾CALL-IN,當日通報筆數為65筆,實際通報給防災中心為28筆,未通報比例達56.9%,NCC在8月13日至年代電視台實地調查發現CALL-IN副控室並未有完善的處理流程。經NCC詢問年代電視台高層,高層說法為一開始即計畫要進行通報,但中階主管卻回答NCC說還來不及處理,而基層人員則是不清楚是否要通報,便按一般CALL-IN節目流程進行。   

 記協等團體認為,年代電視台在面臨重大社會災情事件中,處理災民CALL-IN求救電話如此輕忽怠慢,枉顧災民生命財產已危在旦夕,在事後非但未檢討內部通報流程,反而嚴懲盡職員工除解僱外並提出告訴,此舉已嚴重違反新聞專業及身為社會公器之責。記協、媒觀及勞陣等團體在此嚴正要求年代電視台立即撤回告訴、回復工作權及兩人名譽,並向社會大眾道歉。


發起團體: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

聲援連署團體: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台灣獨立媒體網路工作室、台灣人權促進會、全國大眾傳播業工會聯合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給我報報、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綠色主張工作室、台灣新社會智庫、台北市上班族協會、古巴青年服務社、高雄市產業總工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媒體改造學社、環保聯盟東北角分會、人民力量組織、GLCA 幸福生活站、台中市新文化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按連署時間排序)


NCC針對年代風災call in調查結果說明


 依據通信紀錄及消防署98年9月8日消署管字第0981106503號函所附年代新聞轉報受災民眾報案訊息研判,該頻道確有通報災情,其傳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請求後續處理共計7次,總計129筆,其中因有重覆通報情形,實際僅有65筆,與年代公司提供之造冊資料相符。

  
日期
時間
傳真筆數
10日
22時45分
39
11日
23時33分
65
13日
16時25分

22時4分
10
3
15日
13時20分
 
13時22分
9
2
18日
17時41分
1
總計
 129



 根據年代公司所提供8月10日及11日開放民眾Call-in總計11小時30分之新聞節目側錄帶、本會側錄帶與消防署提供之災情通報資料,經交互比對,結果如下表:




備註:以上節目Call-in所通報消防署之數量計43筆,另年代新聞另透過網路、傳真、新聞專線電話蒐集22筆訊息,合計通報65筆。


調查意見

 年代新聞為協助災民,規劃Call-in節目讓災民可反映急需協助事項或相關訊息,具有公共服務性質,惟此類公共服務節目因涉及緊急救難,及對災民之救助及後續因應處理方式,以一般Call-in節目為之,確有未妥。

 年代新聞轉報民眾提供之災情,8月10日及11日開放民眾Call-in提供莫拉克颱風災情訊息,總計11小時30分,共接受節目call-in 82筆,其中傳真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請求後續處理,共43筆,未通報39筆,另外災情非上call-in節目,而透過網路、傳真、新聞專線電話所收集之災情共22筆,亦傳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由此資料知年代新聞並未完整、即時通報,亦未按災情之急迫性即時處理。

 總體觀之,年代新聞於新聞頻道中規劃Call-in節目收集災情,因疏忽致有延遲通報、漏報之情形,實為年代新聞內部組織對處理災難call-in新聞節目之行政處理缺失。



後續處理事項


一、基於新聞倫理,考量災民之權益,本會將以行政指導方式督促該頻道注意改進,以善盡媒體之社會責任。

二、本會將以此案為例,發函通告所有新聞頻道針對民眾急難Call-in之處理,須建立標準作業程序,確實遵循。

三、本案是否違反節目及廣告管理相關規定,本會將提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另行討論。



NCC證實年代風災call in 有「延遲」、「疏漏」



文/顧美芬(作者為新聞工作者)

 針對年代風災新聞開放call in爭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公布調查報告證實,年代通報有「延遲」、「疏漏」等新聞倫理「瑕疵」。且8月10日當天,年代新聞部「沒有做好事先規畫。」基層員工「不太了解」是否要通報,因此視同一般call in作業處理。這也印證《無聲哀號》一文對年代的質疑。

 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NCC比對了年代提供的call in 彙整記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通報資料、調閱年代call in 專線電話的通聯記錄,以及NCC側錄帶等資料發現,8月10日在年代65筆call in 電話中,有28筆已通報,37筆未通報,通報率只有43.1%;8月11日接了17筆call in 電話,15筆已通報,2筆未通報,通報率達88%。由此顯示年代在災情通報上的確有疏漏。

 且根據內政府消防署提供的資料顯示,年代通報的時間,分別是8月10日晚上10點45分、8月11日晚上11點33分,由於事涉重大災情時間緊迫,對此NCC調查報告認為,年代確實有「延遲通報災情」的情形。

 此外,負責承辦調查年代事件的NCC營運管理處科長朱文彬指出,NCC在8月14日訪視年代時,發現年代「沒有做好事先規畫。」且新聞部處理災民call in,並沒有規畫適當的工作場所,沒有預先做好記錄表單,僅以便條紙記載災民call in 內容,也沒有設置專用的收納器具,事後還有若干便條紙遺失,更沒有適當地保存原始記錄。

 儘管年代高層曾向朱文彬表示,新聞部「一開始」就決定要通報。但問了中階主管,得到的回應是「還來不及處理」,而基層員工「也不了解作業流程」,所以才會視同一般call in 作業處理。

 從NCC針對年代新聞的側錄帶中也發現,7位新聞主播,接受災民call in 時有承諾「轉報相關單位處理」類似的用語,還有一位主播對觀眾表示,「我們會儘快處理」,對照年代延遲到當天深夜10點以後才通報,顯然有明顯落差。

 對此,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從「營運管理」角度來看,NCC將對年代予以「行政督導,並要求改進。」但就call in 處理內容呈現上,NCC將此案提到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中處理。


(本文轉載自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628)


破案率 + 搶獨家 社會新聞偵查不公開徒具形式


編按:全國律師公會、司改會,以及台灣人權促進會,共同針對警政署(各地警局及派出所)、法務部(調查局及地檢署)、海巡署等三大對象,進行違返「偵察不公開」案件大調查,從今年3月到7月間,警政署違返案例就多達403件,高居所有案例的92.4%。9月中旬警政署接獲全國律師公會檢舉,調查過程中引發媒體大反彈,「新聞自由」與「偵察不公開」的拉距再度浮上枱面。



▲   記者不諳法律,只要看到被上手銬的人,一概稱之「人犯」,
恐怕因違返人權而吃上官司。(圖/沈明杰攝)


文/蔡孟峰(作者為資深社會記者)

 從法律層面來說,「偵查不公開」是一句法律用詞,刑事訴訟法的確也是這樣規範的,「無罪推定」,也是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準則,在法官判決被告有罪之前,被告都會被推定為無罪,也就是說在調查及警察單位偵查期間,都只能稱為嫌疑犯,到檢察機關也只是被告,即使法院未判刑定讞前,基於世界人權宣言規定,都不能稱為人犯。

 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在台灣現行的法律過程中,只是「表面」存在的,否則媒體記者在一件刑案中,或是一宗官司中,那來的新聞資料可寫,單靠偵查單位發布的新聞稿,那還需要那麼多家媒體的存在,所以說是為了報導事實真相,還是發揮無孔不入的精神,執法機關和媒體記者之間有條件、有默契的配合模式,其實是普遍存在的。

 當然,無罪推定也僅止於理論,許多記者不諳法律,或者似懂非懂,只要在警察局看到被上手銬的人,或是在偵查庭坐在被告席的人,一概稱之「人犯」,其實如果他們所指的「人犯」懂得人權宣言保護,還是有人權組織提告,記者可真是會挨告的,所以在法治社會中,記者要採訪警政及司法新聞,至少也該懂得訴訟用語及原則。

公然抄筆錄 似理所當然

 過去是警察破案抓了人,「命令」嫌犯排排站好,供媒體又拍又訪,現在是為保障嫌犯人權,法務部下令警察不得公開讓媒體拍攝及訪問嫌犯,觀眾只能在電視畫面上,看見警察押著嫌疑犯逛大街,媒體記者跟著拍,也試圖「逼」嫌犯開口說話,這是一種警察與記者折衷的方式。記者採訪警察單位,跟走自家廚房一樣,公然抄偵訊筆錄,就像理所當然,官方新聞稿雖然以「蔡○峰」方式掩飾,但見報時必定是姓名全都露。

 以香港來說,反而相當重視人權,在偵查不公開及無罪推定方面,就做的很落實,嫌犯尚未落案起訴前,一定被戴上紙袋或頭套,只露出雙眼,記者被限制在距離以外,連警署只能進到公共關係室或記者室,不會看到筆錄,報端上也不會出現全名全姓。

先讓媒體拍照 才知錯抓嫌犯 

 以78年7月30日台北市新生公園槍戰為例,4名霹靂小組特警,在黑夜裏與「闊嘴」、「小胖」等幾名要犯短兵相接,當晚支援警力到達,一時也沒搞清楚對象,把一名路人當成嫌犯逮捕,還帶回隊部讓媒體拍照,後來查清楚放人,但媒體來不及換版,隔了一天才更正,但對當事人已造成傷害。

 88年白曉燕綁架案,陳進興3名綁匪身份確定以後,警方一直懷疑幕後有藏鏡人教唆,多家媒體也不知從哪來的消息,就繪聲繪影寫出台北縣電玩界○姓大亨,板橋綽號「老三」的○姓角頭,雖然讀者不知全名,但與當事人熟識或同業者,一看就知道是誰,許多人也無端被捲入這宗世紀大案。

 同樣的案件,陳進興因為逃亡期間難忍性慾,到處隨機犯下性侵害案,就有媒體把被害人身份曝光,或者把性侵地點的門牌號碼也播了出來,造成被害人被指指點點受到二度傷害。所以在刑事訴訟法中,性侵案把已確認身份的加害人特徵公布,是為求供被害人指認,但不得使被害人也曝光,其他案件在未審判定讞前,並不適用。

 古有云「避之唯恐不及」,刑案發生當時,警察怕顏面無光,能瞞記者就瞞,但破案時「唯恐天下不知」,為求讓社會大眾知道警察的豐功偉業、英勇事蹟,要靠記者報導就得要毫無隱瞞。偵查不公開及無罪推定,按法、理、情的順序排列,依法依理都不得違反,但依情,因為互取所需,記者要資料,警察要露臉,就顧不得那麼多了,以台灣目前的社會新聞走向煽色腥化來說,要改變現狀,恐怕很難。



新唐人亞太台蓋台干擾事件向政府及國際社會提出呼籲及說明


新唐人亞太台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徹查蓋台真相。(圖:大紀元提供)



新唐人亞太台10月5日聲明稿


全球中文電視--新唐人電視位於台灣台北的新唐人亞太台(NTD APTV)在台灣之164萬收視戶和大陸東南沿海的衛星收視戶,自中共建政60週年前兩週的9月17日起到30日,無法正常接收亞太台衛星電視的部份訊號。亞太台衛星訊號遭到不明干擾源之間歇性覆蓋,導致每晚原播出廣受中國大陸及台灣民眾歡迎之全球新聞、中國禁聞、與評論性節目等重要時段之信號全部長時間中斷。

時至中共建政週年10月1日當天,APTV更遭到全天蓋台事件,為「台灣民間電視台遭受長時間蓋台訊號干擾的首例」。

一、籲台灣政府徹查新唐人亞太台蓋台干擾事件

新唐人電視台以獨立報導中國事實真相著稱,近年來更全面深入報導了中國各地維權事件、貪腐亂象、台商受迫害真相,以及少數民族、地下教會、法輪功受迫害真相等攸關民生、自由、人權之中共敏感議題。由此不斷遭受中共在國際上的多方打壓。去年7月京奧前,國際組織「記者無疆界」通過調查披露「歐洲衛星公司(歐衛)停止新唐人在中國上空的信號,是歐衛為了獲取中共的交易而作出的討好之舉」,引起歐洲及國際社會嚴重關注,新唐人亞太台獲得477名歐洲議會議員簽名通過的《要求恢復新唐人通過歐洲衛星公司對華播出信號》歐洲議會決議。

中共懼怕媒體揭露其迫害人權之真相,運用政治及經濟力量進行干擾及封鎖真相之惡行,是國際週知的不爭事實,再從歐衛等事件以及在「十一」敏感時期的全天蓋台之事實觀之,APTV認為這次蓋台事件是中共直接或幕後所為的指控並非空穴來風。

此外,負有契約義務之中華電信事發至今達半月之久,對於嚴重干擾事件之查察缺乏主動及未有對任何干擾之調查結果,亦使APTV合理懷疑中華電信是否受有任何不當壓力及干預。

無論蓋台事件是由中共以外力干擾中華電信訊號,或經過經濟或政治理由施壓於中華電信,它都直接危及了台灣的媒體自由及國家安全。

鑒此,新唐人總台及APTV為獲公正、公開、獨立客觀之調查結果,籲請政府重視台灣之首例,請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立即展開全面、客觀、公正之專業調查,並懇請國際社會及台灣社會各界公正團體給予專業調查意見,以還原真相,以究責任,以維自由社會之資訊自由流通並杜絕非友好勢力對台灣通訊系統之滲透與干擾。

二、籲國際社會密切注意台灣之言論自由及通訊自由受到不當干預及侵害

台灣多年來積極建立及發展民主自由之努力向為國際社會所重視及稱讚,而新唐人得以在台灣地區將兩岸三地之民主、自由、健康、安全、人權相關之事實真相,向廣大台灣民眾及中國民眾做忠實、廣泛、深入報導實,與台灣社會之自由及民主亦密不可分。

此次APTV遭嚴重蓋台干擾,不僅APTV受有損害,全台有近一百五十萬收視戶的收視權益及知情權利更因此遭到嚴重侵害,台灣政府、議會、民間團體及中華電信對在台灣發生之首例的態度亦顯示出當前台灣政府及民間對於言論自由、通訊自由之維護,值得國際社會嚴重關注。

鑒此,APTV會將政府、議會及中華電信之調查及處理情況向「記者無疆界」等國際組織做出忠實反映,亦即,在民間電視台遭嚴重蓋台、大面積民眾權利受到侵害情況下,APTV籲請國際社會關注台灣政府及中華電信處理之態度及結果是否符合國際標準,也同時籲請台灣民眾共同關注蓋台調查之結果,發揮維護自由社會公民捍衛知情權利,譴責不當的權利侵害或對訊息流通的干擾。

三、新唐人亞太台不排除必要時,循法律途徑,還原真相,捍衛權利

在歐衛事件中,新唐人總台發言人洪凱莉女士曾表示在所有努力都無法使歐衛糾正錯誤的情況下我們採取法律途徑,要求獨立第三方徹底調查歐衛所聲稱的「技術故障」,還原事件真相,最終為中國民眾打開中國上空的「自由窗」。她說,歐衛的做法不僅侵犯了上億中國人的知情權,而且違反了歐衛自己的公司憲章。新唐人堅持真實、公正與和平的原則,以捍衛人類普世的道德良知為出發點,贏得國際社會支持訊息自由人們的讚賞。

去年7月3日,海外29個民權團體在致歐衛的公開信中表示:「我們強烈呼籲歐衛儘快恢復新唐人向中國的播出。促進中國擺脫專制,走向自由,不僅符合中國人民的利益,而且也符合全世界人民的利益。」

APTV為對社會負責之獨立媒體,堅持傳播真相之經營理想不會因任何不當干預及干擾而退怯。新唐人處理干擾事件之原則全球一致,亦即10月2日APTV衛星訊號之中斷及蓋台雖已停止,但APTV仍將不懈的追找這15天的真正干擾源及相關事證,務求還原真相,以便向廣大收視戶有所交代。

如經APTV、政府主管機關,或是任何公正團體調查結果發現有人謀不臧之事證,APTV絕不寬貸,勢將循法律途徑,追究任何干擾之不法責任,以捍衛獨立報導媒體之應有權利。



2009年9月24日 星期四

不容忽視:政治力危害新聞工作基本盤「人身安全」



文/葉倩如


 前不久,8月,數百名的伊拉克新聞工作者,在巴格達遊行示威,在他們的聲明裡,明確地提出:「保障言論自由和他們的人身安全」。遊行的群眾浩浩蕩蕩地在巴格達市中心的文化區阿爾-穆塔納比大街展開示威活動。

 在巴格達遊行的群眾雙手高舉著「擁護自由,反對封口」,他們抗議因為政治力的介入,對媒體壓制與威脅,並且積極地要求官方單位能有效阻止對新聞工作者暴力襲擊,同時,示威者要求各政黨不要把新聞工作者捲入政治鬥爭中。

 相隔不到一個月,類似的事情發生在離我們很近的香港。

 9月4日,配有合法採訪證件的3名香港無線電視台及NOW新聞台的記者和攝影師,在新疆烏魯木齊採訪群眾示威事件時,被武裝的警察用槍恐嚇及毆打,並且被反綁雙手跪在路邊。烏魯木齊官方的說法是,因為現場的執勤人員當時要求記者出示採訪證卻遭到拒絕,才將3名記者拘留。

 香港記者協會在4日對外譴責烏魯木齊市政府失當的表現,對媒體工作者獨立採訪的過程,是一大污辱,香港記協並且在7日帶領群眾到中央駐港政府辦事處抗議。

 香港記協協會對外發佈的消息中,嚴厲譴責烏魯木齊市政府選擇性發佈消息,並且封鎖新疆公安人員毆打記者的實情。7日的抗議遊行中,香港記協具體提出要求:「停止暴力對待、干擾記者採訪,尊重新聞的採訪自由,並且提出新疆干擾記者採訪事件的調查報告」。同時,香港記協要求特首曾蔭權,公開支持記者維護合法權益的人士,繼續跟進事件,以確保香港記者在內地合法採訪的人身安全。

 香港民建聯、民主黨和社民連的代表,也利用週末相繼到中聯辦示威和請願,約見中聯辦相關負責人,表達香港各界對於此事投以高度關注。香港記協協會會長麥燕庭並也對媒體公開表示,希望北京中央政府能夠出面對此做出解釋,否則將引起人們誤解,有損中國改革開放形象。

 香港特首曾蔭權對外的回應是,他「非常關注」香港記者在烏魯木齊被毆一事,並且吩咐駐京辦向內地當局跟進。不過,截至筆者撰寫這份稿件時,麥燕庭表示,中央政府對於記協提出的要求,目前並沒有具體而明確的回應,香港記協目前正在籌備業界的連署,並將會刊登在報章雜誌。

 由這兩則新聞,我們看見新聞工作者獨立採訪寫作的新聞自由,因為政治角力的因素,遭受殘害。新聞工作者獨立工作的權利與尊嚴,因為政治力的介入,受到污辱。

 更有甚的是,危及了新聞工作者在工作中的最基本面「人身安全」。如果對這問題抱以積極改變的態度,「記者證」似乎不能提供線上記者發揮實質的保護功用,如何教導新聞工作者在採訪現場,在面對官方警力粗暴對待時,可以有什麼自我保護的方法,或許可以蒐集相關經驗建立一本「教戰手冊」。

(作者為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學生)



慟!八八大水


編按:莫拉克颱風災創下前所未有的慘痛災情,希望在這塊土地上的人,能夠真正痛定思痛。攝影記者高祖忻,用鏡頭記錄了一切。


▲消防署特種搜救隊小隊長陳世勳差點搭上撞山的救難直升機,面對經常一起出任務的弟兄,不幸在這次事故中罹難;如今生死相隔,滂沱大雨中為同袍送行,早已分不清臉上滑落的究竟是雨水還是淚水。


圖、文/高祖忻

 8月8日父親節那天晚上6點鐘,在外用餐時,突然接到長官來電,要我下去屏東跑風災新聞。唯一確知的訊息就是「屏東淹大水」,其他一無所知。年幼天真的小女兒在一旁喊著「爸爸棒棒!」看在心裡備覺心疼。

 回家的路上,心裡盤算著要帶些什麼裝備,雨衣、青蛙裝、相機、手機、電腦、充電器等通訊設備,還有比平常用量至少多兩倍的電池備量,這都是憑著過去跑災難新聞的經驗判斷。

 晚上10點多開車出門,颱風天,風雨交加的夜晚,大雨就像從正前方潑灑過來,高速公路上時速只有50公里,車道上正中央排成一條長長的車陣,車子走走停停,直到凌晨3點多,才抵達高雄縣。下了高速公路,就近找了一家旅館投宿,隔天一早,還有一場硬仗要打。

 9日大清早,報社已傳來簡訊告知,旗山美濃有災情傳出,我跟另一位駐地的同事電話連繫後,決定先到旗山。當車子開往旗山的路上,才發現主要幹道台21線中斷進不去,熟悉的地方都淹大水,或是滿地厚實的爛泥巴。當時還看到標示「基隆市消防局」派來的消防車輛往旗山的方向開去,協助救災,很清楚地反駁了外界抨擊防災單位太晚進駐災區的說法,顯然是不正確的。



▲在旗山鎮與國道交界處遇到受困的進香團,圖中一名香客儘管兩腳沾滿爛泥巴,手中仍將神像緊緊抱著。


 在旗山鎮與國道交界處,巧遇到800人的進香團,可能因遊覽車被困住,大批年長的進香客互相扶持徒步涉水。拍了幾張照片後,隨即上車折返高速公路,改往台南方向走,再試台28線,終於順利進入旗山市區,現場放眼望去,原來的熱鬧的街道,都成了汪洋大河,還有許多垃圾、樹幹載浮載沈。

 8月9日當天,風災新聞的重點,還是聚焦在屏東,那時外界還不知道高雄縣上游才是重災區,甚至沒有人知道小林村已經出事了。直到當晚才傳出小林村被埋掉的消息,駐地攝影來電,通知我隔天高雄縣長楊秋興要去。

 10日一早,也是風災後第一個上班日,前內政部長廖了以帶了陸軍副司令李清國中將,和前陸軍八軍團少將副指揮官閰仁義(災後已派駐花東),抵達設於旗山國中的救災指揮中心,現場還有警察維護秩序。很快地,特種部隊搭乘第一班直昇機飛往小林村一帶搜山。



▲終於等到救難班機降落時,身著黃色上衣的民眾,早已按捺不住試突搶搭救難班機搶救親人,隨即遭到員警制止。


 11日,若干家屬在旗山國中操場苦守一整天,等不到自己的親人被救下來,現場有人提議自組救難隊回家救人,整個氣氛在凝聚中,維護秩序的警力也持續增加。許久,終於等到陸航ch47雙螺旋槳飛機降落時,有人就按捺不住衝過去,緊接著後面跟著一大群人也跟著衝過去,為了避免影響救災,維護秩序的員警和民眾扭成一團,最後還是將失控的民眾壓制下來,但此後,再也沒有看到救難飛機在旗山國中操場起降。





▲每一次救難班機的起降,緊緊牽繫著民眾對親人被救出的深切期盼。


 下午,傳來台南空勤UH1H-502救難直升機撞山的不幸消息,立即驅車前往失事地點霧台鄉伊拉部落附近,途中山上路況非常不好,山壁間不斷地有零星落石和小規模的土石流滲出,車子開到無法再往前行駛之處停下來,身上背著輕便的攝影器材繼續徒步爬山,那時已是傍晚5點多,山上仍飄著細雨,天色也逐漸昏暗。直到6點多,評估已無法再繼續走下去,只好折返作罷。

 過去曾經採訪過921的災難新聞,但非災區的路況還是可以行走;但這次淹大水,行動上特別困難,當地原住民警察特別囑附我,過水過河,千萬不要自己個別行動,路況不熟的山路,不要硬闖,保命最重要。



▲一名老先生站在遭大水沖毀斷裂的旗美大橋前,佇足沈思。


 其實跑災難新聞,第一時間下來的記者很容易遇到各種不確定的危險,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還是要不斷地闖,不斷地試,才可能拍到好的畫面;在這過程中,一定會目睹災難現場,必須要讓自己保持冷靜,不能有太多情緒,否則會拍不下去。

 直到12日結束了風災採訪,返回到台北溫暖的家中,才發現腳已經走到破皮腫起來。從事新聞攝影這一行很辛苦,但無非是為了想用鏡頭見證每一場「正在發生的事情」。


(作者為新聞攝影記者)



挺進文化的省思



文/許瓊文

 莫拉克風災將近20 天的時後,我透過初步內容分析、實地觀察與訪談檢視最近的風災報導,發現如往常著重在受害者情緒波動的感官新聞外,「挺進文化」亦成為主流,連被視為模範的新聞媒體也「潦落去」。還好每個記者心中的「挺進」聖地--那瑪夏終於在軍方協調下,23號以共享(pool)方式讓第一手畫面平均分配,災區記者們頓時失去生活重心,新聞熱度慢慢從災區挺進轉到新流感疫情。

 那瑪夏密碼被破解,真正的懸疑衝突點立刻消失,挺進已經不再需要,但是在這十多天中,有多少記者在缺乏專業訓練與專業設備下,徒手跟著搜救總隊挺進災區,還好,沒有任何壞消息發生,但是也是很多有驚無險的畫面,有的記者強行渡溪差點被急流給沖走,有的記者只跟著當地人就走入森林中差點失蹤,還有搶搭軍用直昇機、搭乘危險流籠、進入土石流警戒區,每個挺進記者們傷痕累累。但這些敬業的記者們,即使水迅速淹到腰部,流籠搖搖欲墜,溪流湍急,千鈞一髮之際也不忘趕快做個stand upper(記者出現在鏡頭前報導)或是假Live(假的、預製的現場連線),這樣的挺進文化妨礙救災工作、危及記者生命卻沒有人制止。

 記者們對自己的安危也許有感知、也許無知,但也無可奈何?每個新聞室都會不免俗地發個簡訊,但是又希望能領先各台先發現被土石流掩埋的村莊,一個記者挺進了小林村成為英雄,在正面鼓勵、負面壓力與繼續挺進的氛圍下,又開始將寶來、錫安山、那瑪夏當成目標,記者在自我實現的驅使下,在收視率的壓力下全都豁出去了。有的新聞室還會發紅包,發的時間點與動機若是慰勞辛苦值得稱讚,發的時間點與動機要是鼓勵挺進則要檢討這種暗示行為。

 921大地震、娜莉風災、敏督利風災到莫拉克風災,台灣的天災難免,但是每次災難新聞採訪就只能不斷複製錯誤經驗,首先記者到災區報導災情到底可以能多深入,不像刑事命案現場已經發展出警戒線等相關規定,減少記者妨礙救人與破壞現場的機會。早期記者各憑人脈與實力搭上救難直昇機,這次軍方再受批評後終於明令記者不能私自搭直昇機,卻沒有配套措施讓記者能深入災區取得畫面公諸於世,讓更多人力與金錢投入,記者只能將自己當成搜救隊員挺進災區。
 
 記者模仿搜救隊員挺進災區已不可取,記者不斷吹捧自己的危險行徑更該視為病態,也許是記者的好勝心驅使,但這一幕可能對很多記者而言亦十分熟悉:新聞室內的主管觀看一整排的電視螢幕,看到某台記者拍到危險渡溪鏡頭,一通電話打給負責區域的記者質疑:為什麼沒拍到?這位主管可能忘記剛剛才覺得這位記者拍了一個有意義的故事,他們哪有時間兼顧那麼多事呢?要是記者回報,那個其實不是災民渡溪,是記者強行渡溪差點被沖走,主管即使不敢明說那麼好的畫面你怎麼不跟進,也會暗示一下,「某某台都到哪了,你現在在哪裡?」

 針對災難與社會案件的新聞採訪應該有更多的考慮,災區居民的創傷是否應該被無限制放大或是作為催淚工具?記者報導如何協助災民而非造成二度傷害?災區採訪應該開放哪些區域?哪些區域應該禁止?政府單位提供的採訪協助為何才能讓資訊流通、第一線記者的後勤補給需求、記者可能有的創傷經驗與抒發方式等等,這些議題需要更多討論的時間,但有件事可以立刻做到就是基本的採訪安全。

 也許業界對於將災難報導給予限制感到不合於現代的新聞競爭,但是新聞室對於記者的人身安全考量未提出說明前,應該暫停明示或暗示記者挺進災區的言行舉止,記者們也應該深思採訪這種災難已經形成的新聞,卻刻意排演成比到戰地採訪更危險的戲碼,這樣的比重適當嗎?這樣危及生命值得嗎?萬一發生意外,家人可以承受嗎?若是這些問題都還未思考前,記者也還沒有定期參加救難與體力訓練,還是多找點故事,多檢討發生原因還比較切實際也更有益處。


P.S. 事後證明,在幾個未被發現的部落公諸於世後,風災報導迅速遞減,也許我們應該思考另一層面,我們為什麼需要災難報導,它的用處為何?只是挺進災區嗎?

(作者為政治大學廣電系助理教授,本文原刊於媒體改造學社網站)



【記協連署】記協等團體呼籲年代主動撤回告訴


0921連署文


 在八八水災期間,年代在8月10日晨間時段開放接受災民求救CALL-IN,並向災民表示將會馬上通報相關機構。但實際卻延遲到當日深夜才通報。經兩名員工反應上級未獲正面回應,轉而在自己的網路部落格抒發心情。豈料,竟遭年代予以解雇並提出妨礙名譽之訴。

 在9月17日雙方召開第一次勞資爭議調解,但在資方不願讓步收回成命下,調解破裂,將進入第二次調解會議。會議中,資方代表宣稱,NCC已經表示年代電視「查無延遲通報」。但經記協向NCC求證後,NCC表示此事仍在調查中,從未告知年代「查無延遲通報」,並發文告知年代電視台及當事人委任律師,不要再散發不實言論。

 我們認為,八八水災發生之際,年代接受災民求救CALL-IN電話,實際上卻未做好通報程序準備,事後還以提告手段恫懗盡職員工,並以尚待查證之藉口,掩蓋延遲通報延誤求災之實,如此以大鯨魚對付小蝦米不符比例原則,實在令人無法接受,記協等公民團體在此籲請年代電視台以社會公器之責,在9月24日台北地檢署第一次偵查庭前,撤回告訴並且回復工作權及回復兩人名譽,向社會大眾交代。

為此我們嚴厲讉責並鄭重聲明:

1.當社會重大事件發生,媒體不僅扮演資訊傳遞的角色,同時也是參與公共事件中民眾賴以發聲的社會責任角色之一,但在八八水災期間年代處理災民CALL-IN求救電話卻如此輕忽怠慢,枉顧災民生命財產已危在旦夕,此舉已嚴重違反新聞專業及身為社會公器之責。
2.二名員工在謹守工作本分的同時發揮公義的精神,在發現災民求救訊息未即時通報,基於對於災民同胞感同身受,屢次反映給主管未果,於自己的網路部落格上抒發感受一文,卻遭受公司以嚴厲處分的手段予以免職,並對兩名員工提出告訴,使兩名員工遭受生計及身心的巨大壓力,此舉已違反勞基法,呼籲年代新聞台立即撤回告訴並回復工作權。

3.八八水災重創台灣,造成人民嚴重的生命財產損失,身為媒體,某種程度上也兼負起協助救災重要角色,我們肯定各媒體投入大量資源協助救災,但我們不能認同以消費災民為提高收視率的手段,並在事後以不符比例原則嚴懲內部員工,因此呼籲相關主管機關在調查此事件時,要以公平客觀之原則將真相還原,並將調查結果公布於社會大眾。


歡迎轉寄並請大家參加連署!



【記協聲明】既解僱、又提告 傷害新聞專業 記協等團體呼籲年代主動撤回告訴




















影音:〈無聲哀號〉暴露新聞媒體對說真話的限度(出處:新頭殼)



針對年代CALL-IN爭議事件,資方非法解雇員工,並以妨害名譽官司控告這兩位員工事宜,因年代電視不願讓步導致昨天勞資協調破裂以及兩位離職員工已經接獲台北地檢署需於9月24日到庭偵訊通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等團體18日強調,媒體作為社會公器,本應該接受內部及外部的監督與批評,如果動輒剝奪員工的工作權,或甚至興訟提告,勢必嚴重傷害台灣的新聞專業與自由。因此,我們慎重呼籲年代電視除了撤回解僱之決定外,也應主動向台北地檢署撤回妨礙名譽之訴。

年代電視應該撤告



文/何榮幸


 講真話必須付出什麼代價?兩位年代電視台員工自認說了真話,卻遭到電視台解僱並控告的雙重打擊。年代電視台高層的態度,正考驗著主流媒體對於「以公共利益為前提說出真話」這項價值的終極信仰。

 八八水災期間,部分電視台特別開設災民求救CALL IN專線,以善盡媒體公器職責。在政府救災不力之際,此舉值得各界予以肯定,電視台發揮了快速、即時的媒體優勢,並在觀眾收視率與廣告層面獲得回報。

 然而,兩位年代電視台員工在8月10日看見晨間時段的求救紙條無人聞問,延遲到當日深夜才通報相關機構,他們在電視台內部向上級反映未獲重視後,改於個人部落格上揭露此事,結果換來失業與挨告的沉重代價。

 「年代事件」之所以值得社會重視,主要基於下列兩個原因:

 一、不論真相為何,這兩位新聞工作者揭露的現象,已明顯涉及「電視台是否立即轉達災民求援訊息」這項重大公共利益。主管機關NCC有必要、也有責任盡速查明真相,以釐清年代電視台宣稱「立即通報」下是否延誤災民求救生機。
 二、年代電視台在此事件中名譽受到傷害,看似有權基於媒體內規、工作倫理進行懲處,但逕予開除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開除加控告」是否已違反比例原則?在在攸關這兩位新聞工作者的工作權,及電視台能否落實、保障新聞專業。

 更何況,8月10日當天曾經CALL IN進年代電視台的災民,一定會希望了解,他們的求救心聲是否在第一時間被忠實轉達給相關單位?還是在電視台內部擱置了一整天之後才予以通報?他們更應該知道「年代事件」的真相。

 由於NCC表示此事仍在調查中,因此,年代電視台最坦然與公正的作法,應該是靜候NCC調查結果出爐,釐清兩位員工是否說了真話,而不是急於開除並且提告。否則若NCC證明兩位員工說了真話,年代電視台又將如何自處?

 兩位新聞工作者自認基於公共利益說了真話,卻落得工作不保、身心俱疲的下場。在不時宣稱「踢爆真相,伸張正義」的主流媒體,這可能是最大的諷刺了!

(作者為中國時報副總編、記協顧問;本文原刊於中時電子報)


【延伸閱讀】

新聞:2009.08.13 年代遭控救災造假(年代新聞台)
新聞:2009.09.23 年代事件 江宜樺:媒體不能拿人民生命開玩笑(新頭殼)


年代告員工開庭 社運團體要求撤回告訴



▲年代新聞台控告兩名前員工,台北地檢署於9月24日開庭。公民團體到場聲援兩名被告員工,抗議年代新聞台做法失當。(圖/宋小海攝)



文/顧美芬

 兩名前年代員工遭年代提告妨害名譽,24日在台北地檢署開庭。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以及台灣勞工陣線聯盟等多位社運團體代表到聲援前年代員工,並要求年代撤回告訴,台灣新聞記協會長莊豐嘉甚至揚言,若年代沒有正面回應,不排除抵制年代。

 被告的當事人之一的前年代導播穆光中表示,自己在年代已經做了13年,當初是因為年代好,只是對年代高層昩著良心,做出錯誤決策,無法接受,所以才會在「無聲哀號」文章上做回應。希望年代能夠撤回告訴。

 趕在第一時間主動連繫當事人,並自願擔任被告義務律師蘇彥文指出,媒體最重視的就是真相,希望年代能夠針對這次事件公開道歉,給社會大眾一個交待。否則不是只是他自己,未來會有更多律師願意站出來聲援。

 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認為,年代應該要感謝兩名說真話的員工,提醒他們作為一個媒體,肩負該有的社會責任,而不是將他們犧牲。同時管中祥也痛批NCC動作太慢,他指出,婦女新知秘書長曾昭媛已於8月上旬向提出檢舉,如今事隔一個多月,NCC卻還沒有任何回覆;當初旺旺集團對NCC的指控,可以立即做出回應,但面對年代這兩個小人物,NCC卻遲遲沒有調查結果出來。希望NCC能夠儘快對社會大眾說明調查結果。

 台灣勞工陣線聯盟秘書長孫友聯則表示,年代以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以及第4款,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等於是對當事人在職場上宣判死刑。對於說真話的員工,年代的做法非常不合理。今天出來聲援就是要捍衛新聞工作者說真話的權利,否則台灣媒體不會再有人願意出來說真話。




▲公民團體手持小蝦米貼紙塞滿大鯨魚的嘴,象徵性地表示將以集體力量抵制年代不當作法。(圖/宋小海攝)



國民黨再修組織法 NCC獨立性名存實亡



國民黨在朝在野,對NCC組織條例第4條解讀大不同。(圖/顧美芬攝)



編按:回顧2005年10月25日16時54分的立院現場,備受爭議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條例第4條委員產生方式,在朝野激烈較競下,終於以113票贊成比98票反對的優勢,三讀通過時值在野的國親版本丙案,當時國親黨團還向在場的媒體鼓掌恭賀從此獲得充分的言論自由。未料隔4年後,國民黨重新執政,卻又再提案擬修定第4條,將任命方式改為行政院長提名;這種角色異處,否定自己過去作為的錯亂行為,所求為哪樁?恐怕是繼中央社、公廣事件之後,為馬政府再添一筆干預傳播自由的罪名。 


文/林靖堂


 據報載,近日立法院國民黨團提案並排入議程,基於行政一體與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擬修定通訊傳播組織法第4條,將現行NCC正副主任委員的產生方式,由委員互選任命改為行政院長提名,經立院同意後任命。同時,增加NCC委員退場機制,不適任者,得由行政院長免職之。

 此案之提出,鑿於NCC審查旺旺中時集團負責人變更案所產生之爭議,當時立委認定,中時旺旺負責人變更案之裁決,NCC委員有違法濫權之疑,遂決定連署提出修法,訂定NCC委員的退場機制。然當時行政院長劉兆玄則以「應審慎處理」,間接表達不同意見。只是,劉揆已因八八水災之責下臺,新上任的吳揆未曾表態,立委新會期開議,此案順利排入議程,似乎有順水推舟之勢。

 NCC為獨立機關的特殊設計,起因於台灣的政治民主化過程與媒體發展歷史,為了擺脫特定政治勢力介入媒體監理與直接間接控制媒體,參考美國FCC組織架構而創設。然成立後,其獨立機關的地位與設計,卻因藍綠政黨惡鬥以及媒體監理爭議,屢屢受到挑戰與限縮。而今,近日立委的修法提案,似乎又將使得NCC的獨立性再度受到剝奪與限制。

 NCC組織法第4條規定:「本會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由委員互選產生後任命之。」這是一項合於中華民國憲法,卻無法在當前台灣藍綠惡鬥且國民黨一黨獨大的政治環境中,獲得公民社會信任的選任制度。而今,一黨獨大的國民黨,更試圖要將NCC的正副首長,由互選改為由提名任命。試問,一個「合議制行政機關」,正副委員由行政院提名立院同意,若委員間產生上下隸屬關係意識後,能否維持原有之「合議」的精神?

 退場機制方面,立委所提NCC組織法第4條修正案中,增列「若NCC委員有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行政院長得予以免職」相關條文。此項條文中何為「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毫無明確定義?又獨立機關官員之任免,由行政院長依極為模糊之法律文字授權裁奪,將可能引發政治介入與濫權爭議,以此NCC實際上亦已無獨立性可言。

 NCC的誕生,緣於台灣政黨間的互不信任,當時賦予獨立地位並催生其成立之在野國民黨立委功不可沒。於今政黨二度輪替,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卻又剝奪其實質獨立性,如此對於台灣的市民社會無法交代,對於媒體亂象的改革更無助益。過去第一屆委員曾因此團結一致,擁互其獨立地位,二屆委員又將如何面對?


(作者為新聞工作者)



2009年9月11日 星期五

記「世界公民與媒體素養行動教學」公視參訪



文/廖天任

 在傳播學上,媒體的型態大致可分為三種:第一是政策性媒體,負責政令宣導;第二是商業性媒體,從事利益競爭;第三是公益性媒體,注重公共服務、社會教育。而公共電視就是屬於第三種類型的媒體。

 如同公視副總經理郭至楨所言:「公共媒體該報導的是商業媒體忽略的事情」公共媒體除了製作節目、播報新聞之外,還要走入民間,關注民生議題、兒童品德教育、偏遠鄉村弱勢服務……等。

 這次由「聯合國 NGO中華世界和平超宗派超國家協會」、「聯合國 NGO世界和平婦女會台灣總會」共同主辦的「世界公民與媒體素養行動教學」,與公視進行了一場深度對話。

 在公視簡報室播放的影片中,強調公視在公共議題和新聞播報上,是以理性對話取代語言攻擊。這句話深深引起大眾內心的共鳴,由於時下許多媒體在新聞報導和座談「叩應」節目中,充滿語言攻擊的火藥味,早已為大眾所詬病,很多家長、老師指控電視在「教壞孩子 」,多數民眾都很擔心:在這樣的環境成長的下一代,如何期待他們成為有禮貌、負責任、人格健全的國民呢?因此與會人士都相信:我們的社會確實需要理性的對話、智慧的運用、和諧的氣氛,才能有效平息各種紛爭、解決各種問題、提升國家競爭力。

 公視安排的專題演講主要是介紹公民記者、Peo Po 公民新聞平台,這項新興的行業和媒體型態有如螞蟻雄兵,不可小覷。公視新媒體部互動媒體組長余至理,列舉了好幾個公民記者、部落格新聞引起主流媒體、政府官員重視,部落格新聞常被媒體引用、促使地方首長改變政策的案例,說明公民記者已和大眾媒體站在同樣的起跑點上,且有取代主流媒體的趨勢了。

 近年來,台灣媒體市場萎縮,倒閉、停刊、裁員、購併的情形屢見不鮮,許多失業的記者只好轉換跑道,部落格、 PeoPo公民新聞平台,無異是提供另一個舞台,延續他們的採訪生涯。

 其次,在傳統的媒體機構中,編採工作時常受到多方面、非專業的不當干預,和外在環境的制約,使得新聞工作者的才華、抱負無法盡情發揮;新聞稿被刪改得面目全非或棄置不用,記者的心血之作付諸流水,這種狀況在新聞界已是司空見慣。近年盛行的置入性行銷,也使新聞報導的價值受到扭曲、新聞工作者的尊嚴受到戕害。

 反之,公民記者擺脫了上述的各種干預和制約,個人發揮的空間極大,同時新聞採訪的廣度和深度也隨之擴大,部落格、 Peo Po的文字、圖片不會被「過濾」,能夠滿足大眾知的權利,而公民記者也必須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余至理以八八水災為例,指出公民記者的集體力量,引起媒體關注、免於災情擴大;他敘述屏東一位公民記者在各報還沒刊登災害新聞的時候,率先傳送災害畫面,並呼籲大家不要浪費救災食物的事例,說明公民記者也能服務災民,讓大眾更加了解災區實況。這不同於一般大眾媒體的「灑狗血」作風。

 在任何公民都可以當記者的時代,傳播訊息已不是大眾媒體的專利了,尤其各大媒體紛紛裁員、許多地區已經沒有地方記者的時候,地方新聞大多仰賴公民記者的新聞和照片,這種「游擊隊」代替「正規軍」、「個體戶」凌駕「國企」的現象,不啻是一場「新聞革命」!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從俄羅斯記者被謀殺事件談言論自由



圖中受訪者為俄羅斯記者協會副會長亞歷山大克爾夫斯基。(圖/陳免攝)


文/陳免

 6月底因為一個採訪,我第二次來到聖彼得堡,這個位於北緯60度、俄羅斯第二大城市。由於,此行採訪目的還算單純,而2006年夏天我已到過俄羅斯旅遊,因此當同行的TVBS駐美記者范琪斐和攝影柳中屏提及,他們另外約了一些俄羅斯當地人採訪,我決定利用這個機會接近一下本地人,不想再只當個觀光客。

 那一天上午,採訪的主題在談俄羅斯的經濟及社會發展,受訪者包括在聖彼得堡最大的進口汽車代理商、一位到俄羅斯已經十幾年的台灣人。下午,我們拜訪了一個叫「記者調查協會」的組織,談論的主題是在台灣媒體界也經常討論的「言論自由」;不同的是,當蘇聯解體已經將近20年,在高掛著開放大旗的俄羅斯,人們想要擁有言論自由,還是得用生命去爭取。

 對年輕一代的記者而言,在台灣為了言論自由犧牲性命,看起來好像是在戒嚴時期、白色恐怖才會發生的事;現在多數記者其實很少遇到因為採訪新聞,生命遭受脅迫的狀況。


揭發真相,俄記者遇害頻傳

 但在俄羅斯,言論自由並沒有隨著這個國家的經濟發展一同起飛,現階段他們正經歷當政者威權統治下的白色恐怖。

 在採訪記者調查協會副會長亞歷山大克爾夫斯基的前一天,一起5年前記者被謀殺案的審判結果才剛出爐。這位聖彼得堡記者,因為報導警察局涉嫌濫權的新聞,而在自家大樓的電梯內被暗殺。亞歷山大說,「我們提供了所有的證據,但還是沒有被採信,結果被告3人都宣判無罪。」

 當場聽到這樣的故事,不免覺得震撼,但總感覺,這是5年前的故事了;回到台灣後,7月中,一則外電的新聞標題吸引我的注意,「俄人權記者艾斯特米洛娃車臣遇害」,仔細一看新聞內容,該記者遇害前正在調查車臣境內數百起涉及侵害人權的高度棘手案件,她也曾公開批評親俄的車臣當權者施行威權統治。

 這位記者是在自家門外,遭不明男子強押進一輛汽車帶走,最後殺害。光天化日公然行兇,在任何法治國家,都令人不敢置信,但外電報導指出,「這是俄羅斯發生一連串維權人士及記者遇害事件最新一起。」在2006年,一名長期報導車臣戰爭,及揭露俄國政府違反人權殘暴行徑的女記者在莫斯科住所遭槍殺;2009年1月,一位曾為許多受迫害車臣人打官司的人權律師馬克洛夫,也在莫斯科遭人開槍。

 就是這許多的記者被謀殺案件,以及愈來愈緊縮的言論掌控,讓記者調查協會這樣的組織出現。記者調查協會副會長亞歷山大原本是位工程師,九○年代,蘇聯瓦解後他才開始當記者的,一開始主跑政治新聞,曾經到俄羅斯各省進行深度的調查報導。而他所屬的記者調查協會,發行有3份報紙、2本雜誌,內部有百餘位同仁,靠著發行刊物和廣告收入來維持協會的運作。

 看到俄羅斯雖然因為國家經濟的成長,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但政府集權掌控的手愈伸愈長,亞歷山大感慨地說,生活在21世紀,但思想卻仍停留在20世紀,「這就好像站在車站月台上,看著一列列火車直駛過去一樣,這是不對的。」



記者調查協會靠著自己發行的雜誌、報紙,藉以維持協會的運作。
(圖/陳免攝)



爭取來的言論自由才會珍惜

 2000年普京政權上台時,俄羅斯正因蘇聯解體後經濟的持續下滑,而國力下降、政治管治力弱,但普京憑藉著鐵腕手段,發揮油元力量,讓俄羅斯還清2000億美元的外債,並在他執政期間,有近5年經濟平均有7%的增長。這讓這位掌權者的政治實力愈來愈強,傾向權威管理,在位的8年期間,他關閉獨立電視台和報章,將挑戰他的人判監或逼迫出國、打壓反對黨及拘捕對抗他的人。

 但在俄羅斯社會,一般民眾卻仍是支持普京。「大眾的覺悟還是不夠的,當你在街上問民眾,是要言論自由還是要香腸,他會選擇香腸;當你問到要加薪還是要言論自由,他一樣還是會選擇加薪。」亞歷山大說,在俄羅斯,面對不合理的事件,街上還是很少看到有民眾為了公共議題遊行。對多數俄羅斯人而言,顧飽肚子仍是比腦袋裡的東西還要重要,看來政府的言論掌控是得到效果了。

 「言論自由是要努力追求的,經過付出後得到的才會珍惜。」亞歷山大認為,1991年後蘇聯解體後,俄羅斯社會全面的開放,看似擁有完全的言論自由,但那都是免費得到的,因此即使現在失去了,一般人也不覺得有什麼。

 不過他認為,當資訊流通的管道愈來愈多,掌控的力量一定會被削弱了,他還冀望於俄羅斯媒體界的自覺,只是他也提到,俄羅斯還是太缺乏專業記者了。雖然大學新聞系吸引了不少學生就讀,但他認為,現在的記者太懶了,只會上網查資料、參加記者會,並不了解記者的職責是「報導真相」。


資本家不是言論自由最好的朋友

 多數人也許會認為,俄羅斯的言論自由如此受到箝制,是因為他們還沒有完全地發展資本主義,但亞歷山大認為,言論自由並不會隨著資本主義所帶來的財富而一起到來。亞歷山大直言,資本家並不是言論自由最好的朋友,他反而擔心媒體報導太多,工人知道太多了而反過來要求加薪,他認為,資本主義不保證會幫助言論自由。

 其實在台灣,大財團狀告媒體的事件頻頻發生,不就是充分反映亞歷山大所說,資本家並不是言論自由最好的朋友。

 聽著俄羅斯現在發生俄羅斯的故事,宛如時光倒轉,為我重新複習台灣新聞媒體過去走過的路。


(作者為資深記者)





新頭殼「開放編輯室」,顛覆傳統媒體的新聞宰制



文/顧美芬


 9月1日記者節這天,誕生了一個新的網路新聞資訊平台──新頭殼媒體(newtallk.tw)。

 由先驅媒體社會企業所成立的「新頭殼」,主要的核心成員包括董事長蘇正平、總顧問胡元輝,以及總製作莊豐嘉,其實都是媒體圈再熟悉不過的名字。其中蘇正平曾任新聞長,胡元輝和莊豐嘉也都曾任職媒體高層,不論是政府新聞行政最高執掌,或是媒體新聞走向的決策,三人或多或少都曾經扮演了關鍵性的角色。

 不過,這一次,新頭殼展現不同的媒體面向,作為「網路新聞資訊平台」,新頭殼有許多不同於一般網路新聞媒體的獨特作法,包括「線上辯論」、「事件全記錄」、設立媒體「公評人」制,以及「開放編輯室」等。而其中,「開放編輯室」的設計,更是意味著,對新聞宰制權力的釋放。

 「開放編輯室,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透過網路直播,讓網友可以參與編輯室的討論,達到雙向溝通的目的。」總製作莊豐嘉認為,在開放編輯室討論採訪角度時,網友也可以提供材料,讓新聞事件可以更客觀、完整地呈現。

 莊豐嘉不諱言指出,在經營網路媒體的過程中,愈能體會傳統媒體人的想法很偏狹。在新聞的激烈競爭下,媒體不敢獨漏,內容也大同小異。電視甚至看著報紙跑新聞,採訪對象總是少數幾個在重覆。

 開放編輯室才剛起步,也許知名度也還沒打開。上網的人數也非常有限。但莊豐嘉認為,只要能夠切實掌握社會的脈動,回應網友的所關心的事務,其實是一個很值得開闢的新聞領域。

 自己也常常喜歡上網逛Facebook、Plurk等社群討網站,莊豐嘉認為,網路與實體世界很不一樣,網友來自各種不同的領域,常常可以刺激你不同的想法,他相信,長時間下來,開放編輯室做出來的新聞,就會很不一樣。


(本文作者為目擊者電子報主編)


一人多工的時代:當記者成為整合者



文/賴宥霖

 我在一個「五媒合一」的媒體「台灣醒報」工作。這種「五媒合一」,或者多媒合一的媒體及在其中工作媒體人,為媒體這種工作提供了另外一個可能的選項,特別是讓小媒體的經營在台灣成為可能,記者可以藉此建立整合能力、專業性及成就感,報社也可以從中找到最適化的經營模式。

 什麼是「五媒合一」的媒體?五媒包括文字、影音、廣播、手機跟電子報,換言之,就是同一種新聞內容,用五種媒介作為載具。事實上,目前這已經慢慢成為一種趨勢。從早期網路部落格的寫作,同時加上文字、影音等元素,到現在聯合報規定線上記者要隨身帶著攝影機,把新聞現場的影像傳到網路上。

 作為一個「五媒合一」媒體的工作者,我的工作型態跟一般的媒體工作者不太一樣。一般的媒體工作者通常只要掌握一項技能,或者文字、或者拍攝剪接,例如電視台出機一定是兩人一組,一個文字、一個攝影,但我在醒報的工作,除了線路採訪、寫新聞稿之外,也可以帶著攝影機到新聞現場拍攝,回到公司可以用軟體進行剪接,而因為「台灣醒報」同時有進行網路談話性節目的錄製,我同時也兼任尋找議題資料、邀約專訪等工作。

 這種工作型態,其實比以往的記者工作累很多。除了本身自己的專業之外,新聞記者還要花費時間跟精力學習,以及將各種媒介整合,但是在我看來,這種工作型態對記者以及報社都有好處。

 第一,對記者而言,多種媒體的整合,意味著記者的揮灑空間變大,以往只能運用文字單純「讀故事」的新聞,可以改用搭配圖片「看圖說故事」,或者用廣播「聽故事」,甚至搭配影音直接「演故事」。

 第二,記者的功能因此更難以被取代,未來的媒體人除了一人多工,還要具備進一步整合的能力,未來記者將被定位成「新聞的整合者」,有助於記者工作的專業化。

 第三,跟以往近於「公務員」的跑記者會、寫稿的工作內容,做整合意味著挑戰跟著增加,有助於建立記者的成就感。

 對報社而言,當一個記者有多種技能,從某種程度上可以減少人力成本,有助於媒體—特別是小型的媒體,如社區報、校園報等—,找到自己的最適化經營模式,不是每個媒體都要像四大報或者電視台一樣是個龐然大物,當越來越多「一人多工型」的記者出現,這種深入社區的小型媒體才能有生存的空間。

(本文作者為醒報記者)



一場風災‧兩個世界



颱風走了,在災民的自宅內,卻留下厚厚的泥濘。(圖/周小美提供)


文/周小美



 好不容易規劃了2個月,準備與朋友們騎單車環島一圈的計畫,沒有想到一場莫拉克颱風竟然重創南台灣,甚至導致50年來橋斷、路毀、人亡的88水災,環島的計畫泡湯了。這是第一次,決定放下記者的身份,當一名純粹的清掃志工。

 8月12日,搭乘高鐵轉搭火車來到屏東,參加了屏東縣南洲長老教會的救災志工行列,當我放下手邊的電腦,穿上雨鞋、戴上手套的那一刻,如果貨物般搭上小貨車後座,進入淹水災情最嚴重的屏東縣佳冬鄉時,那種10年前跑921災情的感覺又回來了。

 在屏東縣佳冬鄉公所等待時,看見賑災物品堆了滿地,現場是一片凌亂,小貨車把我和另外四名青年放在一戶積水和淤泥未退民宅前,放眼望去,一片荒蕪,腳踩在滿是玻離碎片和垃圾的汙泥中,從早上9:30到下午6:30,除了吃便當時短暫休息之外,災民和我們幾乎沒有停下來過,手和腳因為泡水而發白腫脹,心中不禁湧起一片酸楚,心裡想著,「這麼多的淤泥,一個星期也清不完啊!」

 「雨下得太大了,山崩的時候,我以為世界末日真的來了。」後來轉赴高雄縣旗山教會幫忙時,一位等候多時才搭直升機逃出的那瑪夏鄉的原住民青年告訴我,村民們在土石流淹沒部落時拼命逃脫,睡在平台上等候救援的心情,這一次沒有採訪,也不需要發稿,只有陪伴和傾聽,此時心中有著深深的無力感,不禁想問:「為什麼?」

 後來到了屏東內埔農工幫忙運送物資時,當場看到T台記者為了與棚內煮播連線,占用了搭乘直升機災民出入口的等候區,當工作人員請記者立刻離開以免阻礙救災時,正在連線的女記者卻回答:「我要連線,再5分鐘就好。」那是我第一次對同業產生強烈的厭惡感,後來一位攝影記者甚至對協助維持秩序的志工嗆聲吼道:「我們很重要耶,如果沒有電視報導,你們會知道災情嗎?」

 台灣的電視新聞報導的政治口水、獨家新聞和深入災區採訪的媒體記者已經太多,卸下記者的身分當志工,只是短暫幾天,但是對於身處於風雨中流離失所、飽受煎熬的災民而言,這一場半世紀以來最嚴重的苦難,在一陣媒體熱潮過後,將會很快地被遺忘。

 一場風災,把台灣劃成兩個不同的世界,歷史的重大災難過後,捐款的熱潮以及鎂光燈的焦點都將逐漸隨著洪水消退,未來漫長的重建之路,才正要開始。


(作者為台灣新聞記協執委)


為大自然留一條生路──記莫拉克風災肆虐之後



台21線嶺口段位於高屏溪兩大支流荖濃溪與旗山溪的匯流口,這段路的路基完全被高屏溪
掏空,警察只能望路興嘆!  



文/李慧宜

 大水湍急、路毀橋斷。就在父親節當天,莫拉克颱風開始在南台灣肆虐。8月9日早上,高屏溪水位竄升到24.4公尺,創下有史以來的最高記錄。 高屏溪上游的集水區,兩天之內下了超過2000毫米的雨量,使得這條全台灣第一大河,沿岸災情嚴重,山河變色。


無節制發展,遭大自然反撲

 荖濃溪是高屏溪的主要支流,也是高屏溪重要的上游區域。荖濃溪上游的右岸,是一座著名景點-大津橋,也是茂林、高樹和六龜等地的重要聯外橋樑,可是現在這座橋,已經有一半,消失不見。至於這裡的主要道路台21線,也是受到河水與土石流的雙面夾擊,整條道路柔腸寸斷。而繞道進入荖濃溪左岸,六龜鄉的災情,也是慘不忍睹。層層疊疊的綠色山巒,在雲霧飄渺間,並非秀麗如詩畫,反而是一處接著一處的崩塌山坡地,還有無法得知是否有人傷亡的土石流掩埋區。

 高屏溪上游的另一條支流-旗山溪,更是破碎不已。大水稍退的河床邊,出現兩台車輛倒插在土石中,原本座落在溪畔的集來村,甚至只剩下幾棟房舍屋頂,站在這裡看到的,是土石流一手打造的悲慘世界。河川上游的水土保持和山林保育狀況,完全決定了河流的先天體質。以高屏溪上游為例,這些鄉鎮過去以泛舟、溫泉、螢火蟲、紫斑蝶、有機蔬果、原住民文化為號召,大力推動觀光事業,民宿旅館、農耕開墾、休閒景點,出現快速集中化的趨勢,政府沒有站在山林保育的角度,適度規範民間開發的程度與範圍,因此在人禍的推波助瀾下,這次的天災才會如此慘重。


河道限縮,旗山鎮水患接踵

 上游集水區蓄水功能降低,土石流淹沒山區聚落,河水順勢流向中下游,繼續在中下游肆虐。其中最明顯的例證,就是潰堤淹大水的旗山鎮。旗山鎮,是旗山溪旁發展最密集的鄉鎮,過去很少發生水災,但是從去年起,旗山鎮已經連續兩年被大水侵襲。

 旗山鎮淹水的原因,除了雨量過大之外,主要是還是因為,旗山溪河道在進入旗山鎮時,寬度被限縮了一半。聚落的長期發展,河川高灘地的開墾,讓旗山鎮曾經滿鎮香蕉,紅極一時,可是卻也同時讓河道,變得過度狹窄,造成大水沒有水路可走。暴漲的溪水,硬生生沖毀旗尾橋,沖破堤防、灌進市區,根本讓人措手不及。

 南部的歷史災區美濃鎮,雖然已經有剛完成的高大堤防保護,可是還是沒有逃過淹水命運。今年甚至還發生淹水區域往上游擴及的現象,以前不會淹水的地方,這次也受害!


 
杉林鄉集來村也遭受土石流侵襲,這棟平房只剩屋頂。



迷信水泥工程,反成生態殺手 

 美濃溪是高屏溪的支流之一,美濃溪的上游,是高雄著名的賞蝶景點-黃蝶翠谷。可是政府在這一段河床,興築的水土保持工程,卻反而嚴重破壞山林保育。原本彎曲的河道,被水泥化的邊坡修建地又直又寬,水的流速變快,溪流水溝化,山林蓄水和地表捕注地下水的功能大幅減退 。美濃溪,只是高屏溪的一條小小支流,可是中游的治水堤防、上游的水保工程,卻看盡政府過度依賴水泥的工程心態。

 高屏溪豐水與枯水的逕流量比例是9:1,平常水量小的時候,平靜的河水,和高灘地上的農作或魚塭,都可以相安無事。可是這並不代表,人為築堤或開墾畫出的邊界,就符合大自然的規律。這次莫拉克颱風的災害,讓人類見識到,高屏溪要討回公道的兇惡模樣。希望我們能夠記取教訓,記得祖先尊重生態的智慧,懂得留一條路,給水走的道理。

(作者為公視「我們的島」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