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0日 星期日

年代控前員工不起訴 民事訴訟2/2開庭




記者顧美芬/整理

 年代新聞台控前員工盛奇玉、穆光中妨害名譽,檢方以不起訴處份;此外,向年代新聞台求償積欠薪資的民事訴訟將於2月2日開庭。


 去年8月10日莫拉克風災期間,前年代新聞台員工盛奇玉、穆光中於部落格上po文揭露年代新聞未即時處理災民call in 電話,遭年代新聞台開除,並以妨害名譽提出告訴。


 但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調查後,發現年代新聞台去年8月10日共接獲災民call in電話65通,通報其中28通,通報率為43.1%;而年代新聞台在當天晚上22時45分、8月11日晚上23時33分,才將災民通報彙整呈報相關單位,處理災民call in,確有延遲、疏漏通報之處。


 承辦檢察官分案後,調閱NCC的調查報告,並傳喚年代新聞台的相關員工說明,發現穆光中、盛奇玉的陳述符合事實並無捏造,且兩人在部落格發表文章並無惡意,最後全案不起訴處分。


 面對這項結果,讓盛奇玉、穆光中兩人為之振奮。訴訟律師蘇彥文也認為,有助於向年代新聞台求償積欠薪資的民事訴訟。


 不過根據年代在反駁答辯書中指稱,兩人在網路上po文已對公司造成嚴重名譽損害,收視率也受到嚴重影響而驟降。且年代堅稱,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年代新聞台的調查報告中所稱「漏報」、「延遲通報」,並非盛、穆兩人在網路上所稱的「未通報」。


 另方面,年代也以當事人曾有代為打卡,並已另謀他職為由,拒絕給付薪資及資遣費。這項民事訴訟,訂於2月2日二度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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