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間團體在4月1日愚人節召開記者會,指出政府的政策宣導使用「廣編特輯」標示,有愚弄人民的嫌疑。
文/秘書處
今年1月《預算法》修正禁止政府與國營事業宣傳使用置入性行銷,民間團體卻發現政策宣傳在新聞媒體呈現,仍僅標示「廣編」等字樣,標示字眼與大小範圍皆不明確,因此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提出《預算法》修正版本,並在4月1日協同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公民團體代表召開記者會,表示政府宣傳應讓民眾得以識別,並且不應阻礙大眾對公共議題的探討。
目前《預算法》第62-1條規定: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事業,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逾九成民眾不知何謂廣編
根據民調公司台灣趨勢研究的「政府新聞置入之標示民調報告」結果顯示,經過交叉比對,只有5.4%民眾知道「廣編特輯」是廣告。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對此表示,《預算法》修正後的政策宣導絕大多數仍未用「廣告」明稱,而是廣編特輯、專題等方式,除了有違法之虞,亦顯示法律仍有所疏漏,因此民間團體提出修法建議。
媒觀董事長管中祥指出中油、台電等政府投資國營事業宣傳標示不清的問題。
「是不是自己都搞不清楚還是藉機來魚目混珠?」管中祥舉例指出,中油的廣告內容表達方式如同新聞稿,「廣編特輯」的字樣卻出現在小角落,然而中油在網站發佈的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