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轉讓風暴 壹傳媒聯合工會漸成形

蘋果日報企業工會舉行公開說明活動。(蘋果日報企業工會提供)

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第一屆雲豹新聞獎報名至9月30日止

獎勵對象: 一、凡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報社、通訊社、雜誌社、電視新聞機構或專業新聞網站之新聞從業人員,於指定期間內發表、刊播以原住民族事務為主題之新聞作品,均可報名參賽。 二、前項所稱「新聞從業人員」係指中華民國國民,從事新聞工作者;「原住民族事務」則包括原住民族語言、文化、藝術、傳播及政治地位、教育政策、經濟發展、部落產業等議題。 (參賽作品之發表期間應為98年8月1日至99年8月31日止) 報名截止日期:99年9月30日 詳情連結 獎勵辦法...

環境爭議烽火四起 主流報媒群起追蹤

編按:  去年記者節前夕,記協曾倡議調查報導在當前新聞工作仍具重要地位。今年七、八月之間,中科三、四期環評爭議、六輕大火與八輕石化開發案風波不斷,加上莫拉克風災週年將屆的水庫現狀,以及花東水泥產業開發等議題,有的引起官民衝突爭論,或著積弊已久未發,主流平面報媒分別規劃數日全版專題,分析環境經濟衝突的結構問題,  本期《目擊者》由就讀傳播科系的實習生,訪談部份參與調查報導的新聞工作者,除了向大眾簡述這些專題報導策劃過程與效應,亦希冀調查報導的精神能在校園中埋下種子。 實習記者許喬智/報導  自由時報在7月26日至28日間,發表「生病的水庫」系列調查報導,揭露八八風災過後,水庫淤積與漂流木盜採等問題,而從中探討政府對於水庫管理政策的方向的合宜性。 「生病的水庫」──談莫拉克風災後水庫整治  此次自由時報共協同8位記者,橫跨農委會、經濟部、交通線、教育線、環保線、再加上地方記者。策劃此系列專題的記者劉力仁表示,「生病的水庫」系列調查報導,耗費將近3個月的時間。記者除了數度走訪石門、曾文及烏山頭水庫,同時更蒐集近年來石門水庫、曾文水庫等整治條例,以及八八風災後各大水庫的泥沙淤積比例等資料。  主跑環保線的劉力仁指出,在各大水庫的整治條例當中,政府竟動用高達數百億元的資金投入,其中石門水庫就高達250億元;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更準備砸下540億元之譜,意味著水庫淤積問題已經相當嚴重.  因此,他決定將報導主軸聚焦在風災過後的水庫問題,藉由石門、曾文、烏山頭3座水庫,讓民眾瞭解日常生活中賴以維生的水源發生什麼狀況,同時也提醒政府機關,並期望相關部門能夠正視當前環境問題,有效地提出合宜的解決方案。  談及調查過程,劉力仁表示官方對內部資訊十分保密,例如水庫管理條例制定相關細節、各水庫淤積量統計、政府對於八八風災後的處理計畫細節等數據資料取得都相當困難,必須有...

3頻道申照又受阻 壹電視控NCC箝制言論

  NCC主委陳正倉表示,雖然此次壹傳媒3頻道不予許可,但可制定新計劃申請。(記者宋小海攝) 記者宋小海/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9月8日的委員會議進行「壹電視新聞台」等3個頻道討論案,歷經1個多小時,7名委員一致決議「不予許可」。對此壹電視董事長朱華煦抗議NCC是在箝制言論自由。  7月28日,NCC已通過壹電視體育台申設,而對新聞台、資訊綜合台與娛樂台等三張電視頻道保留續行審議,但到了9月最後仍遭否決。  陳正倉表示,壹電視雖然已經改進,但因為新聞節目以動畫表現,以戲劇、擬真等手法,不符合新聞報導應真實呈現的專業要求,也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13條關於新聞報導應符合普級的規定。另外資訊綜合台和娛樂台的營運計畫書、節目內容的雷同度高,部分計畫書內容幾近相同。  陳正倉強調,此次審議內容主要以送件樣態與營運計畫為主,網路試播僅做參考。對於壹電視已獲電視節目供應執照,並在寰宇電視台播出,NCC官員表示,申設電台和供應節目並不相關,未來會再注意。  壹電視董事長朱華煦回應強調,壹電視始終以誠意及具體作法,努力化解NCC疑慮,包括壹電視將成立電子媒體第1個倫理委員會、推派員工與公司簽訂新聞自主公約等,這些都是媒體的創舉,也是新聞自律的表現。  朱華煦也表示,NCC新任主委蘇蘅上任以後,延續封殺壹電視的決策,沒有進一步客觀評估所謂「社會大眾的疑慮」是否確實存在,也沒有給壹電視進一步對話的機會。  壹傳媒集團旗下蘋果日報並進一步報...

媒體窺視婚姻隱私 自律界線何在?

編按:  壹週刊8月初報導補教業者高國華婚外情事件後,其中三角關係開始在台灣媒體界掀起風潮,平面、電子媒體連日更新事件進度,後續更直接以「補教人生」戲稱,相關報導逾時一個月稍歇。  針對這一波媒體現象,除了媒體界微弱的自我反省,《目擊者》也希望從公民團體的觀點瞭解媒體對社會的可能效應,為此專訪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吳宜臻。  吳宜臻長期投入性別平權運動,在律師工作中經常協助婚姻事件處理,而她在協助藝人賈靜雯婚姻與監護權訴訟等案件中,也有面對大批媒體追逐的經驗。透過這段訪問,本刊希望探討媒體處理婚姻事件應有的隱私界線、社會對於媒體自律的期待,以及對新聞報導對社會教育的影響。 吳宜臻/訪談口述 記者宋小海/採訪整理  婚姻本身是隱私的一部份,而台灣社會對於政治人物的婚姻看法,則普遍認為他們的道德或品格,與公眾利益相關而可受公評。但是,這次媒體報導補習班業者的三角關係,或是長期以來報導演藝人員的婚姻生活,這些其實都應屬個人隱私範圍。  當事人之一高國華雖然有「老師」之角色,因而被媒體認定應背負類似政治人物的道德責任,要替家長找出不適任的老師,因此媒體報導他的婚姻狀況似乎變得比較沒有壓力,處理也就沒有節制。  其實補習班是營利事業,他們身負多少老師的形象或責任?婚姻是成人社會生活的一環,怎麼去評斷一個人的婚姻生活是否該被報導,其實還是應根據當事人或事件與公眾利益相關程度,否則就是八卦而已。 婚姻本質應有隱私保護  過去有關演藝人員婚姻的報導案例,不管是王靜瑩提出遭受家暴、小S是否受到家暴爭議,或是像賈靜雯的監護權訟訴,其實她們的婚姻生活本來與公眾無關,但也曾聽過記者質疑:「既然本身是演藝人員,就是新聞話題,所以生活應該都可受公評。」記者已經把演藝人員的生活全部視為新聞,令人驚訝。  在這些被認為是「名人」的婚姻事件中,雖然其中有人是主動告知媒體自身...

補教人生 媒體人生

台灣立報社論(2010.9.8)  補教界教師高國華8月4日爆出緋聞,迄今已一個多月,媒體報導卻有增無減,除了3位當事者的私領域不斷被放大檢查、渲染報導,許多藝人、名嘴也加入戰局品頭論足,從道德到外貌,什麼都能談。  這個新聞事件,媒體戲稱為「補教人生」,此一名稱對應的是八點檔連續劇《夜市人生》。事件的最新發展是,某名主持人簽下了陳女的經紀約,某電視台邀蔡女擔任新聞主播,當事者已儼然成為藝人或準藝人,由此看來,事件還會繼續延燒下去,欲罷不能,果然越來越像連續劇。  客觀而論,「補教人生」已經不只是社會事件本身的簡單再生產,而早已成為一場極具娛樂效果的擴大再生產。整個事件質變為一種多重複合的娛樂產品,姑不論狗仔的挖掘、名嘴的評論、媒體人的介入,是各自基於什麼樣的心態與動機,他們的種種作為,都不斷在增加這個娛樂產品的產值和產能。  在緋聞主角的矛盾關係背後,潛藏的是媒體競爭的矛盾關係。媒體之間比的是誰抖的料多、誰挖得辛辣、誰又能出奇不意的扒出任誰都想不到的每日一糞,各家媒體不遑多讓地加入這齣戲碼,由原本的報導評論者演變為參與者,自己製造事件、製造新聞,總之,只要節目有人看,只要收視率越炒越高,廣告進帳也就越多,即使公親變事主也無妨。  所以,即使教育部長作出了沉痛批評,媒體人組織也存在著倫理公約,但種種品德教育之議或新聞自律之籲,其實都只是狗吠火車,終究難抵商業規律的狂瀾。其實,「補教人生」這場既虛擬、又真實的戲碼,真正的操控者,都還不是媒體自身,而是自由主義市場經濟下的媒體生態。  為了競爭,為了搶食市場,為了創造利潤,它形成一隻看不見的黑手,主導著媒體與媒體人不由自主地陷入嗜血、嗜腥的瘋狂逐鹿狀態,資本運動及其規律所形成的商業媒體生態,制約了戲裡戲外的所有人,共同演出一場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鬧劇,強力滲入台灣民眾的生活,讓一齣「補教人生」演變為「媒體人生」。  自由市場理論的前提之一,是假設每個消費者都可根據自己的需求,自由選擇商品。這個假設卻罔顧一個事實,即所謂的「需求」,是可以塑造出來的。這種虛假的供需原則,旨在刺激人們漫無止境地不斷消費,其客觀後果,在物質領域造成能源虛耗、資源浪費、生態破壞,從而導致人類生存危機,在文化領域則形成低俗、庸俗、媚俗,從而嚴重戕害人類精神文明。  電影《桃色風雲搖擺狗》(Wag...

【友會聲明】華視董事會改組應秉持公開與公共精神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聲明(2010.9.10)  日前公廣集團成員之一華視董事會重組,選出的新的董事,隨後選出王麟祥擔任代理總經理,我們對於華視能邀請員工擔任董事,我們樂觀其成,有助於產業民主及經驗傳承,但仍有以下疑慮。 一、前兩任華視總經理產生過程為向社會徵才,公開遴選,但此次代理總經理的產生,卻由董事會逕行決定,與已建立之公開與公共之精神有所落差。我們認為即使是「代理」,選任方式也應秉持此一精神。同時,華視董事會及代理總經理應對外說明未來華視治理與發展方向。 二、華視新任董事鄧長富與華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有官司訴訟,為利害關係人,公視基金會何以會選任擔任董事?如何能利益迴避?也必須對外公開說明。 ...

公廣集團出了什麼問題?

  受到新聞局假處分公視董事長職務的鄭同僚,在11日中國時報主辦的座談會,雖未在與談人之列,但仍在台下主動回應學者提出的治理問題。(記者宋小海攝)        編按:  公廣集團成員之一的華視在9月9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選出新任董事長陳勝福和代理總經理王麟祥,但儘管如此,公廣集團的營運治理爭端並未因此消失。中國時報在11日主辦「公共廣電集團營運及相關法制之探討」研討會,不過也有學界、業界人士好奇,這樣的「座談會」為何是由中時主辦?其中最普遍的說法,新聞局最有可能是活動出資者。 馬安奇/報導(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此研討會分為三場,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就角色、頻道經營與監督機制三大面向對公視提出建議,頗有回應公廣法改革聲浪的意味。  首場會議提到公視應擺脫過去「小而美」的期待,追求更積極的功能。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胡元輝就說,公廣集團營運規模必須擴大,在數位匯流等重要趨勢上扮演火車頭的角色,不該停留在「彌補商業台不足」的舊思維;另外究竟該將公廣集團視為品牌、通路,還是內容產製者?唯有釐清這個問題,才能讓公廣法修法內容更有共識。  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副教授谷玲玲則指出,對公視問題的認知,組織內外出現極大落差:經調查,公視內部多認為問責體系已落實,應加強集團的獨立自主性;然而外部意見卻認為,推動更完善的公共監督體制才最重要。谷玲玲說,這顯示兩者之間缺乏信任。  現場開放提問時,前董事長鄭同僚幽自己一默,介紹自己就是董事會爭議的核心人物。他以自身經...

【記協會訊】年代Call-in事件民事訴訟 本月20日開庭

文/秘書處  莫拉克風災期間,年代新聞台的兩名員工盛奇玉、穆光中,在網路揭露電視台接聽災民call-in卻未立即通報災情,資方事後卻解僱並以「妨害名譽」控告兩人。  穆、盛針對年代逕自解僱,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之民事訴訟,7月14日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判決一審敗訴,二審將在9月20日10時40分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歡迎關心案情發展的朋友前來旁聽支持。 時間:9月20日(星期一)10時40分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3號) 聯絡人:劉愛梅、宋小海 02-2341-004...

2010年9月4日 星期六

代理董事長參與座談 陳勝福:問題比我想像的嚴重

再度被推選為代理董事長的陳勝福(左二),13日出席工會舉辦的座談會,聽取員工意見。(馬安奇攝) 馬安奇/報導(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公視代理董事長陳勝福於今年8月13日正式就任,當天應公視工會之邀參加座談會,傾聽基層意見;雖然他以「黑暗之後,盼到黎明」來形容公廣集團目前的狀況,但現場包括公視、原視、客家電視與華視員工都大吐苦水,指出許多攸關公廣集團員工權益的議題早已提出,至今卻懸而未決:「到底我們的未來在哪裡?」。  華視員工表示,雖然已走入公廣集團四年,但華視定位仍然不明,政策只問收支平衡,卻對品質規劃漠不關心;客家電視台員工指出,多年來未見主事者推動族群頻道的努力,反而年年討論客台存亡,「就像被當成拖油瓶一樣。」原住民電視台員工也說,原民台常在公廣集團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兩個爸爸」之間左右為難,還得面臨空有人才卻不受重視的狀況:「員工的心都不在了。」  此外,雖然陳勝福自民國97年即任公視董事,卻對公視新聞部早已搬到華視大樓這件事渾然不知,針對公廣集團整體空間利用政策的合理性,表示還需要時間深入了解,員工當場邀請他到華視再開一次座談會。  雖然任期只有短短三個月,但陳勝福還是對公廣集團未來提出三大方向:「人民的公視」、「專業的公視」與「法律的公視」。首先他承諾會將經費透明化,讓「公視的每一塊錢,都要向人民交代。」員工董事程宗明對這點深表贊同;此外陳勝福指出:「我知道有許多員工因為長官的要求而扭曲了原則,未來你們不再需要違背你們的良知。」最後,他認為,推動...

終止法人委任 華視董事會陷空窗

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受新聞局再度假處分之後,8月11日在部分董事與支持之個人公民的陪同下,前往監察院遞交陳情書。(記者宋小海攝) 文/編輯室  公廣集團董事會爭議近一個月事端再傳,最終連帶延燒至集團華視董事會運作。  新聞局7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對公視董事長鄭同僚等7人假處分,經法院裁定於8月4日強制執行。  公視另10名董事推選陳勝福為代理董事長,並在28日召開會議,通過以公視基金會的名義,終止與21名華視法人代表董事的委任關係,隨後鄭同僚請辭華視董事長,30日的華視董事會也因此流會。  國際通訊傳播委員會則在9月1日指鄭同僚日前推選華視董事人選時,會議人數不足而未符程序,因而駁回「華視董監事及總經理異動」的變更申請案。   8月份公視董事爭議大事簡表: 8月3日 陳世敏等10名董事透過律師發出新聞稿,譴責鄭同僚並向他提出3年薪水總和1000萬賠償的民事訴訟。 8月4日 法院裁定並強制執行新聞局7月7日聲請之假處分:鄭同僚等7名董事不得出席董事會行使職務,鄭也不得支薪。 8月11日 鄭同僚赴監察院陳情指出,新聞局處理公視事件有多處違法失職,要求監察院調查。新聞局批鄭模糊焦點。   8月13日 陳勝福就任公視代理董事長,為期3個月,期間不領薪,預計12月3日正式推舉董事陳世敏出任「董事長」。 鄭同僚痛批:「新聞局不顧程序正義,介入公視,執政者態度傲慢、手段粗暴。」 8月18日 公視監事表示,代理董事長陳勝福不具公視基金會代理董事長的資格,對...

【記協會訊】勞團抗議司法裁決 前年代員工同獲聲援

因法官接連傳出涉貪爭議,勞團也趁此時走上街頭,反映法官訓練過程並不瞭解實際勞資關係,以致累積多起不利勞工的判決。(實習記者許喬智攝) 實習記者許喬智/報導 近來高院法官涉嫌貪瀆效應擴散,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北市產業工會等多個勞工團體在8月18日,於司法院前發起「司法不工,階級反攻」行動,批評法官養成缺乏勞動素養、對現今司法機制表示強烈不滿。 勞工團體認為,除了法官涉貪瀆無能,更可怕的是法院聯合資方壓迫勞工,案例亦多不勝數,例如前新海工會幹部林子文,揭發公司超收客戶瓦斯費用而遭解雇,法官以「違反忠誠義務,情節重大」判決解雇成立等,突顯出現今的法院腐敗、不夠了解勞資關係,與階級壓迫等嚴重問題。 勞團要求重審「新海瓦斯解僱工會幹部林子文」、「北市停管處解僱反外包工會幹部」、「北市警察局違法解僱臨時人員」、「中時工會刊物工輿損害名譽賠償」、「年代新聞部員工揭發延遲通報遭解僱」等案件。 去年,前年代新聞台兩名員工因揭露公司延遲通報災情call-in,遭到資方解雇,法院卻以雇主信賴關係已破壞殆盡為由,認定資法解雇合法。勞團認為該判決如同其他案例,員工基於社會公義揭弊,卻未受能法律保障,記協工作人員亦到場參與聲援。 自主工聯會長陳德亮則痛批,台灣沒有「勞工法庭」致使許多判決莫名其妙。他強調,在國外有所謂的「吹哨人法案」,企業如果對社會有所破壞,企業的勞工有義務出來警告社會大眾,但是台灣法官卻認為勞工對社會沒有「警戒義務」,對老闆卻有「忠誠義務」。 除了向司法院表達自己的不...

保障記者勞動權益,新聞專業自主的開始

文/台灣勞工陣線(2010/09/01)  今天9月1日是記者節,當大家都在痛批置入性行銷、反思媒體專業淪喪之餘,記者勞動條件日漸式微的問題也愈趨嚴重,新工會法已於今年六月通過,勞工將不再只侷限在企業內成立企業工會,未來記者、新聞工作者成立產、職業工會透過集體力量,落實記者勞動條件權益保障的的空間將更大,進而提昇媒體品質,捍衛 全民「知」的權利。  1994年跨媒體的新聞工作者發起「九○一為新聞自主而走」大遊行,催生了新聞專業組織,期盼藉由新聞專業自主來提升媒體品質,16年後我們發現媒體 品質不但未提升,反而成為政府、財團置入性行銷的工具,錯誤百出、腥羶色的報導,讓民眾開始不信任媒體,質疑新聞採訪之專業,記者的職業尊嚴宛如腳踏墊被眾人踐踏還不能嫌髒。  其實在商業媒體惡意競爭,新聞專業淪喪的問題背後,藏著記者低劣勞動條件的惡果,每日平均工時超過八小時,每週超過五個工作天,可能還要隨時待命,接受上級臨時的指派工作,也許新聞之採訪訪時效,是媒體工作的一大特點,但在高工時、高壓力、高風險的勞動環境下工作,記者的薪資卻未高人一等,這一兩年更 是出現以實習之名,做新聞採訪工作之實的22K「實習記者」。  在如此惡劣的勞動條件下,記者的高流動率已成常態,但永遠只想到自己口袋的大老闆們,以經費有限、共體時艱為由,遇缺不補,致使第一線的記者工作量大增,薪資卻還是原地踏步,除此之外,可能還要自負採訪工作所需的聯繫、交通等費用,而單一記者的勞資糾紛也時有所聞,在沒有集體勞工組織可以代表爭取,記者想憑單一之力,捍衛自身權益,根本就是痴人說夢,比登天還難,個人在生活不得已的壓力之下,也就只好屈就於愈顯惡化的勞動條件。  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下,達成上級指示、餬口飯吃的壓力,遠超於新聞自主專業的使命,媒體的惡意競爭,「公平」、「客觀」的新聞報導為何物?各家老闆才不在乎,他們在意的只有收視率和訂閱率,最後,大眾的閱聽新聞的權益也被埋沒在這畸形的惡質媒體環境中。  新聞媒體是民主國家人民行使政治權力的第四權,政府不應只是將媒體當做政治操弄的工具,應使其保有專業自主之空間,記者日趨低劣的勞動條件應受到重...

強迫得獎者入會?公會:方便行事

記者宋小海/報導  中國時報記者黃哲斌與其他4名同事合作「我的小革命」系列報導,9月1日獲得今年「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然而因為主辦單位「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在頒獎前表示,領獎者須具公會「會員資格」,但是並非公會會員的黃哲斌則認為此舉乃強迫得獎者入會,因而在網路撰文批評。公會理事長袁天明則表示,原先只是讓參賽者與主辦單位方便行事,沒想到卻造成誤會。  「過去曾有參加媒體表示,還沒得獎就要加入會員,投資報酬率太低。」袁天明說,公會設獎的報名章程原先即規定「申請者需具備本會會員資格」,只是為了遷就參賽者的意願,因而才會在公佈得獎名單後要求得獎者加入會員,以符章程。袁天明強調,會費300元多年並未調漲,希望外界不要誤解用心。  針對黃哲斌反映領獎時被要求得獎團隊全員入會,方能領獎一事,袁天明對此則說,頒獎前由得獎團隊暫先代繳的會費,已照黃哲斌個人意願退還,並尊重他自願放棄得獎資格,而獎金與獎項仍頒予其他4名成員。  「告訴對方還沒加入會員所以不能參加,總不太好吧。」袁天明解釋,該獎成立14年來,為了鼓勵新聞工作者多加報導光明義舉,公會向民間企業募款其實並不容易,而此次協辦贊助的國泰金控也瞭解此獎針對「會員」頒發的作法。  至於「會員」不在台北工作是否能夠參賽,袁天明則說,只要服務媒體公司設籍台北,就算從業人員在外縣市工作,可視為該公司的駐外地人員,仍可參與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所以此次有自由時報得獎者擔任台東召集人,也可加入該公會。  此事件突顯參賽者與主辦單位的溝通不足導致認知落差,未來徵件資格辦法是否有所調整?袁天明對此表示,實施辦法的任何變革,都會再交付理事會,目前尚不能直接斷言;至於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預計明年與中國記者協會合辦「華人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其參賽資格與經費來源,也都必須經公會理事會討論,並進一步協商。 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聲明 1.請...

一個不爽的聲明,一個逼挨的串連

本文原題【慶祝記者節】一個不爽的聲明,一個逼挨的串連(2010/09/01)文/黃哲斌(中國時報調查採訪室主任記者)今天是記者節,我知道,對於大多數看倌而言,這日子不關你事;更何況,媒體從業者聲望一向低落,好像沒什麼資格嚷嚷,更別說慶祝過節。不過,有兩件事要紀錄一下。首先,今年《中國時報》以「我的小革命」系列報導參加「社會光明面報導獎」,社會這麼黑暗,心情這麼低盪,新聞這麼嫩模,人生這麼補教,該獎鼓勵媒體報導激勵人心的新聞,原本不是壞事。我忝列五位報名者之列,也得獎了,算是沾光。然而,主辦單位「  (空兩格)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向國泰金控募款籌辦該獎,在報名階段,並未限制該公會會員才能報名;公布得獎名單後,卻要求所有得獎者必須加入該會組織,才能領獎。此舉讓敝人想起,當兵時被輔仔強迫入黨;當時命是國家的,雖然不爽,也無可奈何,而今,當然毫無興趣加入這個奇怪的公會。(我一直以為,「公會」屬於建商或銀行大老闆;記者兩條腿,要也是加入工會,而不是公會。)結果,今天記者節的頒獎會場上,代表敝報出席領獎的高有智遭主辦單位脅迫,稱因我還未加入該會,因此敝報五人不得領獎;有智迫於無奈,在無法立即聯絡上我的情況下,只好代為繳交三百元會費。因此,我在此聲明:一、我毫無興趣加入任何團體或組織,上述繳費行為亦非我的自由意志,因此特此聲明,我從未加入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亦非該會會員;上開會費煩請退還給高有智先生,否則亦請代捐給任一內政部立案的慈善團體。二、既然該會堅持,社會光明面報導獎得獎者必須為該公會會員,則我自願放棄得獎資格,該獎由敝報其餘四名同事獲得,與我無涉。重覆一次,我不是本屆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得獎者,不是,不是,不是。三、我誠懇建議,該公會日後在報名階段,就應限定會員才能報名;而非宣布得獎名單後才以要脅手段,強迫得獎者入會。並應強調無論記者身處南投、屏東、澎湖、台東,都必須隸屬於「 ...

「我是記者,我要尊嚴」,寫在九一記者節

記協在記者節前夕推出反置入性行銷短片。 文/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9月1日記者節,原是感謝記者貢獻的日子,但現在記者受限於環境和媒體結構,日漸失去專業和應有的尊嚴,時而被譏以「妓者」或者嘲弄被收買。在記者節這天,我們只能沈默。  當日益競爭的商業新聞媒體將「置入性行銷」視為穩定收入的來源,記協在今年記者節前夕製作「我是記者,我要尊嚴」短片,無非是期待新聞媒體從業人員不該對此現象麻木,同時希望社會大眾警覺,言論自由的版圖,正被政商利益複合體攻城掠地。  我們報導真相的時間越來越少,金錢建構新聞虛相、假相的時段、版面,卻越來越普遍。不禁害怕,「置入性行銷」,除了讓政治與資本的力量透過商業機制左右媒體的走向,同時也容易造成市場的不公平競爭。惡性循環之下,那一天,我們的新聞,沒有人願意相信!  我們知道,很多記者都是「不願意」的,也覺得受辱,但這就是我們所面對的現況。在商營媒體獲利至上的思維下,第一線的新聞工作者喪失自主性,不是沈默就是只能私下吶喊。九一記者節,這一日,我們很難慶祝,也很難祝福。這段影片,是我們的自我提醒,也是自嘲。  如果您對於我們所說的事情有一點點感覺,您可以轉寄影片連結給朋友,也可以將串連貼紙放在個人網頁或部落格。假若您已發表對於置入性行銷的感想,也歡迎您將文章連結轉貼在我們的活動頁面。您的行動將讓更多的記者朋友看到。我們深信,社會對於新聞,仍是有期待的。 影片點選連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sbyZBZbJyE 串連貼紙連結: http://www.stickeraction.com/Journalistfor91 進入連結頁面後, 點選右側「取得貼紙語法」, 下方會產生三張不同的圖示, 即可複製程式語法進行部落格串連。 特別感謝 漫畫造型設定:Miffy & ...

Pages 381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