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許瓊文
莫拉克風災將近20 天的時後,我透過初步內容分析、實地觀察與訪談檢視最近的風災報導,發現如往常著重在受害者情緒波動的感官新聞外,「挺進文化」亦成為主流,連被視為模範的新聞媒體也「潦落去」。還好每個記者心中的「挺進」聖地--那瑪夏終於在軍方協調下,23號以共享(pool)方式讓第一手畫面平均分配,災區記者們頓時失去生活重心,新聞熱度慢慢從災區挺進轉到新流感疫情。
那瑪夏密碼被破解,真正的懸疑衝突點立刻消失,挺進已經不再需要,但是在這十多天中,有多少記者在缺乏專業訓練與專業設備下,徒手跟著搜救總隊挺進災區,還好,沒有任何壞消息發生,但是也是很多有驚無險的畫面,有的記者強行渡溪差點被急流給沖走,有的記者只跟著當地人就走入森林中差點失蹤,還有搶搭軍用直昇機、搭乘危險流籠、進入土石流警戒區,每個挺進記者們傷痕累累。但這些敬業的記者們,即使水迅速淹到腰部,流籠搖搖欲墜,溪流湍急,千鈞一髮之際也不忘趕快做個stand upper(記者出現在鏡頭前報導)或是假Live(假的、預製的現場連線),這樣的挺進文化妨礙救災工作、危及記者生命卻沒有人制止。
記者們對自己的安危也許有感知、也許無知,但也無可奈何?每個新聞室都會不免俗地發個簡訊,但是又希望能領先各台先發現被土石流掩埋的村莊,一個記者挺進了小林村成為英雄,在正面鼓勵、負面壓力與繼續挺進的氛圍下,又開始將寶來、錫安山、那瑪夏當成目標,記者在自我實現的驅使下,在收視率的壓力下全都豁出去了。有的新聞室還會發紅包,發的時間點與動機若是慰勞辛苦值得稱讚,發的時間點與動機要是鼓勵挺進則要檢討這種暗示行為。
921大地震、娜莉風災、敏督利風災到莫拉克風災,台灣的天災難免,但是每次災難新聞採訪就只能不斷複製錯誤經驗,首先記者到災區報導災情到底可以能多深入,不像刑事命案現場已經發展出警戒線等相關規定,減少記者妨礙救人與破壞現場的機會。早期記者各憑人脈與實力搭上救難直昇機,這次軍方再受批評後終於明令記者不能私自搭直昇機,卻沒有配套措施讓記者能深入災區取得畫面公諸於世,讓更多人力與金錢投入,記者只能將自己當成搜救隊員挺進災區。
記者模仿搜救隊員挺進災區已不可取,記者不斷吹捧自己的危險行徑更該視為病態,也許是記者的好勝心驅使,但這一幕可能對很多記者而言亦十分熟悉:新聞室內的主管觀看一整排的電視螢幕,看到某台記者拍到危險渡溪鏡頭,一通電話打給負責區域的記者質疑:為什麼沒拍到?這位主管可能忘記剛剛才覺得這位記者拍了一個有意義的故事,他們哪有時間兼顧那麼多事呢?要是記者回報,那個其實不是災民渡溪,是記者強行渡溪差點被沖走,主管即使不敢明說那麼好的畫面你怎麼不跟進,也會暗示一下,「某某台都到哪了,你現在在哪裡?」
針對災難與社會案件的新聞採訪應該有更多的考慮,災區居民的創傷是否應該被無限制放大或是作為催淚工具?記者報導如何協助災民而非造成二度傷害?災區採訪應該開放哪些區域?哪些區域應該禁止?政府單位提供的採訪協助為何才能讓資訊流通、第一線記者的後勤補給需求、記者可能有的創傷經驗與抒發方式等等,這些議題需要更多討論的時間,但有件事可以立刻做到就是基本的採訪安全。
也許業界對於將災難報導給予限制感到不合於現代的新聞競爭,但是新聞室對於記者的人身安全考量未提出說明前,應該暫停明示或暗示記者挺進災區的言行舉止,記者們也應該深思採訪這種災難已經形成的新聞,卻刻意排演成比到戰地採訪更危險的戲碼,這樣的比重適當嗎?這樣危及生命值得嗎?萬一發生意外,家人可以承受嗎?若是這些問題都還未思考前,記者也還沒有定期參加救難與體力訓練,還是多找點故事,多檢討發生原因還比較切實際也更有益處。
P.S. 事後證明,在幾個未被發現的部落公諸於世後,風災報導迅速遞減,也許我們應該思考另一層面,我們為什麼需要災難報導,它的用處為何?只是挺進災區嗎?
(作者為政治大學廣電系助理教授,本文原刊於媒體改造學社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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