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轉讓風暴 壹傳媒聯合工會漸成形

蘋果日報企業工會舉行公開說明活動。(蘋果日報企業工會提供)

901反媒體壟斷大遊行 近萬人民站出來

2012年9月1日,反媒體壟斷大遊行隊伍行經台北車站前。(宋小海攝)

拒絕成為紙糊的城牆──守護新聞專業 18年後再上街頭

1994.09.01「新聞室公約」遊行。(謝三泰攝)

籲改選公視董事會 媒改社火力全開

傳播學者22日在文化部前舉辦傳播政策新書發表會,並要求文化部立即促成公視董監事改選。(記者宋小海攝)

第二次旺中案公聽會 總裁蔡衍明現身

旺中案在NCC審查超過1年4個月,日前旺中媒體集團總裁蔡衍明要求NCC主委蘇蘅,在公聽會2週內決定此案,才會出席,但蘇蘅強調沒有承諾。最後仍然出席的蔡衍明表示自己睡不著覺,又聽說壹電視要實況轉播才會前來。(記者宋小海攝)

都更拆遷衝突 民眾、記者拍攝受阻多

「文林苑」都更案3月28日由警方執行協助拆遷,時至清晨當中員警以手電筒干擾拍攝影片的民眾,與其他包括本刊在內之記者。(記者宋小海攝)

美牛專家討論閉門遭批 農委會擬公開聽證對應

行政院跨部會美牛技術諮詢小組於21日召開第二次會議,是否開放各界人士與媒體記者進入旁聽成為討論焦點。(記者宋小海攝)

蔡衍明專文回應受訪言論風波 《華郵》堅稱報導無誤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日前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採訪,其中訪談內容引發爭議,《中國時報》自2月9日起接連數日刊登相關報導與蔡衍明的回應專文。

奮力與時代共鳴─獨立媒體青年工作者思與見

在街頭抗爭中,貼近社會運動的獨媒記者是旁觀者?還是聲援者?(攝影/宋小海)

獨立記者在香港

香港獨立記者陳曉蕾受邀出席今年2月台北國際書展分享採訪經驗。

公視董事會延任逾13個月 學者發起靜坐抗議

傳播學者羅世宏靜坐抗議公視董事會延任超過13個月,腳旁橘子由現場支持人士贈予。(記者宋小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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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日 星期一

顯影──新聞攝影的路途風景


文/余志偉 (前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理事長)



攝影是光的繪畫,而顯影是讓這幅畫浮現於世的必要過程。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成立七年多以來,一直在默默成長與耕耘,我們的一個主要目標就是希望讓社會大眾看到新聞攝影從業人員的專業與表現。不可否認的,我們身處在一個充斥影像語言的時代,然而奇妙的是我們並不關心這些影像,或說這些「關於台灣這片土地的影像」。相較於世界各地精彩的新聞照片、廣告、多媒體特效等,也許這些影像並沒有辦法震懾你的眼球,也沒有辦法爆烈你的感官,但如果你仔細想想,這些影像是如此的貼近你我,如果你真的願意凝視它們、親近它們,你就可以感受到其中的溫度與感動。

2011年5月27日 星期五

為何有新聞攝影「模擬」潛規則?




記者宋小海/報導

就業博覽會出現假求職者爭議事件,反而向社會大眾揭示新聞攝影在實際操作中,已形成媒體自稱之「潛規則」,突顯台灣新聞媒體在競爭下,對於「有圖有真相」,或換言之對於新聞攝影本身代表的真實意義,其界線日漸模糊。


電子媒體如何看待

此事件由電子媒體首先披露引起討論,而社會輿論最初也集中於電子媒體,但「中華民國電視學會」新聞自律委員會(無線電視),或是「衛星電視公會」(STBA)新聞自律委員會(有線電視),都表示無權過度調查各家電視台,更無法調查究竟有無記者參與安排假求職者。

在電視學會的〈新聞自律公約〉以及衛星電視公會的〈新聞自律執行綱要〉等不同規約中,皆開宗明義指出,新聞報導不得「以戲劇演出之方式模擬新聞事件」、「違反真實與平衡原則」。因此媒體若知道「應徵者」為「工作人員」演出,即是違規。

「若有媒體要求鼎泰豐找員工來假扮應徵者演戲給馬總統看,這是製造假新聞,絕不容接受,已非屬自律的範疇,我個人也不相信有任何同業這樣惡質公然造假。」STBA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認為,針對本案任何處置或評論,都應站在「事實」的基礎上,唯有真正的事實,不扭曲的事實,才是王道;在事實未明前,任何外界的推測引伸評論,都無助與事情的解決。

對於NCC針對本案展開調查,陳依玫指出,目前STBA新聞自律委員會並沒有調查權,籲請NCC站在監管機關的高度,客觀中立沒有預設立場,給受調查的所有新聞頻道公平與充分陳述的權利。但她也說:「其實我是不認同政府單位輕易對媒體進行調查,但是,自律委員會目前沒有調查權,由NCC調查,無奈成為唯一比較可釐清事實的辦法。」

陳依玫說,STBA新聞自律多年以來,受到學者專家、NGO團體以及NCC協助甚多,對新聞製播有一定程度的自律成果,但是就業博覽會採訪現場媒體不只STBA會員,其他媒體所為行為,無法也不該要STBA概括承受,更不應被混淆視聽。若希望有理性的媒體,期待各界以理性的方式來監督媒體。

陳依玫也舉例,就曾有某台記者要報導某家餐廳,但後來當時店裡沒有客人,他就找了幾位剛好在店家附近、過去即經常前來消費的朋友接受採訪,後來新聞主管知道此事,即警告該名記者。陳依玫表示,雖然各家媒體的標準可能不一致,但大多數的新聞工作者也都有自身的信念,不能因為少數個案而抹煞多數新聞工作者的努力。


平面媒體〈新聞圖像使用規範〉形同具文?

而在平面新聞攝影領域方面,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與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等組織,曾在2009年《自由時報》以美編合成不同照片圖像後,提出〈新聞圖像使用規範〉。其中條文也另指出,「在人物訪問、圖片專題時,可能會以導演方式(擺拍setup picture)拍攝環境肖像或特寫等照片,但這也是以表達受訪者工作或生活特色、個人特質的真實面向為原則」、「若是在採訪新聞事件中,因需要而採用擺拍手法時,請在圖說中揭示,以維護新聞照片的可信度。」

從條文精神可看出,攝影記者就算是因畫面「擺拍」,也是針對「受訪者」本身。此次就業博覽會出現「工作人員」轉變為「應徵者」,即也不在擺拍所容許的範圍。

然而在〈新聞圖像使用規範〉自去年2月提出後,包括記協與新聞攝影研究會等人士並未再深入討論業界「潛規則」運作,是否讓規範形同具文?

對此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理事長余志偉表示,這是媒改團體共同力量的問題,當遇到議題時一時之間會相當強大,但每個聯盟成員各自屬性不同,在運作都有各自的特性與困難,沒有辦法長久維持,因此無法負荷長期的監看觀察,只能提出看法與呼籲。

余志偉說,沒有監督並不代表不關心,而是力道較弱;在遇到重大事件時,媒改成員還是會因此聚在一起,期待能夠討論這個問題,共同提出想法論述。

記協會長林朝億在〈新聞圖像使用規範〉討論當時擔任記協執行委員,他認為〈新聞圖像使用規範〉未納入電子媒體一起談,主要因為不同媒體屬性,對影像畫面的需求也不一樣。他就個人觀察指出,其實平面媒體在新聞圖像使用模擬設計,在標註都有進步,而電子媒體其實也有注意,但標示還沒有一套共通方式。

他表示,關於就業博覽會爭議,其實也沒有具體證據指出確有媒體參與,真相也仍未清楚,但此規範未來如何具體落實,以及是否擴及電子、網路等媒體,仍有待業界討論。林朝億說:「不可能訂個完全不用模擬畫面的標準把同業全部打死。」

林朝億提及,業界在某些新聞類型習慣安排店家人員或記者在鏡頭前充當消費者,做為補充畫面。但政治人物出席的場合,並不常見這樣的現象,例如元首等政治人物不小心握錯手、摔倒都可能被視為一個新聞處理,媒體若找人來補充畫面既不必要亦不恰當。

STBA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在《目擊者》採訪時,得知平面媒體已推動〈新聞圖像使用規範〉,她認為確實可以討論影像規範,但宜與這次博覽會事件分開處理,以免治絲益棼。她也指出,若平面媒體空有規範,沒有跨同業的自律平台與穩定的常態協調機制,是無法落實的。


潛規則反映媒體勞動狀態

至於新聞攝影本身為何會演變出「潛規則」現象,新聞攝影研究會理事長余志偉說,過去攝影記者是獨立作業,但現在公司指派繁瑣任務壓力下,被要求拍攝量變大,要什麼就拍什麼,又要期待畫面生動有力;而有些畫面也很例行公事,像是油價調整,每個禮拜都要拍民眾加油的畫面,有時就會與加油員及駕駛者協調拍攝設計角度。另外像有立委指出公車站牌設計問題,攝影記者有時也會請立委助理於站牌旁扮演民眾。

余志偉說,〈新聞圖像使用規範〉當時探討「不造假」的意義,主要在於不能使用合成的技術。至於攝影記者為了時效,有時無法等待符合身份的人,投機取巧硬找來文字記者當模特兒,這些新聞訓練也是不可以的,因為身份轉換有點落差。

余志偉指出,這種現象也反映媒體環境的勞動狀況下降,媒體經營者要求質的提昇,卻沒有相對時間與報酬,給予從業者發攝空間。若是有安排畫面,在新聞本質就要告訴讀者過程為何,攝影記者其實亦多會在圖說說明,或標註為「設計畫面」,但編輯台會考量版面,見報時不見得都會標註。余志偉說:「其實假的就要註明。」

過去新聞攝影研究會舉辦活動,提供民眾與記者對話的機會。余志偉表示,以前大眾是大眾,媒體是媒體,兩者無法對話,都是媒體強勢給予大眾訊息,而一般民眾對對新聞報導實際操作並不關心;雖然有些問題在新聞從業者眼中可能會是幼稚可笑,但就是因為媒體與民眾過去互不瞭解。

余志偉說,過去的新聞倫理與教育談的大多為理想的狀態,但有時卻忽略現在從業人員的工作狀態。新的論述如何建立、如何讓不停流動的從業人員認知到應有的論述與倫理,並延續互相教育,以及如何讓培養大眾對媒體觀察的熱情,這些成果都需要長時間才能獲得驗證。

就業博覽會假求職者風波 新聞媒體難避共犯嫌疑




記者宋小海/報導

總統馬英九、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等人於5月1日勞動節出席新北市的就業博覽會,行經民間企業鼎泰豐應試攤位前,對現場「求職者」加以鼓勵,當天晚上三立新聞報導則指出,「求職者」其實是鼎泰豐「員工」演出。

新聞一出,後續引發政府各部門關切、廠商自覺配合無奈跳腳,進而牽連出新聞媒體也是共犯結構的風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陳正倉25日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先前要求媒體業者回覆以及相關調查內容,NCC並不會進行價值判斷,近期就會針對瞭解事實以書面文件回覆立法院等要求說明之單位,未來例行記者會並不會主動對此案提出說明。


勞委會回應有據 方向失準

回顧5月1日事發後,對於三立新聞首先以「囧!馬英九幫人找工作 不知是員工假扮」之相關報導,勞委會隔日即發佈〈勞委會嚴正譴責未有新聞倫理之電視台〉聲明表示,查證整件事為廠商在該電視台記者請求下配合演出,之後該電視台卻又以此諷刺政府官員不知情,該廠商事後向勞委會表示,對媒體此種處理方式非常錯愕及無法理解。就「新聞報導及處理」而論,該電視台記者實有違新聞倫理與職業道德。

勞委會雖未言明是何家電視台要求鼎泰豐廠商「配合演出」,但兩相對照就等於指三立新聞台記者乃居於知情指使之角色,然而5月2日鼎泰豐公關經理胡慧宜對《目擊者》採訪即表示,「現場那麼多家媒體,又不會穿制服,怎麼會知道是哪一家。」亦即勞委會的聲明有據但推論過度,以致於2日上午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在與此案無關的記者會中,遭遇各家媒體追問此事,也無法說清楚,而只好提前離席走給記者追。


NCC要求三立說明 

單場就業博覽會看似單純,只因有「假求職者」出現,致使顯得政府活動因此引發爭議,也牽動政府施政成效形象。監理電視內容的「獨立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其例行記者會在此案發生前,即排定提前舉行,正好在勞委會回應同日,而發言人陳正倉表示會發函要求三立新聞台說明事件經過。

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後續補充表示,NCC因為傳播內容申訴網接獲民眾投訴此案,指三立報導不宜,而勞委會回應與媒體反應也確在社會動見觀瞻,才發函要求說明。



三立企圖諷刺反有瑕

在NCC表態將進行瞭解,執政黨立法委員也對三立新聞砲聲隆隆,並要求NCC主委蘇蘅表達說法。蘇蘅表示世界各國電視新聞都有對使用模擬畫面的潛規則灰色地帶,此案乃新聞倫理、自律問題,無涉《廣電法》,亦無撤照或禁播問題。

在爭議過程中,三立發言人張正芬表示,絕未參與協調廠商安排求職畫面,事前亦絕不知情。

到目前為止,也未有任何證據顯示哪一家媒體確有參與。不過,由於三立新聞在報導假求職者一事後,編輯台接著另又編一條「內容」,由記者分飾總統府、勞委會、鼎泰豐人員,諷刺三方不會有人承諾作假,卻未有其中任何一方的訪問。三立後續表示此為單一偶發事件,新聞呈現不夠周延,已進行修正及懲處。



誰默許影像模擬?

相對於三立在5月1日當天即以戲劇方式呈現無人承認是誰造假的,在風波掀起之後,諷刺的是,當輿論指向新聞媒體亦參與、或默許假求職者出現時,至今也未有任何媒體承認或能確切指出哪些媒體參與其中。事件起初討論焦點在三立新聞有無參與造假,平面媒體報導多以「電視台」做為批判標題,而許多電視媒體工作者也私下透露,以作業型態而言,平面媒體才更需要這種畫面。

在《目擊者》已採訪到的相關說法中,一名當天在場的無線電視新聞台記者提及,自己看到三立報導此事後,才意識到似有協調情事;而當天三立的文字記者確實比較晚進入鼎泰豐攤位、該台麥克風較晚出現,但也不能證明該記者是否知情。

東森新聞部經理高政義說,後續有詢問當天出席記者,記者表示在攤位對面等待時,察覺該位「求職者」從鼎泰豐工作人員之中走出來,並在所有攝影機前面坐下,大概就知道他是被安排出來的;雖然當下還是有拍攝,但因為當天亦有五一勞動節遊行抗議、立委針對勞工議題失言的其他新聞重點,因此完全沒有用到鼎泰豐現場畫面。

同樣於當日拍攝,採訪自由時報攝影記者廖振輝說,到了現場後許多媒體等待馬英九等人出現,當時攤位前的確空空如也,等待中自己也說了句「怎麼沒有人」,而身後有人說「沒關係等會兒就有人了」,後來看到一名女子就在攤位前填履歷,心裡就想是廠商派來的。



只有閱聽大眾有資格批判

蘋果日報攝影記者沈君帆說,當天就業博覽會典禮約在10時45分結束,到場採訪記者接著就進到會場拍攝。因為總統馬英九巡視會場,博覽會現場維安人員原先亦規劃幾個拍攝點,之所以媒體記者大多集中在鼎泰豐拍攝,是媒體之中有人提出其他拍攝點動線不好,鼎泰豐攤位空間最大,出於同業集體的攝影視覺考量。

沈君帆回想,到了鼎泰豐攤位後,因為大批媒體鏡頭守候,所以攤位前沒有應徵者上門,後來有看到媒體同業與鼎泰豐工作人員在攤位前協調溝通,但現場很亂也聽不清哪些人說話,但在場記者大多知道這是安排的畫面。

沈君帆說,10時50分馬英九等人走到鼎泰豐攤位前,媒體本來只是要拍個畫面,但沒想到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等人與被安排人員有對話互動,被安排的人員只好將錯就錯地演下去。

他認為,整件假求職的經過是可被批評之事,但現場媒體若沒有在一開始提出糾正,就已經被牽連在共犯結構裡失去批判的立場,所以不應該突顯此事件來批評勞委會;唯一有資格批判整件事的是閱聽大眾,他們有權拒絕任何造假新聞,所以共犯結構裡的所有人都該被指責,其中尤其現場媒體更應負最大責任。



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

八八過後 歷史與重生


  


文/潘俊宏(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秘書長、《八八過後》主編) 


 去年八月莫拉克風災重創南台灣後,從政府單位、民間團體及以各種形式與行動投入救災、賑災與重建的民眾紛紛動員起來。例如,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與各非營利團體共同籌組的「八八水災服務聯盟」,運用紅十字會的捐款及平台,將人力與物資做整合與分享,以發揮救災與重建服務的相乘效果。本書感謝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補助經費,得以向社會大眾募集照片,催生八八水患攝影集。走過一年的重建之路,再看到八八水患發生的情景,彷彿時空再回溯到當時,被凍結在一張張有框框的照片裡。若時空可以倒流,回到從前,你會怎麼想?如何做?

 這是編輯室面對如雪片般飛來的投件照片所要問的問題!每一張照片都有獨特的觀點與意象,如何整理照片、敘說影像故事確實是大工程。因為每一張照片就像是過去時空的「相遇之所」。閱聽者如何觀看與想像,必定牽涉到拍攝者的圖說詮釋、照片影像的視覺語言、編輯群對照片的選取、裁切及編排邏輯。即使照片與不同人的相遇可能引發彼此相左的關注焦點與詮釋,但論辯與揭示過程中的省思正是我們期待能激起閱聽人的火花。所以,編輯室認為必須回到當初發起編輯八八水患週年攝影集的初衷,由災民切身之痛的角度出發,製作一本以災民為主體的攝影集。

 在有限的時間內向社會大眾收集這一年來有關八八水患的紀實影像確實是一項大工程。每一張真實不造假的紀實照片,雖然有框框的限制,只記錄瞬間的時空;卻可透過影像的張力、衝擊力與感染力讓人身歷其境、見圖思景;進一步期待拍攝者、被攝者、照片觀看者都能反思影像的意義。這個過程與結果應該是視覺化時代給人重要的啟發之一。不可諱言,影像意義的流動性大於文字符號,甚至存在著隱蔽且矛盾的觀點。所以,編輯室承載拍攝者的圖說為曖昧隱蔽的影像意義下錨,以八八水患發生的時間軸串起每張照片的敘事邏輯;進一步就影像的符號美學與象徵意義來說故事,讓影像與翻閱照片的讀者產生對話與省思。

 整本書的內容涵蓋了大自然的反撲、血脈相連的人性光輝、重建之路及國土規劃與生態保育等議題。這些議題穿插在時間軸的不同章節。首先,以較大的篇幅訴說大自然的反撲,透過不同災難地景敘說家園破碎、流離失所下的人性。無論是淹沒家園的惡水、吞噬部落的土石急流,不僅呈現國土、家園殘破的景象,還有生靈驚恐、茫然的創痛。其次,災民引頸企盼的救援行動在各界如火如荼的動員下展開,從絕望、沮喪中看見希望與生命的光輝,人性良善純真的一面在災難中顯露無遺。當然,家園重建之路呈現各界多元並存的聲音,貼近災區庶民的心聲看待重建,不僅是空間的居住地或歷史的儀式祭典文化,還有居住空間的多重社會性與居民對家園的不同情愫及感悟。重建,為的是給下一代營造更好的家園環境。

 我們可能忘記過去;但是,過去不會遺忘我們!此本攝影集透過影像彙集的敘事方式記錄歷史前進的軌跡。尤其,科技發展讓攝影器材更為普及,可以超越人眼記錄更多碎裂、片段的吉光片羽;相片瞬間與長存記憶的諸多關係亦值得辯證與討論。八八過後,如何在崢嶸多元化的社會聲音中,以紀實影像的符號美學與藝術粹煉公民意識的抬頭,讓歷史的傳承朝正向的發展,是編輯室對這本攝影集的期許。


(本文為《八八過後‧莫拉克風災影像實錄》編輯室的話)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出版八八風災攝影集



台灣新聞研究會發表攝影集,由左至右依序為攝影集編審顧問劉振祥、主編潘俊宏、蘋果日報資深攝影記者杭大鵬、中國時報攝影記者黃世麒。(記者宋小海攝)



記者宋小海/報導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於8月6日時舉行「八八過後.莫拉克風災影像實錄」攝影集發表會,該書由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補肋經費製作,自今年4月開始對外徵件,除了攝影記者參與,也有來自災民、救難人員、民間團體、政府機關所提供的影像資料。研究會最後徵集將近2900張照片,書成共選出291張照片,呈現自然反撲、人性光輝、重建之路、國土規劃與生態保育等議題。

 「每天面對電腦,一再重覆看這些影像,幾乎可以聞到現場的氣味,包括土的味道、水的聞道、人的汗水味道。」攝影集編審顧問劉振祥說,本書出版是一個開始,提醒平面攝影工作者持續關注災區的變化發展,或許十年後會有另一本完全不同的攝影集出現。

 蘋果日報資深攝影記者杭大鵬也說,相較於攝影工作公關化、配圖化的圖像內容,風災每張照片、每個人物都是直接情緒衝擊而顯得真實,也是台灣發展過程的紀錄。

 「『人定勝天』這四個字到底存不存在?我相信以前可能存在,可是我看到那個景像,這四個字就是破滅了。」攝影集封面拍攝者、中國時報攝影記者黃世麒說,他在災後第五天抵達小林村,雖然事前已在其他媒體目睹受災畫面,但親臨現場時還是愣住了,而現在看到當時拍的照片,心裡還是會發抖。風災期間救難人員協助攝影採訪、受災民眾反問攝影記者吃飽了沒,許多大大小小的故事,也讓他體會到台灣的溫暖

 新聞攝影研究會常務理事、攝影集主編潘俊宏表示,災民的記憶是最直接的,而服務志工、救災人員、攝影記者都是事件的詮釋者,而政府也有其角色,在週年之際也要面對災民對重建過程的抗議,這些都是多元的聲音,所謂的真相也因而有許多面向。透過編選攝影集,讓讀者從觀看影像的情緒中,產生瞭解事件來龍去脈的動力,也希望推動培養大眾影像識讀能力。

 新聞攝影研究會並補充強調,攝影集乃單純從影像紀錄的角度出發,為事件週年後留下一個歷史的見證,紅十字會未來將轉送至各縣市政府及大專院校圖書館,做為防災教育推廣之用,並不會對外販售或是其他銷售、營利之行為。



2010年2月11日 星期四

新聞圖像的真實性、可信度是永恆不變的原則



國內媒體以不同時地的兩張照片合成,說明馬英九總統車隊與民爭道的情形,雖然媒體以圖說註明此為合成照片,但仍讓讀者產生誤解,認為這是一張「真實」的照片。(李由伯翻攝)



發起團體: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依筆劃順序)

連署平台連結


  近來發生多起關於媒體使用數位影像與合成照片,造成民眾對新聞資訊產生混淆與社會紛爭事件。早在數位化影像尚未普及時,新聞媒體以美術加工新聞照片的情況便時有所見;身為新聞專業組織,我們主張閱聽大眾有權要求新聞媒體提供真實訊息,而不是具有誤導性、避重就輕、虛假含糊的新聞訊息。為此,幾個國內新聞專業組織特此提出自律規範,並期望各界共同對台灣媒體機構提出呼籲,支持由新聞專業組織所發起的 自律公約連署。

 2004年美聯社記者造假西安暴雨照片、2006年路透社駐以色列攝影記者發佈經軟體竄改的照片、以及日前國內報紙以合成照片示意總統座車於高速公路與民爭道之狀況因而引起各界討論。在影像數位化、科技進步普及的今日,合成影像是輕而易舉之事。然而做為新聞媒體,新聞影像乃是具有公信力之訊息來源之一,新聞媒體若利用合成照片之高度擬真性,使讀者無法明確快速辨識出影像何處為合成,極可能導致讀者誤認其為真實影像。我們認為,此舉不僅扭曲新聞攝影的專業與倫理,也輕忽攝影記者的專業與養成機制;致使新聞影像的傳播失真,損害新聞影像的公信力與閱聽人 之權益。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等專業組織在事件發生不久後即發表聲明,呼籲媒體機構改善機構內專業分工不對等之權力關係,在新聞產製過程中能重視圖片編輯、攝影部門及美編之意見及專業養成訓練,讓台灣的新聞攝影朝向良性的路途發展。

 本連署乃是希望各界共同對台灣媒體機構提出呼籲、並支持由新聞專業組織所發起的自律公約,讓媒體機構有所警惕,也讓媒體從業人員有所依歸。




《新聞圖像使用原則》

讀者信賴新聞照片乃基於事實的真實呈現,新聞圖像的拍攝、編輯與版面呈現不能背叛此信賴;今天,新聞圖像數位化,但維護新聞的真實性及可信度仍是新聞攝影永遠不變的原則。


1.新聞照片:在新聞事件中,拍攝者不指使、引導被攝者至特定位置拍照;影像、圖說(詮釋)以及編輯過程以不違背真實呈現為原則,包括不改變影像之內容、背景、顏色,亦不能以合成、拼接的手法虛構或重建新聞事件。

2.擺拍照片:在做人物訪問、圖片專題時,可能會以導演方式(擺拍setup picture)拍攝環境肖像或特寫等照片,但這也是以表達受訪者工作或生活特色、個人特質的真實面向為原則,不能傷害新聞的可信度,因此,擺拍的目的是創造一張具視覺性但絕不會讓讀者誤讀的照片。

3.設計性圖像(Photo Illustration):在新聞編輯過程中,可以創造性地使用影像來表達、說明抽象或未發生的議題。但其表現的手法必須以明顯、誇張或足以辨識為「人為產生」為原則,以避免讀者誤認其為真實發生之新聞照片。

若使用數位影像處理軟體(photoshop)製作設計性圖像(Photo Illustration),必須讓讀者即使在缺乏圖說的情況下也能明顯地感受其虛構性。如果必須使用圖片說明才能讓讀者明白此圖片已經過數位技術處理,那麼這張圖片就不應被採用。

另外,每張設計性圖像(Photo Illustration)的圖說,一定要說明這是設計性圖像(Photo Illustration),以和新聞照片有所區隔。

4.資料照片:應說明拍攝日期、場景與攝影者,以真實地呈現新聞事實,維護新聞的可信度。

5.修圖原則:過去,新聞攝影使用傳統暗房技巧的原則,是以維護讀者對新聞照片之信賴度為基石。今天,圖像數位化後亦同,數位影像處理軟體可用於照片的明暗、反差、色溫之調整或因相機鏡頭及感光元件汙損而產生污點的修飾,但調修原則仍應力求忠於事實,不可竄改、増刪照片內容。

6.圖片說明:其功用在,提供影像不能提供的基本事實(例如人、事、時、地、物等)、背景資料(例如為什麼或是意義何在…等),以及影像欣賞與解讀的角度,進而凸顯影像的視覺語言。因此圖說不應夾帶攝影者的揣測、想像以及無法驗證之情緒、狀況與對白。例如一張主體面帶微笑的照片,應僅描述被攝者為「微笑」,而非「高興」;一個流淚的母親,應僅描述「流淚」而非「傷心」。憤怒、傷心、高興、愉快...等情緒應以圖片元素表現,由讀者解讀,而非由攝影者或編輯以圖說文字進行主觀詮釋或暗示。

7.若是在採訪新聞事件中,因需要而採用擺拍手法時,請在圖說中揭示,以維護新聞照片的可信度。

8.新聞圖像的完整性:為避免新聞圖像訊息的漏失,應尊重並堅持新聞圖像的完整性至最後的版面呈現,故標題壓圖片或去背之做法應力求節制,如有必要為之,建議與攝影單位和圖片編輯等視覺相關工作人員共同討論。





2009年12月12日 星期六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聲明稿--針對自由時報合成照片事件


2009/12/9

 針對《自由時報》於2009年11月30日擇以不同時、地的新聞照片,以合成的方式構成圖像所引發之社會爭議,【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以下簡稱「本會」)經理監事會議討論結果,以新聞攝影專業組織之立場發表此聲明,並提出下列意見:


一、新聞攝影的專業奠基在眼見為憑的真實(Reality)之上,這也是攝影記者屢次冒著生命危險上山下海,只為了拍攝真實影像;這樣的影像在現實社會生活中自有其意義,乃是維持閱聽人信任媒體所發佈影像的公信力之所在。


二、長久以來,新聞產製流程在高度分工以及科技的快速發展下,編輯台對新聞照片之專業認知不足,屢次傷害新聞攝影的專業與倫理,致使攝影部門與攝影記者在媒介組織的科層體制下逐漸喪失對專業的堅持與捍衛力。


三、此次《自由時報》於11月30日擇以不同時、地的新聞照片,以合成的方式構成圖像,並在新聞處理與文字敘述上含糊其詞;未清楚在圖片下以專文說明該照片哪一部分為合成、原照片拍攝內容為何、為何如此合成,以及提醒讀者勿認以該圖為真。而是利用合成照片之高度擬真性,使讀者無法或明確快速辨識出影像何處為合成,極可能導致讀者誤認其為真實影像。此舉不僅扭曲新聞攝影的專業與倫理,也輕忽攝影記者的專業與養成機制;致使新聞影像的傳播失真,損害新聞影像的公信力與閱聽人之權益。


四、基於上陳,本會強烈建議各報社當重視攝影部門及包含美編在內的編輯部人員之專業養成訓練,並改善專業分工不對等之權力關係。期望在新聞產製過程中能重視攝影部門之意見,讓台灣的新聞攝影朝向良性的路途發展。


五、本會建議,各報社研擬對「模擬」、「合成」、「圖表」、「插圖」(即設計畫面或擺拍)等後製影像標準;進而擴大至所有媒體共同訂定自律之規範標準,以維護閱聽大眾對媒體之信心,並挽救媒體自身的專業性與公信力。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