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轉讓風暴 壹傳媒聯合工會漸成形

蘋果日報企業工會舉行公開說明活動。(蘋果日報企業工會提供)

901反媒體壟斷大遊行 近萬人民站出來

2012年9月1日,反媒體壟斷大遊行隊伍行經台北車站前。(宋小海攝)

拒絕成為紙糊的城牆──守護新聞專業 18年後再上街頭

1994.09.01「新聞室公約」遊行。(謝三泰攝)

籲改選公視董事會 媒改社火力全開

傳播學者22日在文化部前舉辦傳播政策新書發表會,並要求文化部立即促成公視董監事改選。(記者宋小海攝)

第二次旺中案公聽會 總裁蔡衍明現身

旺中案在NCC審查超過1年4個月,日前旺中媒體集團總裁蔡衍明要求NCC主委蘇蘅,在公聽會2週內決定此案,才會出席,但蘇蘅強調沒有承諾。最後仍然出席的蔡衍明表示自己睡不著覺,又聽說壹電視要實況轉播才會前來。(記者宋小海攝)

都更拆遷衝突 民眾、記者拍攝受阻多

「文林苑」都更案3月28日由警方執行協助拆遷,時至清晨當中員警以手電筒干擾拍攝影片的民眾,與其他包括本刊在內之記者。(記者宋小海攝)

美牛專家討論閉門遭批 農委會擬公開聽證對應

行政院跨部會美牛技術諮詢小組於21日召開第二次會議,是否開放各界人士與媒體記者進入旁聽成為討論焦點。(記者宋小海攝)

蔡衍明專文回應受訪言論風波 《華郵》堅稱報導無誤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日前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採訪,其中訪談內容引發爭議,《中國時報》自2月9日起接連數日刊登相關報導與蔡衍明的回應專文。

奮力與時代共鳴─獨立媒體青年工作者思與見

在街頭抗爭中,貼近社會運動的獨媒記者是旁觀者?還是聲援者?(攝影/宋小海)

獨立記者在香港

香港獨立記者陳曉蕾受邀出席今年2月台北國際書展分享採訪經驗。

公視董事會延任逾13個月 學者發起靜坐抗議

傳播學者羅世宏靜坐抗議公視董事會延任超過13個月,腳旁橘子由現場支持人士贈予。(記者宋小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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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日 星期一

顯影──新聞攝影的路途風景


文/余志偉 (前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理事長)



攝影是光的繪畫,而顯影是讓這幅畫浮現於世的必要過程。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成立七年多以來,一直在默默成長與耕耘,我們的一個主要目標就是希望讓社會大眾看到新聞攝影從業人員的專業與表現。不可否認的,我們身處在一個充斥影像語言的時代,然而奇妙的是我們並不關心這些影像,或說這些「關於台灣這片土地的影像」。相較於世界各地精彩的新聞照片、廣告、多媒體特效等,也許這些影像並沒有辦法震懾你的眼球,也沒有辦法爆烈你的感官,但如果你仔細想想,這些影像是如此的貼近你我,如果你真的願意凝視它們、親近它們,你就可以感受到其中的溫度與感動。

2011年5月27日 星期五

為何有新聞攝影「模擬」潛規則?




記者宋小海/報導

就業博覽會出現假求職者爭議事件,反而向社會大眾揭示新聞攝影在實際操作中,已形成媒體自稱之「潛規則」,突顯台灣新聞媒體在競爭下,對於「有圖有真相」,或換言之對於新聞攝影本身代表的真實意義,其界線日漸模糊。


電子媒體如何看待

此事件由電子媒體首先披露引起討論,而社會輿論最初也集中於電子媒體,但「中華民國電視學會」新聞自律委員會(無線電視),或是「衛星電視公會」(STBA)新聞自律委員會(有線電視),都表示無權過度調查各家電視台,更無法調查究竟有無記者參與安排假求職者。

在電視學會的〈新聞自律公約〉以及衛星電視公會的〈新聞自律執行綱要〉等不同規約中,皆開宗明義指出,新聞報導不得「以戲劇演出之方式模擬新聞事件」、「違反真實與平衡原則」。因此媒體若知道「應徵者」為「工作人員」演出,即是違規。

「若有媒體要求鼎泰豐找員工來假扮應徵者演戲給馬總統看,這是製造假新聞,絕不容接受,已非屬自律的範疇,我個人也不相信有任何同業這樣惡質公然造假。」STBA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認為,針對本案任何處置或評論,都應站在「事實」的基礎上,唯有真正的事實,不扭曲的事實,才是王道;在事實未明前,任何外界的推測引伸評論,都無助與事情的解決。

對於NCC針對本案展開調查,陳依玫指出,目前STBA新聞自律委員會並沒有調查權,籲請NCC站在監管機關的高度,客觀中立沒有預設立場,給受調查的所有新聞頻道公平與充分陳述的權利。但她也說:「其實我是不認同政府單位輕易對媒體進行調查,但是,自律委員會目前沒有調查權,由NCC調查,無奈成為唯一比較可釐清事實的辦法。」

陳依玫說,STBA新聞自律多年以來,受到學者專家、NGO團體以及NCC協助甚多,對新聞製播有一定程度的自律成果,但是就業博覽會採訪現場媒體不只STBA會員,其他媒體所為行為,無法也不該要STBA概括承受,更不應被混淆視聽。若希望有理性的媒體,期待各界以理性的方式來監督媒體。

陳依玫也舉例,就曾有某台記者要報導某家餐廳,但後來當時店裡沒有客人,他就找了幾位剛好在店家附近、過去即經常前來消費的朋友接受採訪,後來新聞主管知道此事,即警告該名記者。陳依玫表示,雖然各家媒體的標準可能不一致,但大多數的新聞工作者也都有自身的信念,不能因為少數個案而抹煞多數新聞工作者的努力。


平面媒體〈新聞圖像使用規範〉形同具文?

而在平面新聞攝影領域方面,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與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等組織,曾在2009年《自由時報》以美編合成不同照片圖像後,提出〈新聞圖像使用規範〉。其中條文也另指出,「在人物訪問、圖片專題時,可能會以導演方式(擺拍setup picture)拍攝環境肖像或特寫等照片,但這也是以表達受訪者工作或生活特色、個人特質的真實面向為原則」、「若是在採訪新聞事件中,因需要而採用擺拍手法時,請在圖說中揭示,以維護新聞照片的可信度。」

從條文精神可看出,攝影記者就算是因畫面「擺拍」,也是針對「受訪者」本身。此次就業博覽會出現「工作人員」轉變為「應徵者」,即也不在擺拍所容許的範圍。

然而在〈新聞圖像使用規範〉自去年2月提出後,包括記協與新聞攝影研究會等人士並未再深入討論業界「潛規則」運作,是否讓規範形同具文?

對此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理事長余志偉表示,這是媒改團體共同力量的問題,當遇到議題時一時之間會相當強大,但每個聯盟成員各自屬性不同,在運作都有各自的特性與困難,沒有辦法長久維持,因此無法負荷長期的監看觀察,只能提出看法與呼籲。

余志偉說,沒有監督並不代表不關心,而是力道較弱;在遇到重大事件時,媒改成員還是會因此聚在一起,期待能夠討論這個問題,共同提出想法論述。

記協會長林朝億在〈新聞圖像使用規範〉討論當時擔任記協執行委員,他認為〈新聞圖像使用規範〉未納入電子媒體一起談,主要因為不同媒體屬性,對影像畫面的需求也不一樣。他就個人觀察指出,其實平面媒體在新聞圖像使用模擬設計,在標註都有進步,而電子媒體其實也有注意,但標示還沒有一套共通方式。

他表示,關於就業博覽會爭議,其實也沒有具體證據指出確有媒體參與,真相也仍未清楚,但此規範未來如何具體落實,以及是否擴及電子、網路等媒體,仍有待業界討論。林朝億說:「不可能訂個完全不用模擬畫面的標準把同業全部打死。」

林朝億提及,業界在某些新聞類型習慣安排店家人員或記者在鏡頭前充當消費者,做為補充畫面。但政治人物出席的場合,並不常見這樣的現象,例如元首等政治人物不小心握錯手、摔倒都可能被視為一個新聞處理,媒體若找人來補充畫面既不必要亦不恰當。

STBA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在《目擊者》採訪時,得知平面媒體已推動〈新聞圖像使用規範〉,她認為確實可以討論影像規範,但宜與這次博覽會事件分開處理,以免治絲益棼。她也指出,若平面媒體空有規範,沒有跨同業的自律平台與穩定的常態協調機制,是無法落實的。


潛規則反映媒體勞動狀態

至於新聞攝影本身為何會演變出「潛規則」現象,新聞攝影研究會理事長余志偉說,過去攝影記者是獨立作業,但現在公司指派繁瑣任務壓力下,被要求拍攝量變大,要什麼就拍什麼,又要期待畫面生動有力;而有些畫面也很例行公事,像是油價調整,每個禮拜都要拍民眾加油的畫面,有時就會與加油員及駕駛者協調拍攝設計角度。另外像有立委指出公車站牌設計問題,攝影記者有時也會請立委助理於站牌旁扮演民眾。

余志偉說,〈新聞圖像使用規範〉當時探討「不造假」的意義,主要在於不能使用合成的技術。至於攝影記者為了時效,有時無法等待符合身份的人,投機取巧硬找來文字記者當模特兒,這些新聞訓練也是不可以的,因為身份轉換有點落差。

余志偉指出,這種現象也反映媒體環境的勞動狀況下降,媒體經營者要求質的提昇,卻沒有相對時間與報酬,給予從業者發攝空間。若是有安排畫面,在新聞本質就要告訴讀者過程為何,攝影記者其實亦多會在圖說說明,或標註為「設計畫面」,但編輯台會考量版面,見報時不見得都會標註。余志偉說:「其實假的就要註明。」

過去新聞攝影研究會舉辦活動,提供民眾與記者對話的機會。余志偉表示,以前大眾是大眾,媒體是媒體,兩者無法對話,都是媒體強勢給予大眾訊息,而一般民眾對對新聞報導實際操作並不關心;雖然有些問題在新聞從業者眼中可能會是幼稚可笑,但就是因為媒體與民眾過去互不瞭解。

余志偉說,過去的新聞倫理與教育談的大多為理想的狀態,但有時卻忽略現在從業人員的工作狀態。新的論述如何建立、如何讓不停流動的從業人員認知到應有的論述與倫理,並延續互相教育,以及如何讓培養大眾對媒體觀察的熱情,這些成果都需要長時間才能獲得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