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水災期間,媒體是否確實傳達災情至政府體系,引發爭議。(圖/宋小海)
0909聲明稿
針對年代新聞台在八八水災期間,接受災民CALL-IN電話,並在播出時表示將馬上通報相關單位,卻經內部員工揭露實際上卻延遲通報,並於網路部落格上發表文章,年代新聞台非但沒有檢討工作流程,反之以存證信函將二名員工予以免職,並且在昨日(9/8)對二名員工提出告訴,此舉不但違反勞動權益,更讓一向自詡媒體要負起社會責任的精神蕩然無存,為此我們嚴厲讉責並鄭重聲明:
1.當社會重大事件發生,媒體不僅扮演資訊傳遞的角色,同時也是參與公共事件中民眾賴以發聲的社會責任角色之一,但在八八水災期間年代處理災民CALL-IN求救電話卻如此輕忽怠慢,枉顧災民生命財產已危在旦夕,此舉已嚴重違反新聞專業及身為社會公器之責。
2.二名員工在謹守工作本分的同時發揮公義的精神,在發現災民求救訊息未即時通報,基於對於災民同胞感同身受,屢次反映給主管未果,於自己的網路部落格上抒發感受一文,卻遭受公司以嚴厲處分的手段予以免職,並對兩名員工提出告訴,使兩名員工遭受生計及身心的巨大壓力,此舉已違反勞基法,呼籲年代新聞台立即撤回告訴並回復工作權。
3.八八水災重創台灣,造成人民嚴重的生命財產損失,身為媒體,某種程度上也兼負起協助救災重要角色,我們肯定各媒體投入大量資源協助救災,但我們不能認同以消費災民為提高收視率的手段,並在事後以不符比例原則嚴懲內部員工,因此呼籲相關主管機關在調查此事件時,要以公平客觀之原則將真相還原,並將調查結果公布於社會大眾。
發起團體: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觀察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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