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轉讓風暴 壹傳媒聯合工會漸成形

蘋果日報企業工會舉行公開說明活動。(蘋果日報企業工會提供)

901反媒體壟斷大遊行 近萬人民站出來

2012年9月1日,反媒體壟斷大遊行隊伍行經台北車站前。(宋小海攝)

拒絕成為紙糊的城牆──守護新聞專業 18年後再上街頭

1994.09.01「新聞室公約」遊行。(謝三泰攝)

籲改選公視董事會 媒改社火力全開

傳播學者22日在文化部前舉辦傳播政策新書發表會,並要求文化部立即促成公視董監事改選。(記者宋小海攝)

第二次旺中案公聽會 總裁蔡衍明現身

旺中案在NCC審查超過1年4個月,日前旺中媒體集團總裁蔡衍明要求NCC主委蘇蘅,在公聽會2週內決定此案,才會出席,但蘇蘅強調沒有承諾。最後仍然出席的蔡衍明表示自己睡不著覺,又聽說壹電視要實況轉播才會前來。(記者宋小海攝)

都更拆遷衝突 民眾、記者拍攝受阻多

「文林苑」都更案3月28日由警方執行協助拆遷,時至清晨當中員警以手電筒干擾拍攝影片的民眾,與其他包括本刊在內之記者。(記者宋小海攝)

美牛專家討論閉門遭批 農委會擬公開聽證對應

行政院跨部會美牛技術諮詢小組於21日召開第二次會議,是否開放各界人士與媒體記者進入旁聽成為討論焦點。(記者宋小海攝)

蔡衍明專文回應受訪言論風波 《華郵》堅稱報導無誤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日前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採訪,其中訪談內容引發爭議,《中國時報》自2月9日起接連數日刊登相關報導與蔡衍明的回應專文。

奮力與時代共鳴─獨立媒體青年工作者思與見

在街頭抗爭中,貼近社會運動的獨媒記者是旁觀者?還是聲援者?(攝影/宋小海)

獨立記者在香港

香港獨立記者陳曉蕾受邀出席今年2月台北國際書展分享採訪經驗。

公視董事會延任逾13個月 學者發起靜坐抗議

傳播學者羅世宏靜坐抗議公視董事會延任超過13個月,腳旁橘子由現場支持人士贈予。(記者宋小海攝)

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網路新媒體對傳統媒體衝擊




文/何國華(公共電視新聞部經理)

應目擊者網路雜誌邀稿,僅概述與分享此次參加聯合報系所主辦的2011年「國際新聞協會」(International Press Institute,簡稱IPI)年會,以及公視新聞專訪BBC執行長Mark Thompson的心得。

9月25日到27日,一連三天的國際新聞協會第六十屆年會,共有四十七國、超過二百位媒體人與會。會議當中,除了新聞倫理與媒體經營趨勢討論以外,網路新媒體的論辯,幾乎是每一場次對話與議題討論的焦點。此次會議從「竊聽門」調查採訪與公共利益的關係、到「苿莉花革命」與社群網路發展,無一不掀起會場上二百多位來自各國新聞工作者的熱烈討論。



網路新聞首重查證

社群網路,臉書、推特等訊息,這幾年來大幅攻占了傳統媒體版面,各國新聞工作者都同意,現在的記者所要具備的已不只是傳統報導方式,更需要掌握新科技的使用。例如:美國公共廉正中心國際調查記者協會「Ujima」計畫負責人Nadi Penjaria,說明目前所執行的「Ujima」計畫(http://ujima-project.org/),透過此一計畫收集、整理的各國政府所釋出的各項資料,提供新聞記者調查寫作時所需要的數字進行交叉比對。記者可經由搜尋「Ujima」資料庫,找到正確的統計數據。

雅虎中東分處「閱聽大眾部」主任Hosam El Sokkari也強調,社群網路已經是現實生活的延伸,影響力將會越來越大,中東茉莉花革命的發生,即是起因於傳統媒體無法反應公民的期待,以及不滿政府高壓統治氛圍時,人民即透過網路與手機號召群眾走上街頭,此一過程不但突顯了推特和臉書的串連能力,也讓社群網站在茉莉花革命當中,發揮了重要的影響力。

哥斯大黎加「國家報」調查新聞組主任Giannina Segnini則是提供反思,她以「Ujima」計畫為例指出,雖然資料庫能夠讓記者輕易取得新聞背景資料,但是仍然需要進一步的專業查證。美國波士頓環球郵報總編輯Charles Sennott也同意,傳統媒體引用來自社群網路的內容,幾乎沒有任何的規範,事實上,新聞記者仍必須依循傳統新聞標準,首重查證,其次是平衡報導的重要性。葉門時報人權新聞記者Shatha Al-Harazi也同樣主張查證對於媒體公信力的重要性,媒體不應未經查證就照登或轉傳。



BBC的媒體觀點

另外在與會者中最受到期待與注意的,無疑是首次來台的BBC執行長Mark Thompson,Thompson除了針對數位時代下的新聞報導進行專題演說之外,公視新聞也進行了一場深度專訪。

訪談過程中,Thompson除了對於台灣公視在目前媒體環境下所面對的挑戰與公共使命,深表理解以外,也認為多元服務與新媒體發展將是公共媒體突破困境,贏得閱聽人信任的重要關鍵。

Thompson受訪指出,不同於台灣電子媒體發展現況,英國並不是一個多頻道競爭的環境,閱聽人選擇有限,但是即使如此,專注品質、爭取信賴,一直是BBC努力的目標。

英國擁有六千萬人口,收視人口約為台灣的二到三倍。Thompson認為,英國和台灣非常不同的地方在於,台灣閱聽人以有線收視為主,使用無線頻道的收視眾已大幅下滑。在英國,絕大多數的收視仍以無線接收為主,所以BBC不同於台灣公視,面對的仍是數百萬收視戶的需求與責任。

因此,Thompson觀察強調,全球電子媒體所面臨的挑戰並不只是來自於網際網路,也來自於多頻道的競爭。這樣的挑戰,不但發生在美國,在英國也是如此,因此對台灣公視而言,問題同樣不僅在於網路,也在於頻道的數量。

Thompson認為,電子媒體目前所處的分裂局面將造成兩種現象發生,一是閱聽人會選擇最熱門的節目類型,潛在性地拉低水準,分眾族群也就瓜分了利潤。另一個情形是對電視台而言,將很難投資在最好的節目經營上,以致惡性循環。但是Thompson也強調,擁有一個絕對真正值得信賴的新聞媒體,將比過往的任何時候都要來得更加重要。

【新聞圈】反新聞收買運動大事記:從《預算法》修法後半年來之回顧




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前言:

從二○○八年三月總統大選,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傳播學生鬥陣推動總統候選人承諾反置入性行銷後,反新聞收買(或稱 反置入行銷)運動在二○○九、二○一○年各媒改團體持續關注,二○一○年十一月監察委員吳豐山針對政府各部會與陸委會提出糾正案,指出政府新聞置入性行銷 及中國置入性行銷廣告嚴重化的現象,而去年資深媒體人黃哲斌離開〈中國時報〉後,反置入行銷運動則進入另一個歷程,因此,本回顧報告一部份就黃哲斌離開 〈中國時報〉後的事件回顧做出整理;其次,針對《預算法》六十二之一條於本年一月二十六日實行後,政府部門利用平面媒體(〈聯合報〉、〈中國時報〉、〈自 由時報〉、〈蘋果日報〉)刊出廣編特輯充當新聞魚目混珠的現象做出觀察與整理。

全文下載:反新聞收買運動大事記:從《預算法》修法後半年來之回顧

《新聞,多少錢?!》作者自序



《新聞,多少錢?!》書影


文/劉蕙苓(台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


這本書改寫自我的博士論文《探索廣告主導向新聞:置入性行銷對電視新聞常規與記者專業性的影響》,它是我電視新聞工作近二十年所關心的核心議題,也稱得上是我離開實務工作到學術界的第一個從實務出發的研究嚐試。

從來沒有想到這本論文可以出版成書,謝謝恩師陳世敏老師的鼓勵,及卓越新聞獎基金會的支持,讓本書可以順利出版。希望透過這本書讓更多人了解這十多年來,置入性行銷對新聞界的影響。

博士論文改編成書 劉蕙苓探新聞置入「常規」



《新聞,多少錢?!》新書發表會中,劉蕙苓(左一)自述新聞工作及論文書寫歷程。前中視主播唐德蓉(右一)過去與劉蕙苓在中視新聞探索等節目合作,此次則為替新聞發表擔任主持人,兩人亦各述過去共事記憶。(記者宋小海攝)


記者/宋小海報導

電視新聞人劉蕙苓歷經20年的新聞工作洗鍊,卻也面對新聞置入現象興起的傷痛,因而於政治大學新聞所博士班論文也以「新聞置入」為主題進行分析,並獲卓越新聞獎基金會以《新聞,多少錢?!》一書出版。在10月14日舉行新書發表會與「新聞置入性行銷再檢討」座談會當中,與會同業與學者人士之中亦不乏劉蕙苓過去的新聞工作伙伴,聆聽她細數在新聞工作面臨轉折的心路歷程。

現為台北藝術大學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政治大學新聞系兼任助理教授,過去經歷中視記者、主播、製作人、新聞企劃室主任及公廣集團華視研究員,劉蕙苓回憶2004年決定就讀政治大學新聞所博士班時,有兩件事情讓自己決定以「新聞置入」做為研究主題。其一是看到媒體報導天下雜誌創辦人殷允芃抨擊執政黨操作新聞置入:「讓媒體失去公信,在民主社會裡如果沒有信任的話,那還有民主可言嗎?」

當記者同在一起




文/宋小海(目擊者電子報記者)


《來自咖啡產地的急件》作者Dean Cycon上個月前來台灣宣傳,平面週報《破報》記者陳韋臻、網路媒體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記者鐘聖雄,分別皆以人物專訪做為報導焦點,事後產生爭論互發聲明。背後問題除了在於《破報》記者約訪、PNN記者獲得其同意旁聽內容,是否再需徵得《破報》同意才得使用做為報導,另一方面則涉及「專訪」內容,PNN記者報導前是否足以取信於《破報》。兩個問題前後相關,但出發點卻不一致。

PNN原先報導題有「專訪」在9月27日刊出後,《破報》認為「此報導數處引述Cycon先生的言談皆與陳韋臻的訪談內容相似」,「卻未事先被告知」,因而向鐘姓記者表達抗議後,PNN網站即將「專訪」兩字移去另改標題。《破報》報導在9月30日刊出,同時認為PNN「仍舊未公開解釋此篇報導的前置作業」,因而在10月6日發表聲明。


應不需另行告知《破報》

從雙方前後公開聲明中,鐘姓記者表示「當受訪者、約訪者都知道我是記者,採訪前也都同意我在場旁聽,我亦已告知我會寫稿,這樣的條件,難道不構成『事先告知』嗎?」陳姓記者則認為,「最開始他跟我說要寫報導,跟我說他有跟許多其他採訪,跟我說他沒有敲到採訪,因此私下聊天。」「就是旁聽,沒有任何發問,當然也沒有聯訪的問題。」

對於其中認知落差,若回歸到受訪者Dean Cycon為何接受PNN記者出現在《破報》約定訪問時間的態度,即可瞭解鐘姓記者基於「新聞工作」需求才會參與「旁聽」。僅管提問本身有陳姓記者的問題意識及勞動過程,但採訪聆聽以及下筆也需鐘姓記者的新聞工作判斷,所以鐘姓記者有理主張,獲得同意旁聽時已構成告知。若受訪者在不同場合講了相似的話,卻因為旁聽「後」需告知其他記者徵求同意與否,而有可能無法使用,反倒失去參與旁聽原意。


PNN更改「專訪」標題應即公開釋疑

然而由於雙方報導都以「專訪」形式刊出,在《破報》認知中,鐘姓記者因其他場合所知不足才要求旁聽,因此也有足夠理由懷疑,鐘姓記者報導完全沒有自身提問,「專訪提問要件」是由《破報》記者採訪勞動而達成,所以才會感到PNN的「『專訪』二字與報導內容令人驚訝」。不過這時需要的其實不是「事先告知」,而是「形式」本身已產生如破報原聲明所指出「採訪倫理」的根本問題。

因此鐘姓記者是否有向受訪者Dean Cycon提問,「旁聽」所得到底是部份參考使用,還是完全據他人專訪為自身專訪,才是後續聲明爭點所在。筆者為此也致電詢問協助Dean Cycon來台之臉譜出版社,參與宣傳活動工作人員則表示先前已有聽聞兩家媒體爭議之事,雖然無法評論鐘姓記者報導內容,但鐘姓記者確在不同公開活動場合與Dean Cycon互動問答。

僅管如此,但在報導刊載後經破報抗議時,在力爭時就應維持原標題,再考量是否公開或致函《破報》說明,但結果卻只有選擇刪去「專訪」字樣而另改標題,這是網路媒體的「便利」,卻也是錯誤的作法。

無論是基於避免認知不同紛爭、出刊時間佔了《破報》便宜、還是尊重《破報》協助旁聽等各種前提,既然已是「讀者反應」,就算原新聞發佈時間再短,一旦改變標題,更需要公開說明提出理由,否則另一方記者不但感受不到尊重,更可認定此舉是出於心虛理虧。

因而《破報》聲明並非無的放矢,陳姓記者亦有十足理由感到不滿,後續演變成聲明你來我往,鐘姓記者自身採訪一度受破報公開質疑,都是必然的過程。此事雖為個案,但新聞同業難免宥於受訪者時間等不同因素同時採訪,因而其中溝通前提及過程值得省思。



回應鍾文於 PNN的發言



文/陳韋臻 (破報記者)


破報聲明中,有三項一直是我們堅持的:

一,為何沒有事先告知會使用採訪內容。

最初鐘的說辭,就是旁聽,沒有任何發問,當然也沒有聯訪的問題。我接受到的訊息,就是鐘因為敲不到專訪,因此改以跟活動,跟其他採訪,他自己則會在活動上舉手詢問,以及私下聊天,完成這篇報導。但最後報導出來,顯見除了鐘所書寫的部份內容與我採訪的內容重疊外,更明確的就是,鐘在引用Dean發言的引號中的文字,非常清楚就是我採訪中談話的脈絡下所出現的。因此我當然意外也感覺不被尊重,我完全不曉得鐘會使用到我當天採訪的內容。但鐘卻在事後表示,一但我接受他的旁聽,並知道他要寫一篇相關報導,就意味著我接受讓他使用。這個告知的責任,後來溝通時,鐘甚至說,因為我沒問他會不會用,因此他就沒說。如此,究竟誰是誰非?

二,"專訪"的由來

鐘說,專訪他拿掉了,我還要怎樣?我當然不能怎樣,因為我不是他的編輯也不是他的上司,我最多就是一個同樣作為記者之職的人。但"專訪"究竟是怎麼被鐘使用的?最開始他跟我說要寫報導,跟我說他有跟許多其他採訪,跟我說他沒有敲到採訪,因此私下聊天。同樣的內容,第二次溝通時,鐘說他做的事情"不只是專訪";第三次溝通時,他認為他的私底下聊天就叫做專訪;第四次溝通時,他說他"聊"了超過半小時;到最後這次鐘在PNN的聲明稿裡,竟然變成超過兩個半小時的採訪?

但我想眞的回到最初,如果鐘眞的覺得自己就是專訪,為何第一時間反而是自掌嘴巴而非據理力爭?又為何自己取消了"專訪"二字後,又回過頭來百般證明自己眞的有"專訪",甚至說出只要是針對一個人專門去寫的報導,就叫做專訪?隨後又改口,對方已經知道他是記者,也知道他要寫報導,當然所有的聊天都叫做採訪。

三,報導的產出過程

報導的產出過程,究竟要不要交代,並不是說作為一個記者,需要去交代任何的細節,而是至少就我自己來說,1)我絕不會把不是我專訪的內容放到我的”專訪”裡面,2)如果不是透過我自己而來的資料,我會對讀者交代。意思是,我至少會在文章開頭就簡短交代,這篇報導是經過大量旁聽,參與活動,努力做功課而來的。這在我來說不只是對我使用的對象尊重,同時也是對自己與對讀者的誠實態度。就算我的報導很爛,但是我起碼必須誠實。

在與鐘溝通過程裡,我數次表示,我們完全不否認他做功課的認真與對議題的投入,我們在乎的就是上面提到的三個點,但直到最末,經過數次的溝通,鐘並不接受,那也就算了,破報只好自己出聲明,但鐘在溝通過程鐘,對許多細節,態度與過程數次改口,這反而是讓我不滿情緒越來越強的點。

回到最後,作為一個媒體的記者角色,如果真誠與坦承的小點,都無法對自己要求,我們如何批判我們筆下那些口出謊言欺騙民眾的媒體與政治人物或企業家?


※本文經作者及《破報》授權轉載

《破報》,我們不破可以嗎?



文/鐘聖雄

首先必須對各位PNN的讀者致歉,因為這篇文章與我們平常關心的公共議題沒有太大關連,主要是為了回應《破報》對本網,或更直接地說,是對我個人的質疑。所以,如果您沒有太多時間關心媒體記者間的誤會與紛爭,或許您可以不用浪費時間閱讀這篇聲明。不過,如果您對記者採訪生態有點興趣,《破報》的聲明與我的回應,或許對您有些參考價值。

《破報》在復刊681期的編輯室筆記中,發表了一篇聲明(連結),主要是質疑我在沒有「專訪」Dean Cycon,更沒有告知破報記者陳韋臻的前提下,就「轉錄」或「使用」了陳韋臻的採訪成果,並寫成〈一杯咖啡如何推動社會改變? – 由公平貿易推手Dean Cycon談起〉一文,研究違反採訪倫理,並視其他採訪者在工作上的付出為無物。

由於事關本人工作信譽,且可能讓我從此被同行唾棄、收不到採訪通知(或鞋子裡被放圖釘之類的你知道),所以我必須針對這些指控做出回應,也補充一些《破報》沒說的事,希望藉此釐清誤會,也能讓這次的爭執轉化為日後合作的契機。

首先,〈一杯咖啡如何推動社會改變? – 由公平貿易推手Dean Cycon談起〉一文,在發表時的標題其實是〈一杯咖啡如何推動社會改變?-專訪公平貿易先行者Dean Cycon〉;這兩者最大的改變,就是「專訪」兩個字被拿掉了。這篇文章發表於9/27當天下午一點左右,當天傍晚,《破報》記者便打電話給我,質疑我只是「旁聽」了她的採訪,若掛上「專訪」二字不僅違反倫理,亦涉欺騙讀者之嫌,因此要求我拿掉「專訪」二字,亦需註明採訪資料出自旁聽《破報》記者的採訪。

回頭來看《破報》的聲明稿。在他們的聲明中,陸續以「旁聽」、「融合多人採訪」、「私下聊天」來形容我在工作上的付出,彷彿我完全沒有「採訪」過Dean Cycon,便堂而皇之地掛上「專訪」二字矇騙讀者。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在我旁聽陳韋臻的採訪之前,我已與台大穀雨社共同採訪了Dean Cycon,採訪時間約2.5小時,且採訪過程中,我與穀雨社學生的提問時間約佔各半。此外,我也利用送Cycon回住宿地點的時間,又陸續追問了不少與公平貿易、資本主義、原住民權益有關的問題。

當晚在與Cycon臨別前,他說很希望我第二天也能與其他媒體一起採訪他,我說,那得看看其他媒體答不答應。後來,我輾轉聯絡上《破報》記者陳韋臻,在溝通後,好心的她答應我,在不排擠到她提問時間的前提下,可以讓我旁聽。

第二天,在結束與《破報》記者的旁聽採訪後,我還去聽了Cycon在信義誠品的公開演講,不但在演講間有提問,演講結束後也仍有與Cycon互動的機會。

我不曉得諸位讀者對於「專訪」的定義為何。是否一定要與受訪者敲定「專屬」時間約好地點,在桌上擺兩杯咖啡然後放上錄音筆,邊聽邊抄筆記,並且持續採訪N分鐘以上,才算「專訪」?(N至少應不小於多少呢?)

為了採訪一位具有報導價值的受訪者,除了看書聽演講外,還配合對方行程,把握機會提問採訪,到底算不算採訪?可不可以是專訪?

在《破報》初次對我提出「專訪」質疑的時候,坦白說,我的內心也有一點動搖。我的確有與Cycon提問對答的場合與機會,他也自始至終都知道我身為記者,我的提問目的就是為了書寫報導而來。我到底有沒有「專訪」過他?

「我做得比專訪還多」,我記得當初是這樣回答《破報》質疑的。然而,我也在電話中對陳韋臻補充說明,既然《破報》編輯對於「專訪」很有意見,而且大家對「專訪」的認知與定義很可能有所落差,所以為了避免紛爭,我願意把「專訪」二字拿掉,也再三感謝《破報》編輯對我的提點與指正。然而,糾紛並未就此平息,否則也不會有那篇破報聲明了。

※※※※喝杯水分隔線※※※

破報在聲明中指出,「此報導數處引述Cycon先生的言談皆與陳韋臻的訪談內容相似」、「本報記者陳韋臻卻未事先被告知,鍾記者將『旁聽』內容轉錄至PNN報導中,直到PNN報導一出,本報才知曉陳韋臻採訪內容被自稱「旁聽者」鍾聖雄記者使用」。

以我個人解讀,《破報》這些說法,就像是在指控我個人「抄襲」或「剽竊他人採訪成果」;是也好,不是也罷,我想我有權提出更多資訊,提供各位讀者判斷。

首先,在陳韋臻的採訪開始之前,她曾問我打算如何處理CYCON的稿件,當時我就告知她,我會寫一篇「專訪」CYCON的文章,她聽了後對此並沒有表示意見。我想請問各位讀者的是,當受訪者、約訪者都知道我是記者,採訪前也都同意我在場旁聽,我亦已告知我會寫稿,這樣的條件,難道不構成「事先告知」嗎?

很重要的是,Cycon在接受《破報》採訪時所回答的內容,和他在公開演講,以及我在其他場合與他的訪談內容,本就有高度的重疊性。畢竟,大家採訪的重點,本來就是Cycon為何、如何推動公平貿易,《破報》認為我的引述言談皆與旁聽內容相似,是否認為Cycon在其他場次都沒說過一樣的話,又是否完全否定了我在其他場次的付出呢?

此外,PNN的報導亦比《破報》報導提早完成,刊登之時我不曉得陳韋臻的稿件完成沒有,但至少還沒刊登,我要如何將她的採訪成果「轉錄」至PNN呢?難道我連稿件完成後,也要先交給《破報》審查內容嗎?

我必須強調的是,我並非如《破報》聲明所言,沒有告知他們我的寫作意圖,在他們發表聲明之前,亦已在電話中充分說明,但他們在聲明中,還是疏漏了我在其它場合中的採訪付出,並一再聲稱我沒有盡到「告知」義務,這是非常讓人遺憾之處。

※※※※洗杯子分隔線※※※

公視PNN同樣是個樂於分享的新聞平台,我個人亦經常無償地將我的照片開放給非商業媒體、NGO使用,也經常與線上同業共享採訪資源,這點相信不會有同業否定。我從來不追求獨家,也深信弱勢議題的充分曝光,遠比媒體競爭來得重要。事實上,諸如苦勞網、立報、環境資訊、莫拉克新聞網等長期耕耘弱勢、環境議題的媒體,與才剛起步不久的PNN、甚至才剛成立的上下游新聞市集等媒體(以及許多公民記者),平常都是處於合作關係,也幾乎沒有因為共享採訪資源,而發生過糾紛。

這一次與《破報》之間的爭執,我個人寧可相信只是雙方無法達成充分溝通,造成資訊落差、誤判,最後才讓許多事情在沒有求證的狀況下,讓誤解越滾越大,也才產生那篇與事實有落差的聲明。希望PNN與《破報》之間,未來還是能有合作的機會;只要能讓弱勢議題被更多人看見,促成社會改變的可能性,PNN共享資源的理念不會改變,未來也會盡量避免類似此次的誤解再度發生。《破報》,我們不破可以嗎?

最後,回歸到這次糾紛的源頭 – 公平貿易咖啡。《破報》的記者陳韋臻利用Dean Cycon來台的機會,整合性地報導了台灣推動公平貿易咖啡的現況,並發表了〈《來自咖啡產地的急件》送達台灣-專訪Dean Cycon與生態綠徐文彥〉一文。如果您已讀過在下的拙作,並希望瞭解更多訊息,在此也一併推薦您閱讀記者陳韋臻的精彩報導。(文章連結)

最後的最後,我個人有一件難以啟齒的卑微心願,想對《破報》編輯部說 – 請問,就算一次也好,可以將我的名字寫對嗎?我媽媽會難過的。




(目擊者編註:《破報》原聲明將「鐘」誤植為「鍾」,網路版已更正)




本文經作者及PNN授權轉載

破報編輯室聲明



文/破報編輯部

2011.10.06

上週本報報導〈《來自咖啡產地的急件》送達台灣-專訪Dean Cycon與生態綠徐文彥〉前,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刊載了由鐘聖雄記者撰寫的〈一杯咖啡如何推動社會改變?-專訪公平貿易先行者Dean Cycon〉一文,此文一出,「專訪」二字與報導內容令人驚訝,事前PNN記者鐘聖雄曾要求旁聽破報記者陳韋臻專訪Dean Cycon先生,而此報導數處引述Cycon先生的言談皆與陳韋臻的訪談內容相似。詢問鐘記者後,他表示報導是以跟演講行程與旁聽其他採訪的方式完成,而後將報導標題改為〈一杯咖啡如何推動社會改變?-由公平貿易推手Dean Cycon談起〉,並將原記者名後的「專訪」二字刪除,但仍舊未公開解釋此篇報導的前置作業,以致引發諸多讀者爭擾與對本報的誤會。

鐘記者表示其報導融合多人採訪內容,但本報記者陳韋臻卻未事先被告知,鐘記者將「旁聽」內容轉錄至PNN報導中,直到PNN報導一出,本報才知曉陳韋臻採訪內容被自稱「旁聽者」鐘聖雄記者使用。本報隨後向鐘記者抗議此事,鐘記者回覆本報既已接受「旁聽」之請,亦即同意使用採訪內容,無須在報導文內交代資料來源,並進一步表示他與Dean Cycon先生私下聊天的過程,即可稱之為專訪。

《破報》一向扮演免費、共享的平台角色,從不吝於被外界轉錄、使用,唯一堅持在於基於彼此尊重的態度,必須善盡使用者「告知」或引述出處的義務。但PNN記者鐘聖雄在破報記者信任的基礎下,旁聽整個採訪過程,但事前與事後皆未告知採訪內容的使用,以為此事不違採訪倫理,亦在溝通過程中,視其他採訪者在工作上的付出為無物。本文特此聲明。


※本文經《破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