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旭棋(台灣大學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博士生)
大約在冷戰時期,一位留學美國幾年的俄國科學家即將返回祖國蘇俄,他事先告訴在美國的幾位好友,他回國之後會寄信告知生活狀況,好友們因為害怕蘇俄方面的書信檢查而彼此約定紅筆寫的是真話,藍筆寫的是官腔假話。幾個月過去了,美國幾位朋友紛紛收到蘇俄科學家的來信,信中充滿藍色的字,寫著生活美好、氣候宜人、人人相親相愛和諧互助、物資相當豐富,唯一的缺點是買不到紅筆。我想台灣目前正朝著買不到紅筆的階段邁進。
世界之所以美麗,在於各式各樣的色彩豐富了這個世界,或許黑與白、藍與綠等等是彼此扞格而有所迥異的色彩,但是它們都共同增添這個世界的美感。我們都在畫畫,用喜歡的顏色去描繪心中的一切,呈現我們心中的想像;如果少了紅色,想像就稍嫌貧乏,如果再少了一些色彩,畫面就更趨單調,最後世界變得單一而索然無味。是誰偷了孩子的彩色筆呢?它正安安靜靜地睡在我們家的床下,不讓我們發現。
旺中集團目前在台灣已經擁有無線電視、衛星電視、報紙、雜誌、網路等各媒體通路,近日旺中寬頻公司已併購有線電視系統業中嘉集團,目前正由NCC審理中,而有線電視的普及率在國內相當普遍,約有六成以上的比例(尚未包括私接戶及其他因素,學者專家評估實際已達八成以上)。從旺中集團的角度來看,這只是單純財團的併購或是投資,選擇有獲利良機的標的物做財務上的挹注,純粹只是為了追求利益,絕非故意傷害台灣意見市場的多元性。
但是NCC若同意此結合案,將使同一企業集團擁有各式各樣的媒體宣傳管道,造成國內媒體言論市場結構上的壟斷,形成媒體巨獸,進而對意見市場多元化的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幾位專家學者早已針對跨媒體的產權集中趨勢感到憂心,並不斷向NCC提出提醒及警告。然而囿限政府組織的型態模式、NCC業務龐雜而資源有限,再加上國家體制對於NCC的定位紛亂,導致專責機關NCC對現在旺中併購案根本無法可管。媒體巨獸堂堂入住我們家中床下,控制家庭與社會之間所有的聯繫管道,卻沒有任何法規可以把它趕走。
在無法可管的情況下,只能仰賴多位學者競相奔走於各界,透過輿論以及各界力量的結合,希望能嚇退媒體巨獸,不要偷光孩子們的彩色筆。此外,也趕緊透過法規制度的補救,遏止目前無法可管的困局,以免未來更多更龐大的媒體巨獸乞丐趕廟公;在此要特別感謝台灣大學經濟系的兩位教授林惠玲、鄭秀玲以及景文科技大學財金系教授莊春發,分別提供跨媒體產業結構管制的方式,以茲NCC參考。
林惠玲、鄭秀玲兩位教授引用德國對於跨媒體產權的計算方式;由於德國曾經歷過納粹極權統治,因此對於言論自由多元的保護相當謹慎,相關規定較為嚴密。德國將各種媒體的權力影響、資訊傳遞衝擊力、即時性等三方面條件予以綜合評量,給予各媒體不同的權重,以2006年Axel Springer AG及ProSiebenSat.1 Media AG審查案中為例,他們設定電視的權數為1、廣播為2/3、網際網路為1/2、報紙為2/3、雜誌1/10等。接著依跨媒體集團在各媒體「加權市佔率」的加總值高低(以下簡稱KEK值),來衡量其在跨媒體市場集中的程度,若高於30%,則否決該跨媒體的併購申請案。
以旺中併購案為例,中視佔無線電視市場佔有率的19.15%;中天新聞台、中天綜合台、中天娛樂台、東森新聞台、東森綜合台、東森戲劇台、東森電影台、東森洋片台、東森YOYO台、東森財經新聞台和超視等佔有線電視市佔率的23.56%。此外,還有中時電子報在網際網路的市佔率約為9%;《中國時報》和《工商時報》佔報紙市佔率約為7.01%;《時報周刊》佔雜誌市佔率約為3.56%;5台購物頻道之市佔率為35.71%和14個頻道代理的市佔率為24.72%。我們依據上述德國的作法,將各媒體市場加權市佔率的加總值算出旺中寬頻集團的KEK值已高達112.87%,遠遠超過德國所訂定的30%的臨界標準。旺中寬頻集團一旦再併購中嘉集團(中嘉集團在台灣有線電視系統市場的市佔率高達27.13%,居龍頭地位)後,其KEK值更將高達140%。
[(19.15%*1+23.56%*1+9%*0.5+7.01%*0.66+3.56%*0.1)+35.71%*1+24.72%*1]+27.13%*1
=[(52.44%) +35.71%*1+24.72%*1]+27.13%*1
=[112.87%]+27.13%*1
=140%
然而多家東森電視頻道、購物頻道等是否應該放入計算之中,以及有線電視系統的權重以1計算是否恰當,這些都有待商榷。
莊春發教授根據國內五大媒體的閱讀率或收聽率、收視率,分別為電視93%、報紙43%、雜誌30%、廣播23%、網路52%,而旺中集團在此五大媒體所占的比例分別為電視(以電視新聞台為計算基礎)16.1%,報紙12.03%(以四大報的閱讀率為計算基礎),雜誌12.18%(以前十一種最具影響力的雜誌為基礎),網路1.8%。將前者五大媒體對一般社會大眾的影響比例,乘上後者旺中在各媒體所占有的比例,再加總之後即可獲得旺中集團媒體對社會的總影響力,此數據為24.836%,但由於五大媒體對社會的總影響力數據(閱讀率、收視率與收聽率的加總)為241%,因此需要將上述數據標準化,必須將24.836%除以241%,以獲得旺中媒體對社會的相對影響值,計算之後所獲得的數據為10.30%。
93%*16.1%+43%*12.03%+30%*12.18%+52%*1.8%=24.836%
24.836%/241%=10.30%
莊教授認為研究政策對社會的影響之定義,一般應當將其設定於0%到100%之間,將總影響力數據標準化而得到10.30%,然而數據10.30%的意義並未闡明,是指台灣每百人有10.3人將受到旺中集團的影響?或是個人媒體環境中有10.30%是受到旺中集團所宰制的嗎?猶待各界專家學者進一步解釋。
兩種產權結構計算方式皆有其不足之處,但是在計算方式的議題上著墨,實在是屬於比較細節的層次,關鍵仍在於專責機關NCC是否能盡快採納各方意見,形塑對於跨媒體的整體管制政策,別再大開方便之門,讓巨獸睡我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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