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顧美芬/報導
黨政軍退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甲乙兩案,甲案限制黨政軍直接與間接投資比例,乙案則是完全禁止直接投資,未來將召開公聽會後再定案。
由於通訊傳播基本法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都反對黨政軍介入經營廣電媒體,鑑於此,根據NCC新修訂的衛廣法草案中,特別將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相關條文獨立出來,以甲、乙兩案併陳的方式,未來將邀請學者專家舉行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後再交委員會討論定案。
NCC委員翁曉玲解釋,甲案明訂政府、政黨,以及他們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或他們受託人,直接持有廣電事業的股份,不得超過5%、間接投資的股份不得超過10%;乙案則是禁止黨政軍直接持股,間接持股不得超過10%。
由於時空環境已不同,媒體環境也有所改變,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各界要求產業發展,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相關條文是否要修正,或是修正到何種程度,將邀集學者專家集思廣益再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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