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

暴露未成年者資訊 8家媒體違反《兒少法》遭罰



記者宋小海/整理報導

 NCC於24日針對電視媒體報導未成年兒童指控父親不當碰觸案,認定報導中出現可資辨識未成年兒童身份之資訊,如門牌、女兒的畫面,已違反《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第46條第1項之規範。NCC決議台視、中視、華視、中天新聞台、非凡新聞台、東森新聞台等6台核處新台幣3萬元,另針對年代、民視新聞台提出發函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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