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宋小海/整理報導
新聞局23日審查通過廈門衛視及湖南電視台申請來台駐點採訪。4月起共計將有9家中國媒體來台駐點。
新聞局指出,目前中國在台駐點媒體,包括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新聞社、福建東南衛視及福建日報社7家,加計此次獲准來台的2家地方媒體,使中國駐台媒體增為9家。其中,湖南電視台將由旗下新聞中心、湖南衛視國際頻道及湖南經濟電視台都市頻道輪流派員來台。
為落實總統馬英九所提「兩岸媒體相互駐點採訪正常化」政策,新聞局自2008年5月20日迄今已宣布放寬措施,包括恢復新華社及人民日報來台駐點採訪。
目前中國媒體來台的放寬措施,包括駐點記者在台停留時間,從1個月放寬至3個月,並可延長3個月,另簡化申請來台手續,發給1年效期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每家媒體駐點人數最多可達5人,中國媒體亦可委託台灣媒體代為租屋,並取消「中國媒體離開台北駐地採訪,必須事前向新聞局報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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