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轉讓風暴 壹傳媒聯合工會漸成形

蘋果日報企業工會舉行公開說明活動。(蘋果日報企業工會提供)

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網路新媒體對傳統媒體衝擊

文/何國華(公共電視新聞部經理) 應目擊者網路雜誌邀稿,僅概述與分享此次參加聯合報系所主辦的2011年「國際新聞協會」(International Press Institute,簡稱IPI)年會,以及公視新聞專訪BBC執行長Mark Thompson的心得。 9月25日到27日,一連三天的國際新聞協會第六十屆年會,共有四十七國、超過二百位媒體人與會。會議當中,除了新聞倫理與媒體經營趨勢討論以外,網路新媒體的論辯,幾乎是每一場次對話與議題討論的焦點。此次會議從「竊聽門」調查採訪與公共利益的關係、到「苿莉花革命」與社群網路發展,無一不掀起會場上二百多位來自各國新聞工作者的熱烈討論。 網路新聞首重查證 社群網路,臉書、推特等訊息,這幾年來大幅攻占了傳統媒體版面,各國新聞工作者都同意,現在的記者所要具備的已不只是傳統報導方式,更需要掌握新科技的使用。例如:美國公共廉正中心國際調查記者協會「Ujima」計畫負責人Nadi Penjaria,說明目前所執行的「Ujima」計畫(http://ujima-project.org/),透過此一計畫收集、整理的各國政府所釋出的各項資料,提供新聞記者調查寫作時所需要的數字進行交叉比對。記者可經由搜尋「Ujima」資料庫,找到正確的統計數據。 雅虎中東分處「閱聽大眾部」主任Hosam El Sokkari也強調,社群網路已經是現實生活的延伸,影響力將會越來越大,中東茉莉花革命的發生,即是起因於傳統媒體無法反應公民的期待,以及不滿政府高壓統治氛圍時,人民即透過網路與手機號召群眾走上街頭,此一過程不但突顯了推特和臉書的串連能力,也讓社群網站在茉莉花革命當中,發揮了重要的影響力。 哥斯大黎加「國家報」調查新聞組主任Giannina Segnini則是提供反思,她以「Ujima」計畫為例指出,雖然資料庫能夠讓記者輕易取得新聞背景資料,但是仍然需要進一步的專業查證。美國波士頓環球郵報總編輯Charles...

【新聞圈】反新聞收買運動大事記:從《預算法》修法後半年來之回顧

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前言: 從二○○八年三月總統大選,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傳播學生鬥陣推動總統候選人承諾反置入性行銷後,反新聞收買(或稱 反置入行銷)運動在二○○九、二○一○年各媒改團體持續關注,二○一○年十一月監察委員吳豐山針對政府各部會與陸委會提出糾正案,指出政府新聞置入性行銷 及中國置入性行銷廣告嚴重化的現象,而去年資深媒體人黃哲斌離開〈中國時報〉後,反置入行銷運動則進入另一個歷程,因此,本回顧報告一部份就黃哲斌離開 〈中國時報〉後的事件回顧做出整理;其次,針對《預算法》六十二之一條於本年一月二十六日實行後,政府部門利用平面媒體(〈聯合報〉、〈中國時報〉、〈自 由時報〉、〈蘋果日報〉)刊出廣編特輯充當新聞魚目混珠的現象做出觀察與整理。 全文下載:反新聞收買運動大事記:從《預算法》修法後半年來之...

《新聞,多少錢?!》作者自序

《新聞,多少錢?!》書影 文/劉蕙苓(台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 這本書改寫自我的博士論文《探索廣告主導向新聞:置入性行銷對電視新聞常規與記者專業性的影響》,它是我電視新聞工作近二十年所關心的核心議題,也稱得上是我離開實務工作到學術界的第一個從實務出發的研究嚐試。 從來沒有想到這本論文可以出版成書,謝謝恩師陳世敏老師的鼓勵,及卓越新聞獎基金會的支持,讓本書可以順利出版。希望透過這本書讓更多人了解這十多年來,置入性行銷對新聞界的影響...

博士論文改編成書 劉蕙苓探新聞置入「常規」

《新聞,多少錢?!》新書發表會中,劉蕙苓(左一)自述新聞工作及論文書寫歷程。前中視主播唐德蓉(右一)過去與劉蕙苓在中視新聞探索等節目合作,此次則為替新聞發表擔任主持人,兩人亦各述過去共事記憶。(記者宋小海攝) 記者/宋小海報導 電視新聞人劉蕙苓歷經20年的新聞工作洗鍊,卻也面對新聞置入現象興起的傷痛,因而於政治大學新聞所博士班論文也以「新聞置入」為主題進行分析,並獲卓越新聞獎基金會以《新聞,多少錢?!》一書出版。在10月14日舉行新書發表會與「新聞置入性行銷再檢討」座談會當中,與會同業與學者人士之中亦不乏劉蕙苓過去的新聞工作伙伴,聆聽她細數在新聞工作面臨轉折的心路歷程。 現為台北藝術大學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政治大學新聞系兼任助理教授,過去經歷中視記者、主播、製作人、新聞企劃室主任及公廣集團華視研究員,劉蕙苓回憶2004年決定就讀政治大學新聞所博士班時,有兩件事情讓自己決定以「新聞置入」做為研究主題。其一是看到媒體報導天下雜誌創辦人殷允芃抨擊執政黨操作新聞置入:「讓媒體失去公信,在民主社會裡如果沒有信任的話,那還有民主可言嗎?...

當記者同在一起

文/宋小海(目擊者電子報記者) 《來自咖啡產地的急件》作者Dean Cycon上個月前來台灣宣傳,平面週報《破報》記者陳韋臻、網路媒體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記者鐘聖雄,分別皆以人物專訪做為報導焦點,事後產生爭論互發聲明。背後問題除了在於《破報》記者約訪、PNN記者獲得其同意旁聽內容,是否再需徵得《破報》同意才得使用做為報導,另一方面則涉及「專訪」內容,PNN記者報導前是否足以取信於《破報》。兩個問題前後相關,但出發點卻不一致。 PNN原先報導題有「專訪」在9月27日刊出後,《破報》認為「此報導數處引述Cycon先生的言談皆與陳韋臻的訪談內容相似」,「卻未事先被告知」,因而向鐘姓記者表達抗議後,PNN網站即將「專訪」兩字移去另改標題。《破報》報導在9月30日刊出,同時認為PNN「仍舊未公開解釋此篇報導的前置作業」,因而在10月6日發表聲明。 應不需另行告知《破報》 從雙方前後公開聲明中,鐘姓記者表示「當受訪者、約訪者都知道我是記者,採訪前也都同意我在場旁聽,我亦已告知我會寫稿,這樣的條件,難道不構成『事先告知』嗎?」陳姓記者則認為,「最開始他跟我說要寫報導,跟我說他有跟許多其他採訪,跟我說他沒有敲到採訪,因此私下聊天。」「就是旁聽,沒有任何發問,當然也沒有聯訪的問題。」 對於其中認知落差,若回歸到受訪者Dean Cycon為何接受PNN記者出現在《破報》約定訪問時間的態度,即可瞭解鐘姓記者基於「新聞工作」需求才會參與「旁聽」。僅管提問本身有陳姓記者的問題意識及勞動過程,但採訪聆聽以及下筆也需鐘姓記者的新聞工作判斷,所以鐘姓記者有理主張,獲得同意旁聽時已構成告知。若受訪者在不同場合講了相似的話,卻因為旁聽「後」需告知其他記者徵求同意與否,而有可能無法使用,反倒失去參與旁聽原意。 PNN更改「專訪」標題應即公開釋疑 然而由於雙方報導都以「專訪」形式刊出,在《破報》認知中,鐘姓記者因其他場合所知不足才要求旁聽,因此也有足夠理由懷疑,鐘姓記者報導完全沒有自身提問,「專訪提問要件」是由《破報》記者採訪勞動而達成,所以才會感到PNN的「『專訪』二字與報導內容令人驚訝」。不過這時需要的其實不是「事先告知」,而是「形式」本身已產生如破報原聲明所指出「採訪倫理」的根本問題。 因此鐘姓記者是否有向受訪者Dean...

回應鍾文於 PNN的發言

文/陳韋臻 (破報記者) 破報聲明中,有三項一直是我們堅持的: 一,為何沒有事先告知會使用採訪內容。 最初鐘的說辭,就是旁聽,沒有任何發問,當然也沒有聯訪的問題。我接受到的訊息,就是鐘因為敲不到專訪,因此改以跟活動,跟其他採訪,他自己則會在活動上舉手詢問,以及私下聊天,完成這篇報導。但最後報導出來,顯見除了鐘所書寫的部份內容與我採訪的內容重疊外,更明確的就是,鐘在引用Dean發言的引號中的文字,非常清楚就是我採訪中談話的脈絡下所出現的。因此我當然意外也感覺不被尊重,我完全不曉得鐘會使用到我當天採訪的內容。但鐘卻在事後表示,一但我接受他的旁聽,並知道他要寫一篇相關報導,就意味著我接受讓他使用。這個告知的責任,後來溝通時,鐘甚至說,因為我沒問他會不會用,因此他就沒說。如此,究竟誰是誰非? 二,"專訪"的由來 鐘說,專訪他拿掉了,我還要怎樣?我當然不能怎樣,因為我不是他的編輯也不是他的上司,我最多就是一個同樣作為記者之職的人。但"專訪"究竟是怎麼被鐘使用的?最開始他跟我說要寫報導,跟我說他有跟許多其他採訪,跟我說他沒有敲到採訪,因此私下聊天。同樣的內容,第二次溝通時,鐘說他做的事情"不只是專訪";第三次溝通時,他認為他的私底下聊天就叫做專訪;第四次溝通時,他說他"聊"了超過半小時;到最後這次鐘在PNN的聲明稿裡,竟然變成超過兩個半小時的採訪? 但我想眞的回到最初,如果鐘眞的覺得自己就是專訪,為何第一時間反而是自掌嘴巴而非據理力爭?又為何自己取消了"專訪"二字後,又回過頭來百般證明自己眞的有"專訪",甚至說出只要是針對一個人專門去寫的報導,就叫做專訪?隨後又改口,對方已經知道他是記者,也知道他要寫報導,當然所有的聊天都叫做採訪。 三,報導的產出過程 報導的產出過程,究竟要不要交代,並不是說作為一個記者,需要去交代任何的細節,而是至少就我自己來說,1)我絕不會...

《破報》,我們不破可以嗎?

文/鐘聖雄 首先必須對各位PNN的讀者致歉,因為這篇文章與我們平常關心的公共議題沒有太大關連,主要是為了回應《破報》對本網,或更直接地說,是對我個人的質疑。所以,如果您沒有太多時間關心媒體記者間的誤會與紛爭,或許您可以不用浪費時間閱讀這篇聲明。不過,如果您對記者採訪生態有點興趣,《破報》的聲明與我的回應,或許對您有些參考價值。 《破報》在復刊681期的編輯室筆記中,發表了一篇聲明(連結),主要是質疑我在沒有「專訪」Dean Cycon,更沒有告知破報記者陳韋臻的前提下,就「轉錄」或「使用」了陳韋臻的採訪成果,並寫成〈一杯咖啡如何推動社會改變? – 由公平貿易推手Dean Cycon談起〉一文,研究違反採訪倫理,並視其他採訪者在工作上的付出為無物。 由於事關本人工作信譽,且可能讓我從此被同行唾棄、收不到採訪通知(或鞋子裡被放圖釘之類的你知道),所以我必須針對這些指控做出回應,也補充一些《破報》沒說的事,希望藉此釐清誤會,也能讓這次的爭執轉化為日後合作的契機。 首先,〈一杯咖啡如何推動社會改變? – 由公平貿易推手Dean Cycon談起〉一文,在發表時的標題其實是〈一杯咖啡如何推動社會改變?-專訪公平貿易先行者Dean Cycon〉;這兩者最大的改變,就是「專訪」兩個字被拿掉了。這篇文章發表於9/27當天下午一點左右,當天傍晚,《破報》記者便打電話給我,質疑我只是「旁聽」了她的採訪,若掛上「專訪」二字不僅違反倫理,亦涉欺騙讀者之嫌,因此要求我拿掉「專訪」二字,亦需註明採訪資料出自旁聽《破報》記者的採訪。 回頭來看《破報》的聲明稿。在他們的聲明中,陸續以「旁聽」、「融合多人採訪」、「私下聊天」來形容我在工作上的付出,彷彿我完全沒有「採訪」過Dean Cycon,便堂而皇之地掛上「專訪」二字矇騙讀者。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在我旁聽陳韋臻的採訪之前,我已與台大穀雨社共同採訪了Dean...

破報編輯室聲明

文/破報編輯部 2011.10.06 上週本報報導〈《來自咖啡產地的急件》送達台灣-專訪Dean Cycon與生態綠徐文彥〉前,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刊載了由鐘聖雄記者撰寫的〈一杯咖啡如何推動社會改變?-專訪公平貿易先行者Dean Cycon〉一文,此文一出,「專訪」二字與報導內容令人驚訝,事前PNN記者鐘聖雄曾要求旁聽破報記者陳韋臻專訪Dean Cycon先生,而此報導數處引述Cycon先生的言談皆與陳韋臻的訪談內容相似。詢問鐘記者後,他表示報導是以跟演講行程與旁聽其他採訪的方式完成,而後將報導標題改為〈一杯咖啡如何推動社會改變?-由公平貿易推手Dean Cycon談起〉,並將原記者名後的「專訪」二字刪除,但仍舊未公開解釋此篇報導的前置作業,以致引發諸多讀者爭擾與對本報的誤會。 鐘記者表示其報導融合多人採訪內容,但本報記者陳韋臻卻未事先被告知,鐘記者將「旁聽」內容轉錄至PNN報導中,直到PNN報導一出,本報才知曉陳韋臻採訪內容被自稱「旁聽者」鐘聖雄記者使用。本報隨後向鐘記者抗議此事,鐘記者回覆本報既已接受「旁聽」之請,亦即同意使用採訪內容,無須在報導文內交代資料來源,並進一步表示他與Dean Cycon先生私下聊天的過程,即可稱之為專訪。 《破報》一向扮演免費、共享的平台角色,從不吝於被外界轉錄、使用,唯一堅持在於基於彼此尊重的態度,必須善盡使用者「告知」或引述出處的義務。但PNN記者鐘聖雄在破報記者信任的基礎下,旁聽整個採訪過程,但事前與事後皆未告知採訪內容的使用,以為此事不違採訪倫理,亦在溝通過程中,視其他採訪者在工作上的付出為無物。本文特此聲明。 ※本文經《破報》授...

何需分別採訪與旁聽

文/朱淑娟(獨立記者) 2011.10.8 《破報》日前刊出一篇聲明,大意是說《公視PNN》記者將他在「旁聽」破報記者採訪一位受訪者的內容,以「專訪」方式刊出文章。而《破報》認為這是屬於該報的「專訪」,《公視PNN》記者只是「旁聽」,無權把當天採訪內容以「專訪」發表文章。 而《公視PNN》今天也刊出回應,大意是指這篇出自該報記者的專訪內容,並不全然只是當天「旁聽」的內容,而是他多次在不同場合採訪這位受訪者的綜合性報導。而且在「旁聽」採訪之前已告知《破報》記者,會採用當天採訪內容做為其「專訪」文章的內容,文章處理過程並無不妥。 這兩篇聲明在獨立媒體圈引發許多關注,多半也認為獨立媒體之間合作都來不及,實在不必為了這種無謂的誤會而引發波瀾,何況還先後發表了公開聲明。當然雙方各自在聲明中指出一些溝通過程且各執一理,不過這些都只是枝節,比較值得一論的是:當多位記者同時訪問一位受訪者,事後在各自的新聞中該如何處理?而「專訪」的定義又是什麼? 基本上受訪者並不屬於任何媒體,每個記者都可以自由約訪,而會發生「聯訪」通常有幾個狀況:有時受訪者覺得約訪的記者很多,談的內容類似,因此會要求找個固定時間,讓所有記者在場,一次訪問完。 而有時是甲媒體約到了訪問,乙媒體因某種情況未約到 (或還沒約),此時基於媒體之間的互助,甲會問乙媒體:「要不要一起來採訪?」或是乙主動問甲:「我能不能一起來採訪?」記者在外互相幫這點忙是很平常的事。 但無論如何,只要是在場的記者就是「一起採訪」,大概很難像兩報可以分得這麼清楚,那個記者在「採訪」、那個又在「旁聽」;採訪的人可以寫文章、旁聽的就不行。如果還要再分誰問的問題誰才能寫,那更是從未聽聞。 想像一下「聯訪」的現場,記者輪番提問,有時甲記者的問題也可能是乙記者的問題;有時為了避免搶問,或是其中有一位記者對採訪內容較熟,也做了充分準備,這時大家可能會說好就由這位記者主問、其他人再補充,但無論誰主問、誰補充,就是大家一起「聯訪」的意思。因此會中的問與答,基本上在場記者在會後都有權依自己的規畫處理,當然包括以「專訪」的形式。 不過因為記者在聯訪的過程中彼此會產生很多微妙的關係...

2011年10月1日 星期六

在聯合報 一個人用攝影機「寫」新聞

文/蔡青縈(聯合報內容發展處影音部記者) 大學時代,我所就讀的是新聞系,一直以來都偏好影像工作的我,在學校裡對於只是坐在電腦前排版,或是寫寫稿子等等的課程,並沒有多大的興趣,反到加入了校內電視台,實際參予新聞工作的每個環節,從規劃內容、拍攝、後製到整個節目的製播等。儘管學校電視台,一周只播出一集30分鐘的新聞,我卻過得充實又樂在其中。 畢業之後,親戚朋友得知我踏入社會的第一份新聞工作,就是在老字號的大報社工作,多半表示:「那妳負責哪一方面的新聞?下次我看聯合報會注意看妳的報導文章......」每當這種時刻,我總是會多花一點時間為自己解釋,也是宣傳公司政策的變化。 「我負責的不是典型的平面報導,聯合報現在有一個網路平台,專門播出影音新聞,就像電視上那樣,我們也有主播串起整節新聞。」 「哦,所以就像電視台的記者那樣,會有一個人拿攝影機跟妳出去採訪?」 「不會,我們通常一個人出門採訪。只要一個人,就可以做所有事,文字的工作、攝影的工作、剪接的工作,甚至有時候還要自己開車。」 「所以妳一個女孩子也要扛攝影機?這樣很辛苦耶!」 而到最後,我總是回答說:「不會啊,我很喜歡。」 和一般電視台記者,又有所不同的,是我們因為記者人數不夠,每一類型的新聞都要接觸,從我的主線政黨線,到生活、娛樂、體育,我幾乎都跑過,也因為這樣,和自己主線上記者的交流就少了,也常常造成工作時,到一個現場,迎接我的是一頭霧水的主辦單位。 「聯合報?剛剛不是報到過了嗎?而且妳怎麼是帶攝影機?」 「我是影音部的。是不同部門,所以要再麻煩您再給我一份參考資料。」 「好,那給妳兩份,等一下你們攝影來就不用再領了。」 「一份就可以了,我只有一個人。」 兩種常見狀況讓我深深感受到各報社都正面臨轉型。從前讀報的讀者,有絕大部分已經轉移成為打開電視,或是點擊滑鼠上網吸收資訊;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

警、政濫權限訪 港媒串連力爭新聞自由

文/胡麗雲(國際記者聯會(亞太區)中國項目經理) 香港自1997年回歸中國大陸後,能否維持新聞自由,自然成為一項國際關注議題。香港記者協會在回歸10周年時,曾委託香港一所大學向業界及公眾進行獨立調查,當中便發現有58.4%新聞從業員認為香港的新聞自由比回歸時有所倒退,主要原因是業界自我審查,其次是政府加強控制資訊的發放等。另外,近六成受訪新聞工作者認為業界的自我審查較10年前嚴重,主要表現在淡化中央政府的負面消息或淡化忖度中央認為敏感的消息,其次較多表現在淡化對傳媒老闆或其相關利益的負面消息。 2011年下旬,距離1997年回歸只不過14年,香港新聞界受到的壓力逐漸外露明顯,更罕有地出現記者被香港警方予以拘捕及指控涉及刑事罪行! 警方濫權 記者遭殃 7月1日,既是香港回歸中國大陸之紀念日,又是香港人自回歸後每年都舉行的大型遊行的日子,香港新聞界包括駐港的其他海外傳媒都會全力應付,近數年間的遊行更吸引不少公民記者採訪。也許因此,香港警方亦嚴陣以待,除派出大量軍裝及便衣的警察,今年更首次在記者拍攝警方抬走示威者時,以記者未能即時交出記者證為由,分別扣查新唐人電視台蔡姓實習記者、網路電台「青台」公民記者張先生。拘押逾10個鐘頭後,警方更將實習記者予以逮捕。事後,香港警務處處長曾偉雄仍堅持否認事實。 香港警方濫用自己的警權仍未停。8月11日,3名分別任職於明報、星島及資本壹週的記者,於新政府大樓登記並取得訪客證後,在新建的政府總部內就安全系統進行實地調查,卻被警員指控企圖爆竊而扣押至少六個小時。同月18日,Now電視台薛姓攝影師採訪中國副總理李克強先生訪問九龍麗港城時,被一名便衣兼拒絶透露身份的男士用手遮擋鏡頭,當他向在場一名軍裝警員投訴,該名警員竟未有理會處理。 此外,更有多名記者因採訪李克強在港的行程,竟遭警員進行涉及侵犯隱私的「安檢」搜查,其中一名記者的...

【記協會訊】記協第11屆第2年會員大會 盼建自律喚公信

文/秘書處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第11屆第2年會員大會,於9月25日在NGO會館舉行,除了報告第11屆至今共18個月工作內容及財務報告,主要另針對今年7月出爐大法官釋字689號,探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之2被認定合憲後,對於新聞工作的影響,更邀請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秘書長鍾宜杰出席表達看法。 有新聞自律才能談社維法 鍾宜杰指出,在蘋果日報攝影記者王煒博跟拍釋憲出爐後,新聞攝影研究會成員經過討論後,建議同業儘量採取不具攻擊性的採訪拍攝影方式,例如避免貼身使用閃光燈,他更指出,其實目前身在第一線的新聞記者並沒有判斷「公共利益」權力,而受制於新聞主管指示,因此必須釐清新聞機構與記者個人之間的關係。 在現場與會記者討論中,皆認為釋憲案由不具公共利益,並未有人反對。攝影記者王煒博跟拍企業少東苗華斌,但苗華斌個人權力其實未能對公司經營、股東利益以至社會大眾有所影響, 其個人情事與公益利益確難稱有關。 針對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89號解釋文,鍾宜杰受邀參與記協會員大會,並代表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表示看法。(圖/記協) 鍾宜杰則認為,雖然法官把裁量權力推給警察,但更應該思考新聞專業到底是什麼。釋憲結果其實反映社會普遍不信任新聞媒體,如果〈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之2廢除又若何。鍾宜杰說:「新聞同業應該展現自律與專業力,才能表示有討論社維法的正當性。」 反新聞置入仍然持續 記協會員、今週刊社長梁永煌則表示,期待記協可以針對新聞自律列為重點工作項目,無論業界老闆、主管如何回應,都可為新聞界留下反思紀錄。 記協會長林朝億則除了簡報今年出爐的2010台灣新聞自由年報,...

台大新聞論壇:旺旺跨有線系統 學者憂市場集中

跨媒體市場集中座談會結束後,出席與會的旺中寬頻公司2位代表律師(左一、二)上前與學者林惠玲(右一)、鄭秀玲(右二)討論跨媒體集中度KEK值的計算方式差異。(記者宋小海攝) 按編:9月29日台大新聞所、媒體改造學社、台大社會科學院公共經濟中心於台大新聞所舉辦:媒體巨獸來了嗎?跨媒體市場集中座談會,與會學者分別為林惠玲(台大經濟系教授兼台大社會科學院副院長)、馮建三(政大新聞系教授兼也是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張錦華(台大新聞所教授兼台大人口中心主任)、鄭秀玲(台大經濟系教授兼台大社會科學院研發分處主任鄭秀玲),在此會議中他們分就旺中寬頻併購後對媒體是場所造成的影響進行討論與分析。本篇為該場論壇之報導 【記者戴智權/9月29日台大新聞所報導】2010年年底,旺旺集團負責人蔡衍明、國泰金控前董事長蔡鎮宇與東森國際董事長王令麟合資成立旺中寬頻,以762.5億元併購全台第一大有線電視系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九月初曾舉行一場聽證會,但社會各界仍有許多質疑。因此,台大社會科學院公共經濟中心、台大新聞所、媒體改造學社於29日聯合舉行「跨媒體市場集中」論壇。與會的經濟學者與傳播學者均呼籲NCC不要輕言通過本案,避免言論市場過度集中。 頻道與系統將被壟斷 台大經濟系教授兼社會科學院研發分處主任鄭秀玲表示,根據NCC提供的資料,蔡衍明在海外透過五層轉投資,以外國人的身分回台灣併購中嘉網路。她質疑,蔡衍明的動機為何?本案如果一旦通過,旺旺集團不但掌握頻道,也持有系統台,言論市場將過度集中。  ...

Pages 381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