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當記者同在一起




文/宋小海(目擊者電子報記者)


《來自咖啡產地的急件》作者Dean Cycon上個月前來台灣宣傳,平面週報《破報》記者陳韋臻、網路媒體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記者鐘聖雄,分別皆以人物專訪做為報導焦點,事後產生爭論互發聲明。背後問題除了在於《破報》記者約訪、PNN記者獲得其同意旁聽內容,是否再需徵得《破報》同意才得使用做為報導,另一方面則涉及「專訪」內容,PNN記者報導前是否足以取信於《破報》。兩個問題前後相關,但出發點卻不一致。

PNN原先報導題有「專訪」在9月27日刊出後,《破報》認為「此報導數處引述Cycon先生的言談皆與陳韋臻的訪談內容相似」,「卻未事先被告知」,因而向鐘姓記者表達抗議後,PNN網站即將「專訪」兩字移去另改標題。《破報》報導在9月30日刊出,同時認為PNN「仍舊未公開解釋此篇報導的前置作業」,因而在10月6日發表聲明。


應不需另行告知《破報》

從雙方前後公開聲明中,鐘姓記者表示「當受訪者、約訪者都知道我是記者,採訪前也都同意我在場旁聽,我亦已告知我會寫稿,這樣的條件,難道不構成『事先告知』嗎?」陳姓記者則認為,「最開始他跟我說要寫報導,跟我說他有跟許多其他採訪,跟我說他沒有敲到採訪,因此私下聊天。」「就是旁聽,沒有任何發問,當然也沒有聯訪的問題。」

對於其中認知落差,若回歸到受訪者Dean Cycon為何接受PNN記者出現在《破報》約定訪問時間的態度,即可瞭解鐘姓記者基於「新聞工作」需求才會參與「旁聽」。僅管提問本身有陳姓記者的問題意識及勞動過程,但採訪聆聽以及下筆也需鐘姓記者的新聞工作判斷,所以鐘姓記者有理主張,獲得同意旁聽時已構成告知。若受訪者在不同場合講了相似的話,卻因為旁聽「後」需告知其他記者徵求同意與否,而有可能無法使用,反倒失去參與旁聽原意。


PNN更改「專訪」標題應即公開釋疑

然而由於雙方報導都以「專訪」形式刊出,在《破報》認知中,鐘姓記者因其他場合所知不足才要求旁聽,因此也有足夠理由懷疑,鐘姓記者報導完全沒有自身提問,「專訪提問要件」是由《破報》記者採訪勞動而達成,所以才會感到PNN的「『專訪』二字與報導內容令人驚訝」。不過這時需要的其實不是「事先告知」,而是「形式」本身已產生如破報原聲明所指出「採訪倫理」的根本問題。

因此鐘姓記者是否有向受訪者Dean Cycon提問,「旁聽」所得到底是部份參考使用,還是完全據他人專訪為自身專訪,才是後續聲明爭點所在。筆者為此也致電詢問協助Dean Cycon來台之臉譜出版社,參與宣傳活動工作人員則表示先前已有聽聞兩家媒體爭議之事,雖然無法評論鐘姓記者報導內容,但鐘姓記者確在不同公開活動場合與Dean Cycon互動問答。

僅管如此,但在報導刊載後經破報抗議時,在力爭時就應維持原標題,再考量是否公開或致函《破報》說明,但結果卻只有選擇刪去「專訪」字樣而另改標題,這是網路媒體的「便利」,卻也是錯誤的作法。

無論是基於避免認知不同紛爭、出刊時間佔了《破報》便宜、還是尊重《破報》協助旁聽等各種前提,既然已是「讀者反應」,就算原新聞發佈時間再短,一旦改變標題,更需要公開說明提出理由,否則另一方記者不但感受不到尊重,更可認定此舉是出於心虛理虧。

因而《破報》聲明並非無的放矢,陳姓記者亦有十足理由感到不滿,後續演變成聲明你來我往,鐘姓記者自身採訪一度受破報公開質疑,都是必然的過程。此事雖為個案,但新聞同業難免宥於受訪者時間等不同因素同時採訪,因而其中溝通前提及過程值得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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