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

「媒體識讀」列入高中生課綱




記者宋小海/整理報導

 教育部21日宣佈今年(99學年度)「公民與社會」課程綱要,將列入「媒體識讀」。教育部強調,民主社會許多訊息的傳遞均透過媒體的運作與傳達。因此,高中課程之媒體識讀內容包括「言論自由」、「閱聽人」、「新聞報導與議題設定」、「新聞專業倫理」、「公民監督」、「媒體近用權」等相關議題。


 教育部指出,基於一綱多本政策,課程綱要並不直接規範課本具體取材內容,亦不直接規範個別學校、個別教師上課所選擇的題材。例如,對於社會有爭議的新聞處理方式,不論是「置入性行銷」、「動新聞」、「扣應節目的立場」、「災難新聞」、政黨或政府利用媒體作政策宣導等等,均屬現實問題,由老師自行取材。

 高中「公民與社會教師」可透過種子教師培訓,研習「媒體識讀」內容。現有臺南第一高級中學設置「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其中即有輔仁大學新聞傳播學系副教授陳順孝講述「媒體與社會事實建構」。教學影片內容也會透過公視PeoPo公民新聞平台網站,提供全國「公民與社會教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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